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懋
劉懋(?-1631年),字黽夫,號養衷。陕西临潼人,籍貫直隸鳳陽(今安徽),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劉懋 | ||
---|---|---|
大明兵科左給事中 | ||
籍貫 | 陝西臨潼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黽夫,號養衷 | |
出生 | 生年不詳 陝西臨潼縣 | |
逝世 | 崇禎四年(1631年) 京師 | |
出身 | ||
| ||
經歷 | ||
|
生平
籍貫直隸鳳陽(今安徽),父輩時徙临潼亨利里。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歷任项城[1]、宁陵、新安诸县知县,升禮科给事中。因得罪魏忠贤而削职。崇禎初年(1628年)任刑科右給事中,崇祯二年(1629年)御史毛羽健上疏说“驿递一事,最为民害”,接著刘懋又给上疏称:“当今天下州县困于驿站的约十之七八,而驿站用于公务的仅十分之二,用于私事的占十分之八”,崇禎帝以此事問韓爌,韓爌稱:“汰兵止當清佔冒及增設冗兵爾。衝地額兵不可汰也。”[2]。
同年五月正式议裁,劉懋改任兵科左給事中,專管驛遞整頓事務。此舉卻招致極大反彈,劉懋不久上疏:“游滑不得料理里甲也,则怨;驿所官吏不得索长例也,则怨;各衙门承舍不得勒占马匹也,则怨;州县吏不得私折夫马也,则怨;道府廳不得擅用滥用也,则怨;即按抚与臣同事者不得私差多差也,则怨。所不怨者独里中农民耳!”,崇祯四年(1631年)二月上報,节銀六十八万五千余两[3],“即臣所请借抵新饷以宽民力者”, 却“嗣因边事孔亟,始移为修防之需”“臣非不知皇上不得已之苦心,乃国家自有经长之制,原不在加派之间”。
裁驿有害于明朝政权的稳定,《明季北略》就說:“祖宗设立驿站,所以笼络强有力之人,使之肩挑背负,耗其精力,销其岁月,糊其口腹,使不敢为非,原有妙用。”杨士聪说:“天生此食力之民,往来道路,博分文以给朝夕。一旦无所施其力,不去为贼,将安所得乎?后有自秦,晋、中州来者,言所擒之贼,多系驿递夫役,其肩有痕,易辨也”。李自成因驛站被裁,最後鋌而走險,成為農民軍領袖。如史籍所说:“李自成一银川驿之马夫耳,奋臂大呼,九州幅裂。”在百官唾骂声中,刘懋辭官返鄉,不久憂鬱死。棺木運至山东,家人竟然雇不到一人辇负,以致寄存旅舍,经年不得归葬鄉里[4]。
注釋
- 張延福《項城縣志·卷之五》:劉懋臨潼進士,四十年任。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40):“時遼事急,朝議汰各鎮兵。又以兵科給事中劉懋疏,議裁驛卒。帝以問爌,爌言:「汰兵止當清占冒及增設冗兵爾。沖地額兵不可汰也。驛傳疲累,當責按臣核減,以蘇民困,其所節省,仍還之民。」
- 崇祯四年二月刘懋《驿递裁扣事竣疏》
- 清·計六奇,《明季北略》(卷5):“给事中刘懋上疏,请裁驿递,可岁省金钱数十余万。上喜,着为令,有滥予者,罪不赦。部科监司,多以此获遣去。天下惴惴奉法。顾秦、晋士瘠,无田可耕,其民饶膂力,贫无赖者,藉水陆舟车奔走自给,至是遂无所得食,未几,秦中叠饥,斗米千钱,民不聊生,草根树皮,剥削殆尽。上命御史吴牲赉银十万两往赈,然不能救。又失驿站生计,所在溃兵煽之,遂相聚为盗,而全陕无宁土矣。给事中许国荣、御史姜思睿等知其故,具言驿站不当罢,上皆不允,众共切齿于懋,呼其名而诅咒之,图其形而丛射之,懋以是自恨死。棺至山东,莫肯为辇负者,至委棺旅舍,经年不得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