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
汉字文化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党委办公厅(室)是党委的综合部门,负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党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党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1]。”
各级党政机关所设置的办公厅级别下算一级。正国级机关办公厅为正部级。目前,正部级办公厅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副部级(副战区级)办公厅包括: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
《五四宪法》体制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作为国家机构,下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办公厅作为其日常工作机构。《八二宪法》复设国家主席之后,国家主席机关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工作机构,为副部级机构。
对于部级机构而言,而正部级国务院机构的综合部门多称“办公厅”(正司局级),副部级国务院机构内设的办事机构多称“办公室”或“综合司”(副司局级)[2]。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办公厅(正司局级)、中国地震局办公室(副司局级)。此外,部分正部级中央企业、民主党派中央委员会也设有办公厅。
省级行政区正省部级四大机构均设有正地厅级办公厅,即:省级党委办公厅、省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省级委员会办公厅。例如,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省级行政区的四大机构也设办公厅,例如: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而地级市一般则为“办公室”,如: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其他文化圈
中文译者在对其他文化圈中以、、等为名称的机构进行翻译时,也可能会将其汉译为“办公厅”。
被汉译为“办公厅”的其他国家的类似职能机构有:
参考文献
- . [2013-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1).
- 《南方周末》记者钱昊平:中国有多少“部级”单位?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原载2012年2年16日《南方周末》;亦可查阅于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