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欽賢
顏欽賢(1902年-1983年),字學淵,生於日治台灣台北州基隆郡瑞芳街(今台灣新北市瑞芳區),祖籍福建安溪,政治人物與企業家。為顏雲年之子,出身基隆顏家,中國國民黨籍,曾任國民大會代表與臺灣省議員。
顏欽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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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2年![]() |
逝世 | 1983年(80-81歲)![]() |
国籍 | ![]() |
政党 | ![]() ![]() (1945年 - 1948年) |
配偶 | 李菱 |
儿女 | 顏惠民(長子) 顏惠忠(次子) |
生平
基隆顏家為基隆望族,顏欽賢之父為顏雲年,其家族有金礦與煤礦等事業。在台灣日治時代,基隆顏家列名台灣五大家族中。因其大伯顏東年無子,顏欽賢為顏家長孫。
顏欽賢畢業於日本立命館大學經濟科。1923年,顏雲年病逝,顏欽賢在叔叔顏國年的幫助下逐步接掌家族事業。顏欽賢將家族事業重整,改組為台陽礦業株式會社。1937年,其叔父顏國年去世,顏欽賢以家族長孫身份接掌基隆顏家產業。他曾任基隆市協議會會員,臺北州參議會參議員。太平洋戰爭期間,任物資別物價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參與木材等戰時物資的管制工作。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在太平洋戰爭期間,顏家有多筆土地被日本總督府徵收,在中華民國政府接管時,都被認定為日產,沒為公有;此外,顏家擁有的台陽礦業,被國民政府徵收為國有。顏欽賢加入中國國民黨,為革命實踐研究院(今國家發展研究院)第五期畢業。任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1946年,中國國民黨在南京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在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一次臨時大會上,顏欽賢當選台北縣國大代表,參與制憲。
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件,顏欽賢與其他鄉紳被地方推派為代表,與政府進行談判。在國民政府軍隊抵達後,顏欽賢被列入30人首謀名單之中,遭到通緝。其堂弟顏滄海也遭到官方逮捕。顏欽賢藏匿於鄉間,經其家族極力營救後,得到謝漢儒的幫助,由他帶著顏欽賢去投案,官方以改過自新為由將他釋放,其堂弟顏滄海也獲釋。在此事件後,加入中國民主社會黨。在二二八事件結束後,政府決定將徵收的台陽礦業發還給顏家。1948年,顏欽賢登記成立台陽礦業。同年,謝漢儒在台灣組織中國民社黨臺灣省黨部,顏欽賢加入中國民社黨,並任省府委員。在一段時間後,經李翼中的支持,重新加入中國國民黨。
1955年,獨資成立基隆光隆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1957年,因九份地區沒有國中,在台北縣長蘇清波時,顏欽賢以台陽礦業公司名義,捐出8000坪山坡地,協助當地成立欽賢國中。台北縣政府以其名字作為校名,以茲紀念。
1969年,再度當選國大代表。
相關事蹟
注釋
- 《台灣獨立運動的先聲:台灣共和國》。台北: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p.29。
- 陳佳宏. . 玉山社. 2006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