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簡稱保一總隊,為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單位,總隊部位於臺北市北投區石牌營區,主要任務有衛戍首都和中央政府憲政機關、準備應變及協助地方治安之功能。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Special Police First Headquarters, NPA, MOI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資訊
所屬部門內政部警政署
主要官員
總隊長陳永利
副總隊長戴崇贒王育群
主任秘書陳武康
聯絡資訊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總隊部
地址石牌營區(總隊部):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三峽營區: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50號
反恐訓練中心:桃園市新屋區警訓路100號
電話02-28218137
網站www.spfh.gov.tw/m/


保一總隊主要支援環保警察通信警察森林警察執行專業巡邏取締任務,支援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配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執行巡邏警網任務與治安案、群眾事件應變。任務編組「維安特勤隊」,支援各重大槍擊事件、嫌犯攻堅圍捕行動。

保一總隊也是《替代役實施條例》規範之替代役用人單位,建制之第二大隊、第五大隊及第六大隊便以替代役警察役役男為主;其中,第六大隊位於桃園市新屋區,負責辦理警察役役男之專業訓練,並兼派警察機動任務

本隊三峽營區亦負責考選部一般警察特考四等錄取人員「正式授階任官前教育訓練業務」

沿革[1]

  • 保一總隊前身係「臺灣省保安警察總隊」,隸屬臺灣省警務處
  • 1950年,擴大整編臺灣省政府保安警察警力,改銜「臺灣省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 1993年5月1日,保一總隊成立「維安特勤隊」,專責打擊重大犯罪組織及協助緝捕要犯。
  • 1999年,保一總隊常任警察部分員警陸續移撥各縣市警察局,充實地方警力。
  • 2000年9月起,替代役警察役役男進入保一總隊服役。

組織編制

總隊部

  • 總隊長1人(警監)
    • 副總隊長2人(警正或警監)
    • 主任秘書1人(警正或警監)
    • 督察長1人(警正)

幕僚單位

  • 警務科
  • 督訓科(科長由督察長兼任)
  • 後勤科
  • 保防科
  • 勤務指揮中心
  • 人事室
  • 主計室
  • 秘書室
  • 資訊室

勤務單位

單位名稱 大隊部位置 所屬編制 主司任務
第一大隊[2] 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50號(三峽營區) 第一中隊 常任機動保安警力中隊,支援地方警察機關執行聚眾活動防處。
第二中隊
第三中隊 常任機動保安警力中隊,支援地方警察機關執行聚眾活動防處。

另支援中央等各部會單位維安工作,如:刑事局防爆小組、國家搜救中心、空中勤務總隊。

第二大隊[3](警察役機動警力)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301號(石牌營區) 第一中隊 常任機動保安警力中隊,並兼負代訓短期班任務。
第二中隊
第三中隊 常任機動保安警力中隊,並兼負石牌營區大門警衛及伙食團公差。
第四中隊 常任機動保安警力中隊,並兼負代訓短期班任務。
第三大隊[4] 第一中隊 汽車中隊:負責總隊各項勤務之接、運送勤務。
第二中隊 常任機動保安警力中隊,支援地方警察機關執行聚眾活動防處。
第三中隊 警察樂隊:負責各項慶典、祭典、其他專案勤演出。

亦擔任機動保安警力,支援地方警察機關執行聚眾活動防處。

第四大隊[5] 第一中隊 警衛分隊:維護營區駐地安全,出入營區人、車管制。

汽車分隊:負責總隊勤務派遣車輛運輸及督慰勤勤務運輸。

第二中隊 常任機動保安警力中隊,支援地方警察機關執行聚眾活動防處。
第三中隊
第五大隊[6](警察役機動警力) 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50號(三峽營區) 第一中隊 常任機動保安警力中隊,支援地方警察機關執行聚眾活動防處。
第二中隊
第三中隊
第六大隊[7](警察役機動警力暨專業訓練) 桃園市新屋區大坡里1鄰警訓路100號(反恐訓練中心) 第一中隊 常任機動保安警力中隊,支援地方警察機關執行聚眾活動防處。

並兼反恐訓練中心大門警衛及伙食團公差。

第二中隊
第三中隊
第四中隊
維安特勤隊(任務編組) 直屬第一中隊 執行國內反暴力、反破壞、反劫持及反劫機(船)等特殊任務。

執行反恐攻擊與重大刑事案件攻堅及圍捕等任務。

其他有關維護安全特種勤務事項。

直屬第二中隊

機關首長

職稱姓名職等學歷主要經歷
總隊長陳永利三線三星 中央警官學校交通學系47期 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
副總隊長戴崇贒三線二星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第56期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
副總隊長 王育群 三線二星 中央警官學校消防學系44期 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
主任秘書陳武康三線二星中央警察大學戶政學系第48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

參考來源

  1. . [2016-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2). 本總隊前身係「臺灣省保安警察總隊」,民國39年改銜為「臺灣省保安警察第一總隊」。79年元月1日改隸內政部警政署,並將分駐彰化、岡山之員額分別成立保四、保五總隊。82年5月1日為配合治安需要,打擊重大犯罪組織及協助緝捕要犯,成立維安特勤隊。88年為配合充實地方警力,常任警察部分員警分階段移撥至各縣市警察局。89年9月警察役役男開始進駐遞補,使常任警察及警察役成為本總隊擔任機動保安警力及協助執行勤務之兩大主力。
  2.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2011-05-30 [2020-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27).
  3.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2011-05-30 [2020-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3).
  4.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2011-06-01 [2020-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01).
  5.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四大隊. . [2020-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9).
  6.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2011-06-01 [2020-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13).
  7.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六大隊. . [2020-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2).

外部連結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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