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善道

尹善道1587年-1671年),字约而,号孤山海翁,死后追谥为忠宪,17世纪朝鲜王朝时调大家,与郑澈朴仁老并称朝鲜三大国语诗人[lower-alpha 1],也是朝鲜山水田园文学的集大成者。[1]:613-614[2]:1300[3]

尹善道
诗人
朝代朝鲜王朝
姓名尹善道
约而
孤山、海翁
出生1587年
朝鲜汉阳
逝世1671年(83-84歲)
《孤山遗稿》
尹善道
諺文
汉字
文观部式
马-赖式
諺文
汉字
文观部式
马-赖式
表字
諺文
汉字
文观部式
马-赖式

尹善道出生于朝鲜王朝两班家庭,1612年进士及第后步入仕途,是南人党强硬派人物。由于其所处年代,朝鲜党争激烈,多次被革职、流放,在乡村或渔村度过人生大部分时间,并创作了大量优秀的山水田园作品。他在盈德流配后,在故乡海南所写的《山中新曲》(包括《朝雾谣》、《夏雨谣》、《日暮谣》、《夜深谣》、《饥岁叹》、《五友歌》)、《山中续新曲》,以及老后隐退时所作的《渔父四时词》都是他的代表作[1]:609-614[4]:793-794。《海东歌谣》的编撰者金寿长这样评价他的作品:“此翁歌法,脱垢清高,吾观此,则难登万丈之峰。”[1]:619

生平

尹善道1587年(宣祖20年)出生于朝鲜王朝汉阳的一个两班家庭,自幼博览群书,1612年进士及第。尹善道走上仕途之时,正值光海君实行暴政,朝鲜党争激烈。1616年,他以成均馆儒生的身份上疏直言弹劾权臣李尔瞻,遭到报复,翌年被流配到咸镜北道庆源。1623年仁祖反正后,尹善道获释,并被任命为义禁府都事。但在赴任伊始,他就辞官回到故乡全罗道海南[1]:609[3]

1628年,尹善道在别试文科初试状元及第后,成为凤林大君(朝鲜孝宗)的老师。次年,他受命出任刑曹正郎,1632年晋升为汉城府庶尹。1633年,他在增广文科考试中再次中榜,升为文学之职,但不久因受到陷害而被降职。1636年后金入侵朝鲜,他率弟子数百人赴江华岛准备参加抗战。途中,他听说江华岛陷落,朝鲜与后金议和后,愤而驾船改去济州岛。途中,他见甫吉岛风景秀美,决定在那里定居,并建乐书斋。1638年,仁祖以他战后未去朝见为由,又把他流放到盈德一年。[4]:793-794[1]:609[3]

1652年(孝宗3年),尹善道受命出任礼曹参议之职,但因西人党中伤再度辞职。1657年,他被恢复中枢府佥知事的官职。次年在任同副承旨时,他因书院撤废问题与西人党宋时烈等人激烈冲突而遭弹劾。1660年孝宗死后,他准备借孝宗的葬地和慈懿太妃的服丧问题打压西人党,但再次遭到失败,被流放到三水,直至1667年获释。1675年(肃宗1年),南人党在他死后的第4年再次执政,他被追赠为吏曹判书。[4]:793-794[1]:609[3][5]

文学成就

尹善道著作《孤山遗稿》

尹善道是17世纪朝鲜时调大家,与郑澈朴仁老并称朝鲜三大国语诗人,也是朝鲜山水田园文学的集大成者。与其他山水田园作家一样,尹善道把山水田园当成超脱现实的精神归宿。他说:“上君子出处世,出与处二道而已,非朝廷则山林,乃古语也。”他的山水田园时调境界淡雅脱俗,自然天成,将山水田园当作审美客体,用“静观忘求”的审美态度去体验和描绘美丽的大自然,把山水田园当成超脱现实的精神归宿[1]:610-614。《海东歌谣》的编撰者金寿长这样评价尹善道:“此翁歌法,脱垢清高,吾观此,则难登万丈之峰。”[1]:619[2]:1300

尹善道留有文集《孤山遗稿》六卷。《孤山遗稿》收时调《山中新曲》18首,《续山中新曲》2首,《古琴咏》1首,《赠伴琴》1首,《初宴曲》、《罢宴曲》各2首,《梦天谣》3首,《述怀部》5首,《兩后谣》1首和《渔父四时词》40首。其中《山中新曲》、《续山中新曲》、《渔父四时词》共60首,都是描写山水田园生活的。[1]:609-610[6]:576

尹善道最具代表性的长篇时调《渔父四时调》对渔父春、夏、秋、冬四季的生活作了十分细腻动人的描绘。《渔父四时调》是他根据高丽流传下来的民间《渔父词》改撰的,他在《渔父四时词跋》中赞赏《渔父词》说:“东方古有渔父词,未知何人所为而集古诗而成腔者也。讽咏则江风海雨,生牙颊间,令人飘飘然,有遗世独立之意。”《五友歌》是《山中新曲》中的一篇连时调。诗人将水、石、松、竹、月比作知心朋友来赞美,以表现自己对现实的态度和生活情操。[1]:612[6]:576[2]:1299-1300

纪念

尹善道故居甫吉島尹善道園林在1992年1月11日被指定为韩国第368号历史遗迹,2008年1月8日被指定为韩国第34号名胜。[7]

注释

  1. 崔致远李奎报李齐贤被称为朝鲜文学史上的三大汉诗诗人[1]:265

参考文献

  1. 李岩; 徐建顺、池水涌、俞成云. .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年9月. ISBN 978-7-5097-1511-6.
  2. 刁绍华. . 长春: 吉林教育出版社. 1990年.
  3. 金艺铃. .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2卷第2期.
  4. 崔成德 主编. . 长春: 吉林教育出版社. 1992年. ISBN 7538317139.
  5. 《記言》卷四十九《大王大妃服制收議》
    父母為長子三年,以先祖之正體也。蓋已極無以日矣。諸侯為姑姊女子嫁於國君者,與兄弟俱為諸侯者尊同,尊同則服其服。太后之與國君尊同,有母子之本服。父為子斬,以正體傳重也。母為子齊衰,不得過於子為己也。《司服》「凡喪為天王斬」,疏言諸侯諸臣為王斬,不言母后為王斬。《五服圖》族祖於高祖,諸祖出於曾祖,諸父出於祖,兄弟出於父,子孫出於己。正體之尊,不係於五屬。君臣之義雖嚴,父子之倫何可廢之。天子諸侯絕旁期,尊同則不絕,不絕則無斬。此喪服之大義也。
  6. 胡敬署; 陈有进、王富仁. . 北京: 华龄出版社. 1991年. ISBN 9787800821172.
  7. 韩国的文化遗产管理 甫吉島尹善道遺跡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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