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位緣起

分位緣起,佛教阿毗達摩術語,是緣起理論的一種,源自於《發智論》的時分緣起,是說一切有部四大緣起理論之一,也被經量部等採用,是部派佛教中的主流學說。這個學說以時間為軸,依因果關係,將十二緣起支分別配屬在不同的十二階段中,因為採用階段分位,故稱分位緣起。

其下發展出兩種解說法,《大毘婆沙論》發展出三世二重因果說;《俱舍論》另外舉出了二分緣起說。在大乘唯識學派中,則有二世一重因果說。

概論

分位緣起,起源自《發智論》提出的時分緣起,經說一切有部論師的解說與定形化,形成分位緣起,與剎那緣起連縛緣起遠續緣起,並列為說一切有部四大緣起理論[1]。分位緣起依時間先後及因果關係,將緣起分為不同階段,十二緣起支各具五蘊,在不同時間階段中無間相續[2]。《大毘婆沙論》以分位緣起作為緣起的主要解釋[3],但認為分位緣起與其他三種緣起理論可以共存,沒有特別進行正誤之諍的必要,這個態度後來被《俱舍論》繼承。

分位緣起在佛教理論發展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特別是導致了對取蘊的重新釋義[4],並介入了有分結生心等學說。《大毘婆沙論》中,以三世二重因果來解釋時分緣起[5]。後世多個論著,如《清淨道論》、《菩提道次第廣論》基本上都採用三世二重因果解釋。《成唯識論》記載了當時流行於唯識學派中的二世一重因果學說。

學說內容

三世二重因果

根據《發智論》提出緣起十二分位各具五蘊,《大毘婆沙論》定義了十二分位,其中十二緣起支,配屬三世,現在八緣起支,二分為前五後三,以現在因,推未來果,以現在果,推過去因[5],形成三世二重因果的標準學說:

  1. 云何無明?謂:過去煩惱位。[6]
  2. 云何行?謂:過去業位。
  3. 云何識?謂:續生心及彼助伴[7]
  4. 云何名色?謂:結生已,未起眼等四種色根,六處未滿,中間五位,謂羯剌藍頞部曇閉尸鍵南鉢羅奢佉,是名色位。
  5. 云何六處?謂:已起四色根,六處已滿,即鉢羅奢佉位,眼等諸根,未能與觸作所依止,是六處位。
  6. 云何觸?謂:眼等根,雖能與觸作所依止,而未了知苦樂差別,亦未能避諸損害緣,觸火、觸刀、食毒、食糞,食、婬、具愛,猶未現行,是觸位。
  7. 云何受?謂:能別苦樂,亦能避損害緣,不觸火、觸刀、不食毒、食糞,雖已起食愛,而未起婬及具愛,是受位。
  8. 云何愛?謂:雖已起食愛、婬愛,及資具愛,而未為此,四方追求,不辭勞倦,是愛位。
  9. 云何取?謂:由三愛,四方追求,雖涉多危嶮,而不辭勞倦,然未為後有起善惡業,是取位。[6]
  10. 云何有?謂:追求時,亦為後有起善惡業,是有位。
  11. 云何生?謂:即現在識位,在未來時,名生位。
  12. 云何老死?謂:即現在名色、六處、觸、受位,在未來時,名老死位。[8]

三世二重因果分位緣起,以現在八緣起支對應入胎刹那[9]本有分位羯剌藍遏部曇閉尸鍵南鉢羅奢佉[10]、初生、嬰孩、童子、少壯、衰老位[11],過去二緣起支對應過去世的現在後三緣起支,未來二緣起支對應未來世的現在前五緣起支:

分位與死生[12]
此世 過去因現在果[5]現在因[5]未來果
無明名色六處[13][14]老死
後世 無明[13][14]名色六處老死
過去因現在果現在因未來果

分位緣起對現世無明煩惱造業生後世果報亦有明示:

分位與緣起支[15]
緣起支分位
無明名色六處老死
無明現在現在過去過去
未来
未来現在現在現在現在現在現在現在現在
名色未來
六處未來
未來
未來
未來
未來
未來
未來現在現在
老死未來

三界皆具有十二分位[16],分位緣起可譬喻為法樹:有根,有莖,有枝,有葉,有花,有果[17]

施設分位緣起是為了「以現因果,有去來,由此即能辦所作事」[5],成就正知善見而不惑求前際後際[18],解說「異熟因定通三世,有異熟果」[19],仍必需採用時分緣起的有支分定義[13],解釋在異熟因果之外的業報因果,更需要採用六因五果或類似學說。

二分緣起

在三世二重因果的解說之外[20],《俱舍論》又記載,可用二分緣起來解說,分為前際七支,與後際五支[21],前際二因五果,後際三因二果[22]

爭論與評價

眾賢在《順正理論》中,記載了經量部對於剎那緣起的批評。經量部認為,在同一剎那中,十二緣起支俱起,違反了因果律。同時,經量部舉出契經,認為釋迦牟尼的教義,是以分位緣起為了義正說[23]。面對這些批評,眾賢舉出契經依據,認為釋迦牟尼曾經說過各種緣起學說,分位緣起與剎那緣起並沒有衝突[24]

現代研究

《大毘婆沙論》以分位緣起為主[25],此說自古受到很高的重視。印順法師認為這是一種極善巧的說法[26],以二世一重因果說,不需要用完整十二支來解說;要說到詳細的過程,採用三世二重因果,以十二緣起才能詳細解說[27]。但印順也批評有部的解說方法,過於機械[28]

水野弘元認為,分位緣起主要是用來說明順次業[29]

註釋

  1.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3:「復次緣起有四種:一、剎那,二、連縛,三、分位,四、遠續。」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9:「又諸緣起差別說四:一者剎那。二者連縛。三者分位。四者遠續。」
    玄奘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27:「又諸緣起,差別說四:一者剎那。二者遠續。三者連縛。四者分位。」
  2. 大毗婆沙論》:「此中但說時分緣起,謂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支中,各具五蘊。……此論所說十二有支,皆具五蘊,時分各異。」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9:「十二支位,所有五蘊,皆分位攝。……若支支中,皆具五蘊,何緣但立無明等名?以諸位中,無明等勝故,就勝立無明等名,謂:若位中,無明最勝,此位五蘊,總名無明;乃至位中,老死最勝,此位五蘊,總名老死,故體雖總,名別無失。」
    玄奘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27:「分位緣起,謂三生中,十二五蘊,無間相續。顯法功能,謂如經說:業為生因,愛為起因,如是等類,功能差別。……若支支中,皆具五蘊,何緣但立無明等名?以諸位中,無明等勝故,就勝立無明等名,謂:若位中,無明最勝,此位五蘊;總名無明;乃至位中,老死最勝,此位五蘊,總名老死,故體雖總,名別無失。」
    普光《俱舍論記》卷9:「十二支位至皆分位攝者,此約前後十二支位,所有五蘊,無間相續,名為分位。此約生,及不定業,煩惱說。故正理云:『分位緣起,謂三生中,十二五蘊,無間相續』。」
  3.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此論,唯說有情數緣起法耶?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復次、不應責此作論者意,以作論者依經作論,契經唯說有情數緣起法,故此亦爾。」「如說:無明緣行。阿毘達磨諸論師言:此中意說分位緣起,故此行聲,說五取蘊。」
  4. 大毗婆沙論》:「問:蘊、取蘊、界有何差別?答:……復次、於有為法,施設蘊;於有漏法,施設取蘊;於有情數法,施設界。復次、蘊,有流轉、還滅作用;取蘊,唯有流轉作用;界,有結生入胎作用。」
  5. 大毘婆沙論》:「以現在因者,謂愛、取、有。推未來果者,謂生、老死。以現在果者,謂識、名色、六處、觸、受。推過去因者,謂無明、行。世尊欲令無慧眼者,以現因果,推有去來,由此即能辦所作事,過去世果,未來世因,由此為門,亦可知有。故此論者,但作是說。」
  6. 大毘婆沙論》:「無明緣行,取緣有,有何差別?答:無明緣行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煩惱,謂無明;取緣有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切煩惱,謂諸取,是謂差別。……問:何故過去業緣,但說無明?現在業緣,說一切煩惱耶?答:造過去業時,於多種事,不現見故,不可知故,但說無明為緣。謂:於分位依處加行等起相續所緣,皆不可知。……雖不現見,亦不可知,而發業位,皆有無明故,總說彼無明為緣。造現在業時,於多種事,皆現見故,皆可知故,具說一切煩惱為緣。……」
  7. 大毘婆沙論》:「世尊施設十八界已,復於此中略出少分,施設六界。故此六界,十八界中,攝界全、界少分。五界全者,謂前五識界;四界少分者,謂色、觸、意及意識界;此中空界,攝色界少分;地、水、火、風界,攝觸界少分;識界攝意界、意識界少分,以此二界,通有漏、無漏,識界唯攝有漏分故。……復次,由此六界,能生、能養、能長有情色、無色身故,復施設。能生者,謂識界;能養者,謂地、水、火、風界;能長者,謂空界。復次,由此六界,能引、能持、能增有情色、無色身故,復施設。能引者,謂識界;能持者,謂地、水、火、風界;能增者,謂空界。復次,由此六界,是根本有情事,是遍行有情事,是無始有情事,是無分別、有分別有情事故,復施設。根本有情事者,謂欲、色界受生有情,從結生心乃至死有,無此六界無勢用時。……」「問識界云何?答:五識身,及有漏意識。問:何故無漏識不立識界耶?答:與識界相不相應故。若法,能長養諸有,攝益諸有,任持諸有者,立六界中。無漏意識,能損減諸有,散壞諸有,破滅諸有,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尊者世友作是問言:此六界中,何故不攝無漏意識?……復作是說:如是六界,是有情依,無漏意識,非有情依。復作是說:如是六界,是異熟依,無漏意識,非異熟依。復作是說:如是六界,是入胎緣,無漏意識,非入胎緣。復作是說:如是六界,無始來有,無漏意識,非無始有。大德說曰:如是六界,是自體分,無漏意識,非自體分。脇尊者言:如是六界,是生死依,無漏意識,非生死依。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無漏意識,不立識界。」
  8.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如《施設經》所說:云何無明?過去諸結是也。評曰:不應作是說,若然者,諸法則離自相。應作是說:云何無明?過去諸結時。云何行?過去諸行時。云何識?相續心及眷屬。云何名色?已受生相續,未生四種色根,六入未具,一、歌羅羅,二、阿浮陀,三、卑尸,四、伽那,五、波羅奢呵,如是等名曰名色。云何六入?已生四種色根,具足六入,此諸根,未能為觸作所依,是時名六入。云何為觸?此諸根,已能為觸作所依,未別苦樂,不能避危害,搊火、觸毒、把刃,及諸不淨,是時名觸。云何為受?能分別苦樂,避諸危害,不搊火、觸毒,不把刃,離諸不淨,能生貪愛,不起婬欲,於一切物,不生染著,是時名受。云何為愛?具上三愛,是時名愛。云何為取?以貪境界故,四方追求,是時名取。云何為有?追求之時,起身、口、意業,是時名有。云何為生?如現在識,在於未來,是時名生。云何老死?如現在名色、六入、觸、受,在於未來,是時名老死。」
  9. 大毗婆沙論》:「問:此十二支緣起法,幾剎那?幾相續?答:二剎那,謂識與生,餘皆相續。」
  10. 《《雜阿含經·一三〇〇經》:「爾時,世尊說偈答言:迦羅邏為初,迦羅邏生胞,胞生於肉段,肉段生堅厚,堅厚生肢節,及諸毛髮等,色等諸情根,漸次成形體,因母飲食等,長養彼胎身。」
  11. 大毗婆沙論》:「分位者,羯剌藍等,十種分位。」
  12. 大毗婆沙論》:「生欲界,若未離欲染,起欲界愛、取、有現在前,引未來生、老死。彼有:現在一愛、一取、一有,未來一生、一老死。……彼欲界歿,……還生欲界,昔時欲界現在愛、取,今為過去無明;現在有,今為過去行;未來生,今為現在識;未來老死,今為現在名色、六處、觸、受。」
  13. 玄奘譯《發智論》:「云何無明緣行?云何取緣有?答:無明緣行者,此顯示業,先餘生中,造作、增長,得今有異熟,及已受異熟。取緣有者,此顯示業,現在生中,造作、增長,得當有異熟。無明緣行,取緣有,何差別?答:無明緣行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煩惱,謂無明。取緣有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切煩惱,謂諸取。是謂差別。」
    玄奘譯《大毘婆沙論》:「造作、增長者,顯示:此業發起、圓滿,從煩惱生能得果故。……若今熟、若已熟者,當知皆在行支分中。現在生中者,顯示:此業,唯在此生眾同分中,造作、增長,非餘生中。得當有異熟者,顯示:此業,得未來生,諸果異熟。所有今生,造作、增長,善、不善業,彼異熟果,於此生中,果未熟者,當知皆在有支分中。……問:阿羅漢所造業,為名無明緣行?為名取緣有耶?答:不名無明緣行,亦不名取緣有,彼無無明,亦無取故。然彼業已與果者,當知攝在行支分中;未與果者,當知攝在有支分中,是彼類故,然非十二有支所攝。」
  14. 大毘婆沙論》:「二續者,謂識與生,能續生故。」
  15. 提婆設摩阿毘達磨識身足論》:「
    1. 又諸無明,未斷未知,為因為緣,諸行生起,謂:隨福行、隨非福行、隨不動行。
    2. 如是諸行,未斷未知,為因為緣,諸識生起,或往善趣,或往惡趣。
    3. 如是諸識,未斷未知,為因為緣,名色生起,或在此世,或在後世。
    4. 如是名色,未斷未知,為因為緣,六處生起,或有圓滿,或不圓滿。
    5. 六處和合故,有其觸。
    6. 隨觸領納故,有其受。
    7. 受生欣喜故,有其愛。
    8. 即愛增廣,說名為取。
    9. 能感後有業,名為有。
    10. 諸蘊現起,說名為生。
    11. 諸蘊成熟,說名為老;諸蘊棄捨,說名為死。」
    大毗婆沙論》:「若生欲界,諸根成就,能造能引後有業者:彼無明位現在前時,一支現在,謂無明,餘支未來;從無明位至行位時,二支現在,謂無明、行,餘支未來;從行位至識位時,二支過去,謂無明、行,一支現在,謂識,餘支未來;從識位至名色位時,二支過去,謂無明、行,二支現在,謂識、名色,餘支未來;如是乃至從取位至有位時,二支過去,謂無明、行,八支現在,謂識乃至有,二支未來,謂生、老死;從有位至生位時,十支過去,謂無明乃至有,一支現在,謂生,一支未來,謂老死;從生位至老死位時,十支過去,謂無明乃至有,二支現在,謂生、老死。」
  16. 大毘婆沙論》:「問:此十二支緣起法,幾欲界?幾色界?幾無色界?有作是說:欲界具十二支;色界有十一支,除名色;無色界有十支,除名色、六處;色界應作是說:識緣六處,彼無未起四根時故;無色界應言:識緣觸,彼無有色及五根故。評曰應作是說:三界皆具十二有支。問:色界,生時諸根頓起,云何有名色位?無色界,無色、無五根,云何有名色、六處位耶?答:色界,五根雖定頓起,而生未久,根不猛利,爾時但是名色支攝。無色界,雖無色及五根,而有名及意根,彼應作是說:識緣名,名緣意處,意處緣觸,是故三界皆具十二。」
  17. 大毘婆沙論》:「此十二支緣起法,有根,有莖,有枝,有葉,有花,有果,猶如大樹。此中根者,謂:無明、行;莖者,謂:識、名色;枝者,謂:六處;葉者,謂:觸、受;花者,謂:愛、取、有;果者,謂:生、老死。此十二支緣起法樹,或有花有果,或無花無果;有花有果者,謂異生及學;無花無果者,謂阿羅漢。」
  18. 雜阿含經·二九六經》:「多聞聖弟子於此因緣法、緣生法,正知善見,不求前際,言:『我過去世若有、若無?我過去世何等類?我過去世何如?』不求後際:『我於當來世為有、為無?云何類?何如?』內不猶豫:『此是何等?云何有此為前?誰終當云何之?此眾生從何來?於此沒當何之?』」
  19.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名熟因?異熟是何義?答:異類而熟,是異熟義,謂:善、不善因,以無記為果,果是熟義,如前已說。此異熟因定通三世,有異熟果。」
  20.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9:「十二支者,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處,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言三際者,一、前際,二、後際,三、中際,即是過未及現三生。云何十二支於三際建立?謂前後際,各立二支,中際八支,故成十二。無明行在前際,生老死在後際,所餘八在中際。此中際八,一切有情此一生中,皆具有不?非皆具有,若爾何故說有八支?據圓滿者,此中意說,補特伽羅,歷一切位,名圓滿者,非諸中夭,及色、無色,但據欲界補特伽羅。《大緣起經》說具有故,彼說:『佛告阿難陀言:識若不入胎得增廣大不?不也!世尊!』乃至廣說。」
  21. 真諦譯《阿毘達磨俱舍釋論》:「有時說緣生有二種,有屬前際攝緣生,有屬後際攝緣生。於中七分說名前際,謂:從無明乃至受;所餘五分,說名後際。合前、後際因果,為二分故。」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9:「有時但說二分緣起:一、前際攝,二、後際攝。前七支前際攝,謂無明乃至受;後五支後際攝,謂從愛至老死;前後因果,二分攝故。」
  22. 普光《俱舍論記》:「『有時但說至二分攝故』者,因解三際,攝十二支,復明二分,攝十二支。前際七中,二因招五果;後際五中,三因招二果;此即因果,分為二際。」
  23. 玄奘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27:「有餘師說:『一剎那中,具十二支,實有俱起。……』上座謂此非應理言,一剎那中,(1)無因果故,(2)違聖教故,(3)了義說故。
    1. 謂俱生品,因果定無,俱生法中,誰因誰果?
    2. 又此所說,違於聖教,如世尊告阿難陀言:……
    3. 又此契經,是了義說,世尊決定說此為依,由佛此中自解釋故。」
  24. 玄奘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27:「此一類,許非正所宗。設是所宗,難亦非理,(1)一念亦有緣起義故,(2)非專為此而造論故,(3)已成立故,(4)種種說故,(5)契經說故。(6)非所許故。……
    • 非我等許,彼所引說《緣起經》是了義說,非了義相,次後當辯。設許彼經是了義說,亦不違害剎那緣起。
    上座於此,非理生嫌,而作是說,無量過失。」
  25.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第六章〈大乘時代之聲聞部派〉:「這四說,毘婆沙師認為都是合理的;特別是世友的連縛緣起,通於一切有為法,受到《大毘婆沙論》編集者的稱讚:「是了義」說,「 是勝義」說。然佛說十二緣起重於惑業苦的三世因果;聲聞乘法重於生死的解脫,所以毘婆沙師還是以分位緣起為主。」
  26. 印順《成佛之道》:「十二支,可以分為三世,有兩重因果:過去因(無明與行)生現在果(識 ,名色,六處,觸,受),現在因(愛,取,及有)生未來果(生,死老)。 同時,前生以前有前生,後世以後(如不了脫生死)有後世,三世因果相續說明,就是無限生死相續的歷程全貌。」「十二分,即十二支。在眾生生死延續的過程中,觀察前後相生的因果系列,而分為十二。古人稱此為『分位緣起』,是很有道理的。也惟有如此觀察,才能充分明了生死延續的過程。」
  27. 印順《中觀論頌講記》:「說到詳細的過程,有從 愛、取、有、生、老死的逐物流轉觀;有從識到愛的觸境繫心觀。合為一十二緣起,依十二緣起建立三世因果:無明、行,是過去的因;識、名色、六 入、觸、受,是現在的果,愛、取、有,是現在的因;生、老死,是未來的 果。假使講二世因果,過去與現在的,只從無明到識三支就可以了;現在與未來的,只從愛到老死的五支,也就可以;無須說十二緣起。經三世的歷程 ,這才要說他。其實,基本原則,還是上面說的三大歷程。也有配為惑、業 、苦三雜染的。」
  28. 印順《中觀論頌講記》:「緣起流轉律的基本原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分位緣起,是敘述緣起流轉中的過程。不過像有部那樣講,識為入胎最初的一念;名色是身心漸發育的階位;六入是六根具足將出胎的階位;出胎後,在二、三歲的時候,不能識別事物是觸;能了苦樂的差別,到六、七歲時是受;……未來世受生是生;未來世老死,是老死;這未免機械一點。」
  29.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心〉:「後世阿毗達摩中,也有部派將緣起說連結三時業,而說剎那緣起、連縛緣起、分位緣起與遠續緣起。不過,剎那、連縛二緣起意指『順現業』,分位緣起指『順次業』,遠續緣起指『順後業』。我想,原始經典的緣起說大多與現實中具體生起的『順現業』有關。」,收入《佛教教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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