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祖蔭
生平
監生出身。光緒十一年(1885年)十一月,以臺灣府埔裏社廳通判署理臺北府新竹縣知縣,兼攝苗栗縣事。陞臺北府基隆廳撫民理番同知。十七年(1891年)擢臺南府知府,加三品銜。管轄約今台灣南部之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市全境及高雄縣部份區域(建省前之台灣縣區域)。該區域面積約為4500平方公里,也是清治時期台灣島之漢人集中地所在之一。
1895年,台灣遭中國清朝割讓予日本,台灣士紳籌組台灣民主國,他則擔任基隆廳同知,調兵抵抗日軍。不過因為廣勇潰散,他退入台北。之後,則不知所終。
前任: 吳本杰 |
台南府知府 1891年上任 |
繼任: 包容 |
參見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