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禁

党禁是一种政治现象,一般有两种含义:一是当权者及政府对非官方政治团体及其参与者的排斥,如古时禁止官员结为朋党;二是现代政权禁止民众自由组成政党參與政府,这种党禁是獨裁威权政治的一种表现。[1]一些国家仍實行一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越南古巴老挝土库曼斯坦厄立特里亚事实上實行黨禁。是君主專制國家並將權力集中在領袖上,例如所有海合會成員國,包括阿聯酋阿曼卡塔爾巴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過去實行黨禁的國家包括中華民國納粹德國法西斯義大利蘇聯土耳其伊拉克緬甸巴西阿根廷智利玻利維亞敘利亞埃及利比亞烏干達中非共和國馬拉威賴比瑞亞波蘭匈牙利捷克等一黨專政或軍事專政國家。

中華民國

由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利,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5月19日頒佈臺灣省戒嚴令,依《戒嚴法》第11條規定,戒嚴地區之最高司令官有權「停止集會結社遊行請願」,台灣地區開始黨禁。前總統蔣經國於1987年7月15日宣布台灣地區解除戒嚴令,黨禁因此失效,政黨政治開始活躍。[2]

参见

參考文獻

  1. . 教育百科. 中華民國教育部. [2015-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1).
  2. . 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2015-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