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英語:),簡稱國安處,是香港警務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設立的維護國家安全部門,於2020年7月1日正式成立。[1][2]國家安全處會由一位警務處副處長擔任主管,是行動及管理以外的第三位副處長,架構類似港英時期政治部[3]

國家安全處
National Security Department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日
国家/地区 香港特別行政區
性质政治警察
管理机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组织法规
领导
主管劉賜蕙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
處長蔡展鵬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兼)

國家安全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可以從香港以外的任何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在內)聘用受訓執法人員「協助執行」國安職務[4][5]。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需配合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執法[6]

香港警方7月3日公布,高级助理處長兼監管處處長劉賜蕙晉升為副處長(國家安全),負責管理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特區政府也同時委任她成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委)的成員[7]

國家安全處由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領導,向警務處處長負責。現任國家安全處處長是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蔡展鵬,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為江學禮、簡啟恩[8]

执法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拥有下列职权[9]

  1. 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证据的处所、车辆、船只、航空器以及其他有关地方和电子设备;
  2. 要求涉嫌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的人员交出旅行证件或者限制其离境;
  3. 对用于或者意图用于犯罪的财产、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与犯罪相关的财产,予以冻结,申请限制令、押记令、没收令以及充公
  4. 要求信息发布人或者有关服务商移除信息或者提供协助;
  5. 要求外国及境外政治性组织,外国及境外当局或者政治性组织的代理人提供资料;
  6. 行政长官批准,对有合理理由怀疑涉及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员进行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
  7. 对有合理理由怀疑拥有与侦查有关的资料或者管有有关物料的人员,要求其回答问题和提交资料或者物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除执法部门香港在《港區国安法》通过前所准予的案件调查措施外,还授予了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新的权力。法律规定,警务处國安部門可以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證據的處所、車輛、船隻、航空器以及其他有關地方和電子設備,不再需经法院批准[10]。国家安全处經行政長官批准,可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實施國家安全犯罪的人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不再需依此前香港《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規定取得法院授权[10]

成员

劉賜蕙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员,為國安處負責人;蔡展鵬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國家安全);江學禮及簡啟恩任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11]

現任刑事情報科總警司王忠巡已被選入國安處;他曾任职于重案組O记和刑事情報科,还曾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主办的刑事犯罪情報分析培訓班担任教官。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也已被選入國安處;李雖已在2019年屆齡退休,但是因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而被延聘,还曾多次出席警方的记者会。[11]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某電視節目訪問中表示,警方國安處的專責隊員,需有高強的分析力及洞察力,也要通過品格審查,查驗成員對香港的忠誠度及對國家安全的觀點理念符合當局要求,另須遵守保密原則。

參考來源

  1.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0-06-30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中文(香港)‎).
  2. . 香港電台. 2020-07-01 [2020-07-01] (中文(香港)‎).
  3. . Now 新聞. 2020-07-01 [2020-07-01] (中文(香港)‎).
  4. . BBC 中文.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中文(香港)‎).
  5. . BBC 中文. 2020-07-01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中文(香港)‎).
  6. . www.xinhuanet.com.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7. 鄭秋玲. . 香港01. 2020-06-29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8. . Now新聞. 2020-09-05 [2020-11-08].
  9. . www.xinhuanet.com.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10. 吳倬安. . 香港01. 2020-07-02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中文(香港)‎).
  11. . 香港文汇报. 2020-07-04 [2020-07-04].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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