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通榮

張通榮(1949年2月4日臺灣基隆市人。中國國民黨籍政治人物。曾任基隆市議會議員、議長(2001年-2007年)、基隆市市長(2007年-2014年)。市長任內施政評價低落,民調多次縣市長倒數第一,因而國民黨在基隆的打下的連續執政,於2014年、2018年連連遭到民進黨擊敗。2014年因市長任內的關說酒駕判刑1年8個月,不得緩刑。後因最高法院發回更審,2015年10月13日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張通榮徒刑1年8月、緩刑5年,第二次入獄。

張通榮
基隆市第9任市長
任期
2007年5月22日-2014年12月25日
前任許財利
继任林右昌
基隆市議會第15-16任議長
任期
2001年12月20日-2007年5月22日
前任許財利
继任張芳麗
个人资料
出生 (1949-02-04) 1949年2月4日
臺灣基隆市中正區八斗子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 中國國民黨
配偶賴瑞芳
學歷
經歷
  • 基隆市中正區里長
  • 基隆市義消小隊隊員
  • 基隆市張廖簡宗親會理事長
  • 基隆市藝宣策進會理事長
  • 基隆市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
  • 基隆市警察局民防大隊大隊長
  • 瑞芳高工校友會理事長
  • 基隆市議會(第十一屆)議員
    (1986年-1990年)
  • 基隆市議會(第十二屆)議員
    (1990年-1994年)
  • 基隆市議會(第十三屆)議員
    (1994年-1998年)
  • 基隆市議會(第十四屆)議員
    (1998年-2001年)
  • 基隆市議會(第十五屆)議長
    (2001年-2005年)
  • 基隆市議會(第十六屆)議長
    (2005年-2007年)
  • 基隆市第15屆市長(補選)
    (2007年5月22日-2009年12月20日)
  • 基隆市第16屆市長
    (200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25日)

生平簡歷

早年

其早年先是選上基隆市中正區長潭里里長為民服務,之後又成為基隆市義消小隊隊員、基隆市張廖簡宗親會理事長、基隆市藝宣策進會理事長、基隆市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基隆市警察局民防大隊大隊長、瑞芳高工校友會理事長。

投入政壇

1986年,始投入地方政壇並當選基隆市議會第十一、十二、十三屆議員(任期1986年-1990年、1990年-1994年、1994年-1998年),一直到1998年。

首次選舉醜聞

1994年,張通榮參選基隆市議長選舉,因瀆職、賄選,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褫奪公權兩年,緩刑四年。 1996年,八十五年度上重更(一)字第七十七號判決書:張通榮等有投票權人,收受不正當利益,進而約定承諾在議長選舉時,一定投票給特定人,此行為敗壞選風,影響選舉公正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1998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判決書號為台上字第六一六號。

再次投入政壇

  • 1996年,再次投入地方政壇,又當選基隆市議會第十四屆議員(任期1998年-2001年),一直到2007年。

連任第十五屆基隆市議員、並當選議長

基隆市中正區舊福宮中時任基隆市議會議長的張通榮所贈的"福佑群黎"匾。
  • 2001年,連任第十五屆基隆市議員(任期2001年-2005年),並當選基隆市議長。

再次連任第十六屆基隆市議員、議長

  • 2005年,連任第十六屆基隆市議員(任期2005年-2007年),並連任基隆市議長。

投入第十五屆基隆市市長補選與連任第十六屆基隆市市長

  • 基隆市市長(第十五屆;補選)(2007年5月22日-2009年12月20日)
  • 基隆市市長(第十六屆)(200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25日)

任內爭議

2011年4月27日,媒體報導基隆市政府建造12座跨越田寮河生肖橋浪費公帑,張通榮在完工典禮說:「市府團隊比狗不如,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臺語,意為「工作辛苦,卻遭受巨大抨擊。」〕「以後報紙就『莫交關!』〔臺語,意為「不捧場」〕,我沒有選舉,我不怕[1]。」

2011年11月16日,基隆市議會備詢時,表態倡設「性交易專區」;市議員蔡旺璉質詢時表示,性交易專區是一個「雙面刃」,做得好大家都讚許,做不好就一敗塗地,會讓大家覺得齷齪、骯髒。17日市議會女議員宋瑋莉站出來,公開支持市長設性工作專區,但至今仍未成事。

2012年10月10日,被聯合新聞網報導:張通榮外甥 被爆住基隆市政府主管宿舍[2]

2013年5月13日,被基隆市議員游祥耀拿著去年和當年的市政報告指出,部分內容、標題幾乎一致。[3]

2013年6月8日,基隆市中山橋行人天橋曾發生崩塌,對於此事,身為市長的張通榮前後說詞反覆,被當作各政論節目主題[4]

2013年7月底,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候選名單出爐,具貪腐、違法、濫權等爭議的基隆市長張通榮、彰化縣長卓伯源、苗栗縣長劉政鴻等人,再度獲黨主席馬英九提名,排名次序也大幅提前。柯建銘表示,馬英九永遠站在民意的對立面,「這是整個政權要結束的前兆!」[5]

2014年5月13日,關說酒駕案在法院二審判決,合議庭認為未見張通榮有反省之心,判1年8個月刑期並撤銷緩刑[6][7]

爭議事件

起因

2012年9月14日,警方執行酒駕防止勤務,酒醉女子廖美秀拒絕酒測,涉嫌打傷一名女警員的臉頰,警方以妨害公務罪現行犯帶回警察局。基隆市議員沈義傳到分駐所關切,並聯絡市長張通榮。張稍後前往要求警察放人,拍桌、斥罵、以調職、報復威脅在場警員,尤其針對被打傷女警。警察局在壓力下,釋放廖女,過程經監視器錄下,影片被放至 Youtube 網站上,受到輿論注意與媒體報導,成為新聞事件。媒體報導基層員警和市民批評市長關說太誇張,難怪(施政滿意度民調)會最後一名。張18日稱其前述行為是選民服務,他聽說廖女患有精神疾病,若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怕病情惡化,而到場關心[8][9]

司法審判

2012年10月8日,張通榮被基隆地檢署以妨害公務罪等罪起訴[10][11]。10月9日,被國民黨考紀會停權3個月[12]

2013年7月26日,一審判決張通榮涉及「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妨害公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5年,繳交公庫200萬元,義務勞動服務200小時。時任安樂分駐所所長林煌盛以「縱放人犯罪」判2年、緩刑5年,警員廖祥銓以「縱放人犯罪」判6個月,廖美秀以「妨害公務罪」判6個月[13][註 1]。其中法官以刑法第74條1項2款作為張通榮緩刑依據,以同項1款作為林煌盛緩刑依據[註 2]。張獲緩刑理由摘錄如下:

  1. 案件經媒體披露後,業遭各方躂伐,已嚴重損及其個人聲譽。
  2. 有期徒刑1年8個月,刑度已不輕[註 3]
  3. 受議員請託才至警局,因長期任民代,逢偶發之事又酒後失慮,以為在作選民服務,非謀個人不法之利益。

2013年8月15日檢方以張始終否認犯行,獲判緩刑不當,提起上訴。上訴理由書提及,法院以警員廖祥銓始終否認犯行,不給予緩刑;張通榮同樣始終否認犯行,卻獲得緩刑。法院未說明為何有此差別待遇,適用法律不平等[14]

2014年5月13日,法院二審結果出爐,合議庭認為未見張通榮有反省之心,判1年8個月刑期,且撤銷緩刑[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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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15]。2015年10月13日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張通榮徒刑1年8月、緩刑5年。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收判決書後決定不上訴,全案可望緩刑確定[16][17]

監察院調查

2013年7月5日,監委楊美鈴程仁宏高鳳仙調查後,楊、程提出彈劾案,經監委開會表決4票對8票未通過,監院未對外作出解釋[18][19]

2013年8月13日,監委楊美鈴、程仁宏二度提出彈劾案,表決以6票對6票仍未通過,依《監察法》規定此案不得再提出。8月14日,監院院長王建煊針對彈劾案未通過對媒體表示不滿,認為此結果使監院的標準比法院還要寬鬆,並提到監委多由政治酬庸產生,監院無法行使公平正義,主張由立法院提起修憲案,改革監院[20][21]。對此,19位監察委員15日發表聯合聲明,批評王建煊對彈劾案的評論[22]。聲明中監委反對彈劾案之理由抄錄如右:

多數參與審查委員,認為事情肇因於刁民違法鬧事與民代關說,市長應召前去,處理時左支右絀,忽卑忽亢,固屬事實,但張通榮之表現乃當前劣質民主與地方自治生態之遺憾。張通榮諸多言行,令人厭惡,但令人厭惡,並不構成彈劾理由。

連署監委未說明所指張處理之事為何,若非「警方依法偵辦」,依照聲明內容只能解讀為「刁民違法鬧事」或「民代關說」,然依一審判決書與9月5日監院公佈之錄影譯文來看,難認張所處理之事非「警方依法偵辦」(且目的為使警方違法縱放人犯),亦難認張處理之事包含「刁民違法鬧事」(未見安撫廖女)或「民代關說」(未見勸退沈義傳)。尚有媒體報導,1未具名監委稱,有些民代出身的監委認為,「張通榮施壓是做給陳情民眾看的,」非真干預員警辦案[23]。若報導與監委所言為真,則部分監委不認同一審判決,認為承辦警員與所長在未被干預的情況下縱放了妨害公務罪嫌犯。

2013年8月15日,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稱,據其消息來源,張通榮疑在基隆長榮桂冠酒店五次宴請監委,時間點如右:2012年10月底、2013年3月中、6月中、7月5日、8月初[24]。監院網站16日登出聲明,說明地方巡察制度,以及監委黃煌雄、余騰芳在前一年10月至當年6月三次巡察基隆的行程[25]。基隆市府發言人李梁否認有上述情形,稱監委曾三次巡察基隆,午餐均自理,張未參與用餐,且監院7月5日與8月初兩次開會當天,未安排與監委餐敘[26]。監委吳豐山稱看到新聞後向余騰芳查證,余說過去一年他們對基隆的三次地方巡察,都依慣例與陪同官員吃便當,餐後與市府各自付錢[27]

2013年9月5日,監院公布張通榮涉嫌關說警察縱放人犯案的調查報告,

9月5日監院各委員會召集人會議中,程仁宏主張,彈劾案,特別是縣市首長與部會首長層級以上者應具名表決。過去未過的彈劾案依規定不對外洩露,應改為適度呈現投票結果,接受外界檢驗。會議決議交監院副祕書長組成專案小組,研議出方案送院會討論。[30]

政治歷程

2007年基隆市長補選

號次 黨籍 姓名 得票數 當選
1 無黨籍張通賢1,105
2 無黨籍[31]劉文雄33,956
3 中國國民黨張通榮56,115
4 無黨籍張潮鐘206
5 民主進步黨施世明26,908

2009年基隆市長選舉

號次 黨籍 姓名 得票數 當選
1 民主進步黨林右昌65,673
2 無黨籍李步輝4,391
3 中國國民黨張通榮86,001

評價

媒體評價

  • 2011年7月1日,遠見雜誌評比3顆星市長,與台中市長胡志強並列榜尾。
  • 2011年9月7日,天下雜誌評比縣市長滿意度排名第二十二名,倒數第一名。
  • 2012年5月30日,遠見雜誌評比3顆星市長,與台北市長郝龍斌並列最後[32]
  • 2012年,天下雜誌幸福城市調查:縣市長滿意度調查,基隆市長張通榮排名全台縣市長第22名,最後一名[33]
  • 2012年10月11日,新新聞施政滿意度調查:基隆市長張通榮 第二十二名(最後一名)[34]

自我評價

  • 2012年9月5日,張通榮自評「最混蛋的市長、最差勁的市長」[35]

家庭

張通榮之子張淵翔曾任基隆市中正區長潭里里長,2014年參與基隆市議員選舉,但落選[36]。2018年參與基隆市議員選舉當選。

參見

  1. 另錄判決書罪名如次:廖美秀犯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強暴罪;張通榮犯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脅迫罪及同法第29條、第163條第1項之教唆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罪;林煌盛犯刑法第163條第1項之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之人罪,與廖為共同正犯;廖祥銓犯刑法第163條第1項之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之人罪,與林為共同正犯。
  2. 抄錄前述條文如次: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來源:維基文庫的中華民國刑法(民國100年11月修正)
  3. 張犯兩罪中,刑度較重之教唆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罪,其刑度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見維基文庫的中華民國刑法(民國100年11月修正),第29條、第163條1項。然輕重與否或需參酌過去類似判例。

參考資料

  1. . 2011-04-27 [2011-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4).
  2. . 2012-10-10 [2012-10-10].
  3. . 2012-10-11 [2013-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4).
  4. . 2013-06-08 [2013-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1).
  5. 劉政鴻中委名單大躍進 柯建銘:政權結束前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NOWnews, 2013年7月25日
  6. 丁牧群. . 蘋果日報. 2014-05-13 [2014-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3).
  7. 蔡沛琪. . 中央社. 2014-05-13 [2014-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3).
  8. . NOWnews. 2012-09-19 [201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3).
  9. . 聯合新聞網. 2012-10-09 [2012-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1).
  10. . 中央社. 2012-10-08 [2012-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09).
  11. . 臺灣蘋果日報. 2012-10-09 [2012-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0).
  12. . 自立晚報. 2012-10-09 [2012-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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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3-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1).
  15. 劉世怡. . 臺北: 中央通訊社. 2015-06-11 [2015-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12).archiv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16. 劉世怡. . 臺北: 中央通訊社. 2015-11-05 [2015-11-05].archive 存檔,存档日期2016-03-04.
  17. 張文川. . 臺北: 自由時報. 2015-11-05 [2015-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1-07).
  18. 洪哲政. . 聯合晚報. 2013-07-05 [2013-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08).
  19.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3-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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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唐筱恬、陳文信. . 中國時報. 20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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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3-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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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自由時報. 2013-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06).
  29. , 監察院網站, 2013-09-05,其中「調查報告(PDF) 存檔,存档日期2014-12-08.」含依安樂分駐所監視錄影製作之對話譯文。按報告敘述,譯文於2012年11月5日約詢時,經張通榮確認並簽名。報告內容尚涵蓋張通榮機要秘書胡亮良逼退前衛生局長許明倫案。詳細新聞內容(PDF)亦包含譯文。
  30. . 臺灣蘋果日報. 2013-09-06 [2013-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31. 劉文雄參選時為親民黨籍立法委員,但以「無黨籍」的身分登記。
  32. . 2012-05-30 [2012-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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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2014-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3).

外部連結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基隆市政府
前任:
陳重光(代理)
正任:
許財利
基隆市市長
第十五屆補選、十六屆
2007年5月22日-2014年12月25日
繼任:
林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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