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地

領地,又称封地采地封邑采邑食邑等,是无论欧洲或者中国的封建制度中都存在的、領主所管理的土地。在中國周朝时就已經趋于成熟的制度。當時的统治者把土地封予或轉封予宗室外戚或有功業之官員與將領,其土地即稱為食邑。在欧洲开始的时间则不太明确,不过可以推定是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大肆扩张。

歐洲中世紀莊園封地油畫

東亞

中國

在中国历史的早期,春秋時代封建制度大夫食邑,受封者對於所受封的土地,除了經濟上的權益之外,尚有統治該土地及人民的權力。采邑并不称国,而只称邑,仍直接隶属于王畿地区或者所在的诸侯国,因此独立性弱于诸侯国。传说中夏朝少康在流亡到有虞氏后,有虞氏国君“思”把纶地作为采邑赐给他,此后少康有十里土地和五百士兵。[1]甲骨文金文中,可以看到商代的一些男女贵族拥有自己的个人属邑。[2]西周春秋时期,采邑制度盛行,“邑”是构成每个诸侯国的基本单位,每个城邑都会隶属于某个大夫或者其他领主,西周金文中常有赐某人以“某田”或“采”的记载。[3]《礼记·王制》则称“方伯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但是在戰國秦漢郡縣制以後,食邑逐漸轉向以該地人民所交賦稅為主的經濟利益為主,甚至转变为直接由王朝拨给俸禄,并且失去了其他政治、軍事上的作用。汉代以后大多以「戶」作為食邑分發的單位。

自唐代起,食邑逐渐演化出实封和虚封。虚封下的食邑变成家族荣誉的象征,而无任何对食邑的权益。食实封则成为一种切实的政治奖励。晚唐时,名义上的食邑和食实封可能相差甚大,如乾宁四年(897年),钱镠食邑五千户,食实封一百户[4]。食邑制度一直存至清代[5]

歐洲

參看

参考资料

  1. 《左传·哀公元年》: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
  2. 宋镇豪《关于商代“邑“的区划形态的考察》
  3. 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
  4. 全唐文·卷九十二》○赐钱镠钱券文……润越等州刺史上柱国彭城郡王食邑五千户食实封一百户钱镠……
  5. 关康《谈清代勋旧佐领与世家———以额亦都家族为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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