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簡稱保四總隊,為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單位,分駐於彰化縣彰化市親愛營區及精誠營區,總隊部位於親愛營區。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Special Police Fourth Headquarters, NPA, MOI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資訊
所屬部門內政部警政署
主要官員
總隊長林漢堂[1]
副總隊長林逢泉
主任秘書林富助
聯絡資訊
地址親愛營區:彰化縣彰化市華陽里1鄰南郭路一段383號
精誠營區:彰化縣彰化市華陽里1鄰南郭路一段505號
電話(04)7260743
網站www.4pppc.gov.tw/4pppc/

保四總隊的主要任務是衛戍首都和中央政府憲政機關(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準備應變及支援協助各縣市警察局、電信警察隊等單位,協助維護治安及處理群眾活動勤務。

本隊精誠營區亦負責考試院所舉辦一般警察特考四等錄取人員「正式授階任官前教育訓練業務」

歷史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前身係分駐彰化縣的「臺灣省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一大隊」,於1990年1月1日成立並改隸內政部警政署,負責拱衛臺灣中部地區政府機關、官邸之警衛安全任務。1999年因為地方警力缺乏,保四總隊部分警力移撥至各縣市警察局成立警察局保安隊。2000年9月,替代役警察役役男開始在保四總隊服役,同時有常任警察與警察役役男服務。 [2]2007年時在保四總隊服役的替代役男約有500名。[3]

組織編制

總隊部駐於親愛營區,設有總隊長一人,副總隊長一人,主任秘書一人,核稿秘書二人,另設有警務科、督訓科、後勤科、保防科、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醫務室、勤指中心等九個幕僚單位,其中各科、室、中心設有科長或主任各一名。

總隊設有勤務單位共四個大隊,其中第一大隊、第二大隊、第三大隊駐於親愛營區,第四大隊駐於精誠營區,各大隊下設有三個中隊編制,共十二個中隊。每一大隊設有大隊長一人,副大隊長一人。每個大隊部均設有督察員、保防員各一人,另依任務需求派任警務員。

單位組織如下:

  • 總隊部
    • 總隊長
    • 副總隊長
    • 主任秘書
  • 幕僚單位
    • 警務科
    • 督訓科
    • 後勤科
    • 保防科
    • 秘書室
    • 人事室
    • 主計室
    • 醫務室
    • 勤指中心
  • 勤務單位
    • 第一大隊
      • 第一中隊
      • 第二中隊
      • 第三中隊
    • 第二大隊
      • 第一中隊
      • 第二中隊
      • 第三中隊
    • 第三大隊
      • 第一中隊
      • 第二中隊
      • 第三中隊
    • 第四大隊
      • 第一中隊
      • 第二中隊
      • 第三中隊

[4]

機關首長

職稱姓名佩階學歷主要經歷
總隊長林漢堂三線二星中央警官學校正科43期刑事警察學系畢業、中央警官學校警政研究所12期碩士畢業、美國奧克拉荷馬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畢業、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畢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副總隊長林逢泉三線二星中央警官學校47期行政警察學系畢業、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碩士畢業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
主任秘書林富助三線二星中央警察大學53期行政警察學系畢業、淡江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班畢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分局長

駐地

相關條目

參考來源

  1.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2. . [2014-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7).
  3. (PDF). [2014-04-26].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4-26).
  4. 組織與執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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