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遗嘱

总理遗嘱》是中國國民黨總理孫中山遺囑。1925年,孫中山病逝,孫中山之子孫科文膽汪精卫戴傳賢中國國民黨要員恐怕總理未留遺囑即辭世,遂商議替總理代擬遺囑。遺囑由汪精卫於2月24日寫下。遺囑起草者有諸說,傳有汪精卫戴傳賢吳敬恆等,至今仍眾說紛紜。據說孫中山很滿意遺囑內容,一字未改。隨後,又由宋子文向孫請示,另外留下一份家事遺囑,把底稿也讀給孫聽,孫又點頭表示贊成;汪精卫取筆來,請孫親自簽名[1]:250。3月11日,孫病勢極其危險,中午孫在遺囑上簽名[1]:251,由其妻宋慶齡帮助。宋子文孔祥熙何香凝鄒魯等,也在遺囑署字證明[1]:251。翌日逝世[1]:252

國父遺囑的國事部分

1940年4月1日,孫中山被正式尊為中華民國国父中華民國政府亦稱《總理遺囑》為《國父遺囑》。[2][3]

遺囑內容

遺囑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总结40年来國民革命成果,并为日后的革命指明方向;第二部分交代身后家事。一般提到《總理遺囑》多指第一部份。

(一)

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4]

孫文 三月十一日補簽


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筆記者 汪精衛


證明者 宋子文





吳敬恒 何香凝



(二)

因盡瘁國事,不治家產。其所遺之書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以為紀念。之兒女已長成,能自立,望各自愛,以繼志。此囑[5]

孫文 三月十一日補簽


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筆記者 汪精衛


證明者 何香凝


宋子文


鄒魯 孔祥熙


吳敬恒 孫科


邵元沖 戴季陶



總理遺囑的家事部分

其他遺囑

致苏俄遗书

1925年2月24日,孙中山在完成前两篇遗嘱后,用英语口述,由共產國際代表鮑羅廷陈友仁宋子文孙科记录,起草《致苏俄遗书》,孫中山于1925年3月11日簽字[6][7]。此份遺囑當時在中國亦僅為少數國人所知[8],並且在蘇聯刊發時出現幾種不同版本。其中文翻译如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大联合中央执行委员会

亲爱的同志:
我在此身患不治之症。我的心念,此时转向于你们,转向于我党及我国的将来。
你们是自由的共和国大联合之首领。此自由的共和国大联合,是不朽的列宁遗产与被压迫民族的世界之真遗产。帝国主义下的难民,将藉此以保卫其自由,从以古代奴役战争偏私为基础之国际制度中谋解放
我遗下的是国民党,我希望国民党在完成其由帝国主义制度解放中国及其他被侵略国之历史的工作中,与你们合力共作。命运使我必须放下我未竟之业,移交于彼谨守国民党主义与教训而组织我真正同志之人。
故我已嘱咐国民黨进行民族革命运动之工作,中国可免帝国主义加诸中国的半殖民地状况之羁缚。为达到此项目的起见,我已命国民党长此继续与你们提携。我深信你们政府亦必继续前此予我国之援助。
亲爱的同志!当此与你们诀别之际,我愿表示我热烈的希望,希望不久即将破晓,斯时苏联以良友及盟国而欢迎强盛独立之中国,两国在争为世界被压迫民族自由之大战中,携手并进以取得胜利。
谨以兄弟之谊祝你们平安!

孙逸仙


1925年3月11日签字,证明者:


宋子文


汪精卫


何香凝


孙科


戴恩赛


邹鲁


孔祥熙

遺囑影響

民國24年(1935年),黃埔軍校特別黨部執委合影
民國24年(1935年),蔣中正在總理悼念儀式上

總理遺囑對中華民國的影響十分深遠,尤其是早期的革命志士。中國國民黨專政期間,「恭讀《總理遺囑》」曾經是許多集會、會議與典禮開始時的制式程序之一。隨著時代變遷,该程序逐漸廢止。現今政府機構除了國防部各級機關,會在中山室懸掛國旗、國父遺像及國父遺囑,並於重大集會時宣讀國父遺囑外,餘僅偶爾可見。

参考文献

  1. 劉中和編著. . 中華偉人傳記叢書. 台北: 益群書店. 1984. ISBN 9575520858.
  2. . 孫中山學術研究資訊網. 6月16日.
  3. . 孫中山學術研究資訊網. 6月16日.
  4. 據北京《晨報》1925年3月14日影印遺囑原件;「孫文」二字係1925年3月11日夜9時由孫中山親筆簽署,見《孫中山非常言:論道1896-1925》,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2011年4月第1版,第199頁,ISBN 9787511502537。此遺囑為汪精衛捉刀。當日孫托咐何香凝要「善视孙夫人(宋庆龄)」,“弗以其夫人无产而轻视”,何香凝回答:「先生,我亲近先生二十多年,同受甘苦,万一先生不测,我们当盡力保护夫人及先生遗族。我虽然知识能力都很薄弱,但是总算能够亲受总理三民主义的教诲,我有一分力量,必定盡力宣传。」孙中山過去一再推遲為遺囑簽字,此時在宋庆龄附助下,在兩个遗嘱文件上签名。
  5. 據北京《晨報》1925年3月14日影印遺囑原件;「孫文」二字係1925年3月11日夜9時由孫中山親筆簽署,見《孫中山非常言:論道1896-1925》,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2011年4月第1版,第202頁,ISBN 9787511502537
  6. Yoshihiro Ishikawa: 〈Sun Yat-sen in Death: Final Testaments and the Weekly Commemorative Ceremony〉, 《The TohO GakuhO Journal of Oriental Studies (Kyoto)》, 2006, issue 79, pp 1-62, INSTITUTE FOR RESEARCH IN HUMANITIES KYOTO UNIVERSITY, ISSN 0304-2448
  7. 古屋奎二编著:《蒋总统秘录-中日关系80年之证言》第六册,台北:中央日报社,1976年,第32页
  8. 中国共產党於1925年3月15日向中国国民党发出之吊唁公文中只言及《国事遗嘱》,关于《苏联遗书》及其存在没有言及(《中国共产党致唁中国国民党(3月15日)》,《向导》第107期,1925年3月),这表明当初《苏联遗书》只为国民党内部极少数人所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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