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禁
党禁是一种政治现象,一般有两种含义:一是当权者及政府对非官方政治团体及其参与者的排斥,如古时禁止官员结为朋党;二是现代政权禁止民众自由组成政党參與政府,这种党禁是獨裁及威权政治的一种表现。[1]一些国家仍實行一黨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越南、古巴、老挝、土库曼斯坦、厄立特里亚事实上實行黨禁。是君主專制國家並將權力集中在領袖上,例如所有海合會成員國,包括阿聯酋、阿曼、卡塔爾、巴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過去實行黨禁的國家包括中華民國、納粹德國、法西斯義大利、蘇聯、土耳其、伊拉克、緬甸、巴西、阿根廷、智利、玻利維亞、敘利亞、埃及、利比亞、烏干達、中非共和國、馬拉威、賴比瑞亞、波蘭、匈牙利、捷克等一黨專政或軍事專政國家。
中華民國
由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利,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5月19日頒佈臺灣省戒嚴令,依《戒嚴法》第11條規定,戒嚴地區之最高司令官有權「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台灣地區開始黨禁。前總統蔣經國於1987年7月15日宣布台灣地區解除戒嚴令,黨禁因此失效,政黨政治開始活躍。[2]
参见
- 政党政治、结社自由
- 报禁、言论审查
- 戒嚴、緊急狀態
- 台灣民主運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運動
參考文獻
- . 教育百科. 中華民國教育部. [2015-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1).
- . 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2015-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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