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汤
張湯(前155年-前115年),西漢杜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東南)人,是留侯張良的同宗遠親。汉武帝时期著名酷吏。曾任長安吏、内史掾和茂陵尉。
張湯 | |||||
---|---|---|---|---|---|
西汉政治家 | |||||
姓 | 張 | ||||
名 | 湯 | ||||
姓名 | 張湯 | ||||
族裔 | 汉族 | ||||
出生 | 約前155年 杜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東南) | ||||
逝世 | 前115年 京師 | ||||
| |||||
經歷 | |||||
| |||||
著作 | |||||
《苏武李陵诗集》 |
張湯墓於长安区郭杜一带西北政法大学南校区的基建工地被发现,墓中有一枚铜印印文为“张汤 臣汤”,一枚印文为“张汤 张君信印”,证明此墓为张汤之墓。[1]
生平
張湯幼時貪玩,他的父親出外,叫張湯看家。父親回來發現家中的肉被老鼠偷吃,父親大怒、鞭笞張湯。張湯掘開老鼠洞,抓住老鼠,找到了吃剩下的肉,立案審訊老鼠,“傳爰書,訊鞫論報”,文辭如老獄吏。讓父親感到驚訝。父親死後,張湯繼承父職。為長安吏。
張湯年輕時喜歡研讀法律,後來任長安吏和茂陵尉,在審理陳皇后巫蠱案和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等謀反事件中辦事得力,受到武帝器重。他和趙禹編定《越宮律》、《朝律》和“見知故縱”等法律。還參與了幣制改革、鹽鐵官營、算緡、告緡等事務。當時有“天下事皆決湯”的說法。權勢一時威震朝野。
但是,張湯在執行法律的時候過於嚴酷,甚至發明了“腹誹罪”。漢武帝與張湯研商發行「白鹿皮幣」,變相勒索王公貴族。武帝徵求大農令顏異意見,顏異提出異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武帝大不高興。張湯本與顏異有仇隙,後來有人告發顏異,於是武帝命令張湯審理顏異一案。據《史記·平準書》載“(顏)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武帝元鼎二年,有人盗走了孝文帝陵园的下葬钱,武帝下令张汤徹查,张汤打算將丞相莊青翟治罪。莊青翟聯合長史朱買臣、王朝與邊通等人誣陷張湯和商人田信暗地來往,謀取暴利。武帝将信将疑。后另一酷吏减宣又誣告張湯和御史魯謁居合谋害死御史中丞李文。武帝派御史中丞趙禹审讯,趙禹向張湯嚴厲詰責:“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几何人矣?”。張湯被迫自殺,並留下遺書說是丞相府的三位長史陷害他。張湯死後,抄沒的財產只五百金,大多來自俸祿和賞賜。张汤的兄弟子侄想要厚葬他,他母亲说:“张汤身为天子重臣,竟然被污言秽语中伤而死,何必要厚葬呢!”于是将张汤放在牛车上运到墓地,只有一口棺材,没有外椁。漢武帝知道後,說:“非此母不生此子”(沒有這樣的母親,不能生下這樣的兒子),因此將三位長史朱買臣等人誅殺。不久丞相莊青翟在獄中自殺。
家族
子
- 张贺:卫太子刘据的门客,为太子家令。巫蛊之祸起,太子宾客皆被处死。弟张安世为之求情才得已免死。不过却被处以宫刑。后来出任掖庭令。汉宣帝出狱后归掖庭抚养,张贺感于卫太子死的冤枉,而他的孙子又孤苦无依,因此对汉宣帝照顾地无微不至。汉宣帝长大后,张贺亲自教他识字,学习《詩經》、《尚書》。张贺曾在弟弟张安世面前称道时为皇曾孙的汉宣帝。张安世认为现在的皇帝年轻有为不宜称道皇曾孙。汉宣帝成年,张贺为其聘部下许广汉之女许平君为妻,聘礼全部是由张贺自掏腰包。张贺去世于汉昭帝时期。张贺有一子,早死,仅有一个孙子,叫张霸。汉宣帝当上皇帝后,曾对张安世说:“掖廷令平生称我,将军止之,是也。”,并追念张贺对他的恩情,赐张安世的小儿子张彭祖为关内侯以承继张贺,后进封为阳都侯,追谥张贺为阳都哀侯。张彭祖年龄与汉宣帝相当,曾与汉宣帝是同窗。张贺的孙子张霸赐爵为关内侯,拜为散骑、中郎将。
世系图
过继 | |||||||||||||||||||||||||||||||||||||||
张汤 | |||||||||||||||||||||||||||||||||||||||
阳都哀侯张贺 | 富平敬侯张安世 | 张卬 | |||||||||||||||||||||||||||||||||||||
□ | 富平爱侯张延寿 | 张千秋 | 阳都侯张彭祖 | ||||||||||||||||||||||||||||||||||||
关内侯张霸 | 富平缪侯张勃 | ||||||||||||||||||||||||||||||||||||||
富平共侯张临 | |||||||||||||||||||||||||||||||||||||||
富平思侯张放 | |||||||||||||||||||||||||||||||||||||||
武始节侯张纯 | □ | ||||||||||||||||||||||||||||||||||||||
张根 | 武始侯张奋 | 张升 | |||||||||||||||||||||||||||||||||||||
武始侯张甫 | |||||||||||||||||||||||||||||||||||||||
武始侯张吉 | |||||||||||||||||||||||||||||||||||||||
參考書目
- 翁晓磊. .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012-04-09 [2018-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2).
- 朱剑 陈卓珂. . 陕西日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 考古研究所). 2017-08-16 [2020-03-31].
- 《史記》卷一二二
前任: 李蔡 |
西汉御史大夫 第二十四任 前120年—前115年 |
繼任: 石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