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府

臺南府臺灣話),是清代臺灣的一個光绪十三年(1887年)台灣建省,清廷設福建台灣巡撫治理台灣。福建台灣巡撫受閩浙總督節制,治理轄下二府(臺灣府臺北府)八縣五廳。1887年(光緒13年),建省後調整行政區劃,臺灣府治遷至中台灣,原府治改為新設的臺南府,成為三府十一縣四廳一直隸州;於官署方面,臺南府設置臺南府知府等官員,府治位於安平縣(今臺灣台南市),轄境大約為現今的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甲午戰爭清廷戰敗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同年5月日本重訂台灣行政區劃為三縣一廳,臺南府遂告廢置。

福建臺灣省
臺南府
嘉義縣安平縣鳳山縣恆春縣澎湖廳
臺南府衙門的執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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