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统治者

马来统治者馬來語,直譯「马来诸王」)是指馬來西亞九位世襲君主。統治者的尊稱是殿下(Duli Yang Maha Mulia,DYMM),即英語稱謂的「」。而最高元首的尊称则为陛下(Ke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KDYMM)即英語稱謂的「」。他们同时也是“州元首”()。

構成

馬來西亞是個實施君主立憲制的聯邦國家,政治體制是基於西敏寺制度。在馬來西亞的十三個州屬,其中九個州屬憲制的元首是馬來君主,這九個州屬被稱為「馬來州屬」()。九個州屬的憲法限制衹有擁有王室血統的男性穆斯林才有繼承為君主的資格,其中七個州屬是實施長子繼承制,分別是吉打吉蘭丹柔佛玻璃市彭亨雪蘭莪登嘉樓;在霹靂,則是實施兄終弟及制;在森美蘭實施的是選舉君主制,君主是由四位酋長從王室的男性成員中選出。吉打、吉蘭丹、柔佛、霹靂、彭亨、雪蘭莪和登嘉樓君主的頭銜是蘇丹;玻璃市君主的頭銜是拉惹;以及森美蘭君主的頭銜是嚴端

統治者的職權

統治者的主要職能是委任立法議會議長()、行政議會州務大臣(),並根據州務大臣的建議委任行政議會的行政議員;他也是有關州屬的伊斯蘭教領袖,有權委任伊斯蘭教事務理事會的主席,以及執掌教法的穆夫提;並根據榮譽制度法令授予勳章和冊封榮譽頭銜。九位馬來君主是統治者理事會的成員,輪流出任最高元首職務。[1]

相关称号

  • 最高元首(),馬來西亞國家元首的稱號
  • 蘇丹(),吉打、吉蘭丹、柔佛、霹靂、彭亨、汶萊、雪蘭莪和登嘉樓的君主的称号
  • 嚴端(),森美蘭最高統治者的稱號
  • 拉惹(),玻璃市君主的頭銜是拉惹
  • 州元首(),砂拉越、檳城、馬六甲和沙巴元首的稱號
  • 酋長(),雙溪烏絨、林茂、日叻務和柔河的四位米南加保酋長,具有憲法承認的世襲地位

参见

參考文献

  1. . Perpustakaan Negara Malaysia. [2013-01-20].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