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共和国
歷史
巴基斯坦(当时包括东巴基斯坦,后独立为孟加拉人民共和国)从英帝国独立后,于1956年3月23日颁布宪法,改自治领为共和国,国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1]。
毛里塔尼亚于1958年11月28日建国号为“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但当时仍未完全独立,是法兰西共同体内的一个“半自治共和国”[2]。
1975年7月6日独立,成立科摩罗共和国,艾哈迈德·阿卜杜拉(Ahmed Abdallah)任总统。1978年10月22日改国号为“科摩罗伊斯兰联邦共和国”。2001年12月23日,科通过新宪法草案,决定成立“科摩罗联盟”。[3]。
伊朗于1979年伊斯兰革命胜利推翻巴列维国王后,同年4月1日成立伊斯兰共和政府,改国号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4]。
阿富汗在塔利班政權(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于2001年倒台后先后成立临时政府和过渡政府,2004年1月26日过渡时期总统卡尔扎伊签署颁布新宪法,定国号为“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5]。
甘比亞總統葉海亞·賈梅於2015年12月11日宣布甘比亞更名為“甘比亞伊斯蘭共和國”,但在2017年1月,新任總統阿達馬·巴羅便將國號改回原稱。[6]
含义
“伊斯兰共和国”一词有多种不同含义,有些含义甚至与其他含义相矛盾。理论上对于很多宗教领袖来说,伊斯兰共和国是一种独特的神权政体,它被西亚和北非的一些穆斯林宗教领袖些所倡导。它被视为纯正伊斯兰政教合一的哈里发国家与民族主义和共和世俗政权的妥协产物。在这些宗教领袖的伊斯兰共和政体构想中,国家的刑法是与沙里亚法相一致的,国家政体不是像如今的许多中东国家那样是君主制,而是共和制。而在其他情况下,伊斯兰共和国只是一种文化认同的象征,比如巴基斯坦1956年通过宪法改国号的情况。事实上,很多人认为,伊斯兰共和国是介于完全的世俗政府与完全的神权(正统伊斯兰教)政府之间的中间路線。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伊斯兰共和制可以和半世俗的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相对比,在伊朗,伊斯兰法高于国家的法律,尽管在现实中伊朗的教士统治集团对于两者的态度是含糊的。
巴基斯坦是第一个(1956年)在世俗宪法中写入“伊斯兰共和国”国号的国家。有趣的是,尽管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号在1956年已经制定,但一直到1973年一部更民主却少一点世俗的新宪法颁布才确定伊斯兰教为国教。巴基斯坦只会在其公民的护照和签证上使用“伊斯兰共和国”字样,所有政府公文都只用“巴基斯坦政府”字样。尽管如此,1973年宪法特别提到了“伊斯兰共和国”一词。根据如今的《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四章第227款,所有现行法律都必须与《古兰经》和《圣训》中的伊斯兰教训谕保持一致,所有与这些训谕相抵触的法律都不能颁布[7]。
現狀
目前世界計有4個伊斯蘭共和國:
時間順序 | 時間 | 國旗 | 國徽 | 國號 | 首都 | 地理區 | 貨幣 | 現況 | 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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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956年2月23日 | ![]() | ![]() |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 伊斯兰堡 | 南亞 | 巴基斯坦盧比 | 聯邦制、半總統制 | ![]() |
2 | 1958年11月28日 | ![]() | ![]() | 毛里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 | 努瓦克肖特 | 西非 | 毛里塔尼亞烏吉亞 | 單一制、多党制 | ![]() |
3 | 1979年4月1日 | ![]() | ![]() |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 德黑蘭 | 西亞 | 伊朗里亞爾 | 政教合一、神權政治、共和制 | ![]() |
4 | 2004年1月16日 | ![]() | ![]() | 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 | 喀布尔 | 南亞 | 阿富汗尼 | 單一制、總統制 | ![]() |
國旗
旗幟 | 日期 | 名稱 | 性質 | 設計與涵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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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8月14日 |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旗 | ![]() |
比例2:3。左邊白底佔1/4;右為綠底,中間有弦月及星星。綠色象徵繁榮,並且代表伊斯蘭教。白色象徵和平,並且代表除了信仰伊斯蘭教之外的其他國民,原代表東巴基斯坦。新月象徵進步與發展,五角星象徵光明與知識,也代表伊斯蘭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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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7月29日 |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國旗 | ![]() |
比例4:7。綠白紅三色旗幟,兩色間帶有阿拉伯文,中間為國徽。綠色代表對伊斯蘭教的信念,白色代表和平,紅色代表勇氣。阿拉伯文意為「真主至大」(),上下各11次,代表在伊朗曆11月22日發生的伊朗伊斯蘭革命。國徽為四個新月、上方的經書及中間的寶劍組成,新月與經書即阿拉伯文的真主阿拉();新月和寶劍即伊斯蘭教五大信仰,代表人民堅定信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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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9日 | 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國旗 | ![]() |
比例2:3。為黑紅綠三色直旗,中央為國徽。黑色象徵阿富汗過去艱辛的歷史,紅色象徵人民以鮮血建立了國家,綠色象徵和平與安定的未來。國徽中的清真寺是阿富汗的國家象徵,上方為連著升起太陽,以阿拉伯文書寫的清真言,即「萬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句子。下方則書寫「阿富汗」與「一二九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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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6日 | 茅利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國旗 | ![]() |
比例2:3。綠底,中間金色新月抱星的旗幟。綠色代表人民要將沙漠變為綠地的期望,黃色象徵熱情和思想。弦月與星、綠色與黃色也象徵伊斯蘭教。而三種顏色是泛非顏色。而上、下两条红色条纹代表象征和缅怀为国家从法国殖民统治下解放而流血牺牲的战士。[lower-alpha 1] |
注释与参考资料
- Ankerl, Guy. . INU societal research. Vol.1: Coexisting contemporary civilizations : Arabo-Muslim, Bharati, Chinese, and Western. Geneva: INU Press. [2000]. ISBN 2-88155-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