陳水在

陳水在(1948年10月8日中華民國陸軍上校金門人,1991年(民國80年)5月以陸軍政戰上校獲派任為第20任金門縣長,1992年11月7日國防部終止戰地政務後,由福建省政府派任為第21任縣長,並於1993年底當選金門首任民選縣長,1997年順利連任,2001底卸任縣長轉戰立委但失利。

陳水在
金門縣第1任縣長
任期
1993年12月20日-1997年12月20日
任期
1997年12月20日-2001年12月20日
前任陳水在(官派)
继任李炷烽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48-10-08) 1948年10月8日
 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
政党 無黨籍
其他政党 中國國民黨

2009年8月8日,在陳氏宗親會支持下,宣布投入年底金門縣長選舉[1],挑戰獲國民黨提名的縣議員李沃士

事件

民國八十六年間,縣營金酒公司為開發低酒精度的高粱酒「冰心酒」,八十七年由民營亞洲酒品公司取得三十八度酒產製及承銷權,檢調懷疑涉及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九十年六月展開調查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金門地院一審判決陳水在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涉案的還有縣府官員、酒商及民意代表,喧騰一時;九十四年一月,金門高分院二審判決大逆轉,以「無積極確切證據證明陳水在等人涉嫌貪污」,改判陳水在無罪,檢方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金門高分院在九十九年更一審、一○○年更二審均判決無罪。

民國一0二年三月,金門高分院更三審判決,陳水在具公務人員身分,經辦公用工程舞弊,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一千萬元、褫奪公權十年。

民國一0五年八月,金門高分院更審判決,陳水在非身分公務員,不符圖利罪所規範範圍,全案無罪定讞。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金門縣政府
前任:
李清正
金門縣縣長
官派第二十一任
1991年5月3日-1993年12月20日
末任
首任 金門縣縣長
民選第一、二屆
1993年12月20日-2001年12月20日
繼任:
李炷烽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