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183號

市道183號(楠梓-五甲),是目前唯一全線均位於高雄市境內的南北向市道。北起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沿途經高雄市鳳山區台25線共線,南至高雄市前鎮區,全長共計16.303公里(公路總局資料)。有二條支線。

中華民國縣道/市道
市道183號
基本資料
支線數2
通車長度主線:16.303公里
支線:4.617公里
   4.891公里
起點高雄市楠梓區
終點高雄市前鎮區
主要結點
356楠梓

行經行政區域

全線均位於高雄市境內

支線

甲線

市道183甲線 第三號橋-頂庄,全線均位於鳳山區境內,北起高雄市鳳山區(中山、維新與五甲路之十字交叉路口),南至頂庄,全長4.617公里。

乙線

市道183乙線 鳥松 - 鳳山,北起高雄市鳥松區,南至高雄市鳳山區,全長4.891公里。

  • 鳥松區:鳥松/中正大埤路口0.0k(起點市道183號岔路)→澄清湖2.28k→大華/澄清本館路口2.734k(鳥松三民區界)
  • 三民區:本館/澄清本館路口2.734k(三民鳥松區界)→澄清九如一路口(台1線岔路)
  • 鳳山區:鳳山/澄清光復路口4.891k(終點,與區道高62線、高69線交叉)

交流道

路線沿革

市道183號早年於1961年公告,並有一條支線,路線名稱為縣道183號 楠梓-汕尾,全長36.811公里。後路線調整成楠梓-五甲,其中楠梓段於1979年7月1日高雄市升格改制直轄市而解編成市區道路,並於1994年台灣公路第三次整編公告為縣道183號 高市界-五甲。2013年起解編,改名為市道183線 楠梓-五甲

市道183甲線早年於與主線於1961年公告,路線名稱為縣道183甲線 鳳山-小港,全長9.903公里,1979年時屬高雄縣小港鄉併入其市轄區,1983年縮短及調整路線里程,1994年公告為高市界-第三號橋。2013年起解編,改名為市道183甲線 第三號橋-頂庄

市道183乙線最早起於1978年的鄉道高61線 鳥松-高雄,全長4.467公里。後調整其路線並升格成縣道,1999年公告為縣道183乙線 鳥松-大華村。2013年起解編,改名為市道183乙線 鳥松-鳳山,終點延伸至鳳山(澄清光復路口,區道高69線與區道高62線交叉)。

沿線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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