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学佺
曹学佺(1574年-1646年),字能始,号雁泽,又号石仓居士、西峰居士,福建福州府侯官县洪塘乡人,明末政治人物,东林党成员,著名的官员、学者、藏书家和殉国者。
曹學佺 签名:
| ||
---|---|---|
大明太子太保禮部尚書 | ||
籍貫 | 福建侯官县洪塘乡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能始,号雁泽, 又号石仓居士、西峰居士 | |
諡號 | 忠節 | |
出生 | 萬曆二年(1574年) 福建侯官县洪塘乡 | |
逝世 | 隆武二年(清顺治三年,1646年) 福州西峰里或鼓山涌泉寺 | |
出身 | ||
|
生平
早年
曹学佺于万历二年(1574年)出生在福州府侯官县洪塘乡的一个小商贩家庭,父亲以贩饼为业,母亲早逝,家庭贫寒。曹学佺自幼聪明好学,曾在长乐上学,十八岁入府学,并在乡试中有优异的成绩。万历二十年(1592年)会试落第后,回乡与龚用卿的女儿结婚。当时龚用卿已经辞官在家,借助龚用卿的关系,曹学佺得以结识乡绅名流。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冬,他再赴北京备考次年的春闱考试,并有机会和诸多名士交流。在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試中,曹学佺以二甲五十名考取进士,并深得主考张位的赏识,但为避投靠之嫌,曹学佺有意与官居吏部尚书高位的张位保持距离,直至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张位因受排挤而放逐通州,其门生怕受牵连而没有去探视,这时只有曹学佺为其送行并准备旅程。[1][2]
仕途
考中进士后,曹学佺被授予户部主事一职,后因台省迁怒于他,被调任南京天柱大理寺左寺正的闲职,之后又任南京户部郎中。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被委任为四川右参政,在他的任内,四川发生灾荒,曹学佺上奏要求发放赈济,朝廷予以批准并拨款三百万赈济款。他还用四川的行税来抵坐税,以免除受灾百姓的负担,并在四川集资修路铺桥。后来蜀王府发生火灾,蜀王朱宣圻要求地方官筹集70万两银予以修复,曹学佺以不符合《宗籓条例》为由拒绝了这个要求,造成与蜀王关系恶化。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曹学佺升任四川按察使。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因为蜀王中伤,曹学佺被削官三级,归里回到福州,临行前蜀中民众遮道送归。在家乡期间,他在福州洪塘东歧岭下状元街北建造了私家园林石仓园,内有藏书楼藏书万卷。他还和诗人徐𤊹、赵世显等结诗社,又创立了剧社“儒林班”,成为閩剧鼻祖之一。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明廷发生了梃击案,曹学佺得悉后撰写了《野史纪略》,以揭露事实真相。[1][3]
天启三年(1623年),曹学佺又被朝廷起用为广西右参议。在任内,他纠察了桂林宗室私铸钱币的罪责,并致力于当地教育,兴办漓江书院,并对军队约束。天启六年(1626年),他原本将升迁为陕西副使,但时值魏忠贤权利膨胀,身為东林党人的曹学佺因为编纂《野史纪略》,被魏忠贤派系内的齐廷之指控私撰野史、淆乱国章,继而被免职毁书,并被广西的官员拘禁,但魏忠贤无意处死曹学佺。在长子曹孟嘉的奔走营救下,曹学佺于天启七年(1627年)获释返闽。次年,朝廷又起用他为广西副使,曹学佺推辞任命,不去就职。[1][3]
殉国
在家休养期间,曹学佺精心经营石仓园,藏书万余卷,并邀请许多文人来讨论文学,还针对海盗、水利、修桥等问题给予明朝政府很多建议,不少都得到采纳。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思宗在北京自杀,清兵入关,他投水自尽,但被家人救起。次年,唐王朱聿键定都福州,建立南明隆武政权,曹学佺被再度起用,封为太常寺卿,进礼部尚书,加封加太子太保,与大学士黄道周共同参与国策制定。隆武二年(清順治三年,1646年),他力主隆武帝亲征,以收复明朝失地;自己也捐银万两作为军饷。但隆武帝在军事上遭遇失败,清军于當年进入福建,郑芝龙降清,隆武帝在逃亡汀州的途中被俘,绝食而死。九月十七日,清军攻陷福州,次日,曹学佺香汤沐浴,整顿衣冠,在西峰里家中自缢殉国,死前留下绝命联:“生前单管笔,死后一条绳。”另有说法称他是在鼓山涌泉寺自缢的。曹学佺死后,其家被清兵所抄,家人也遭逮捕,藏书被清军抢光。[1][3][4][5][6]
治学成就
曹学佺毕生好学,对文学、诗词、地理、天文、禅理、音律、诸子百家等都有研究,尤其工于诗词,写景抒情诗是他的特长。他的私人藏书量达到上万卷。[1][2] 在文学方面,他与徐𤊹、谢肇淛等人在诗文上颇有建树,并带动了自明朝中期以来沉寂的闽中文坛,被认为是明末福建文苑的复兴者。他与李贽、焦竑等学者都有交往,这两人对他的思想影响很大。同时他也接受了许多佛教思想。他将佛教的出世解脱和儒家的入世精神统一起来,因而其思想开阔,虽然在官场多年,但功名之心并不太深,内心追求幽静。他的诗文著作被收录进一百卷的《石仓诗文集》,在清初,《石仓诗文集》被清政府视为禁书,以致失传。[1][7][8]
著作
曹学佺一生著作颇丰,写有《周易可说》七卷,《书传会衷》十卷,《诗经质疑》六卷,《春秋阐义》十二卷,《春秋义略》三卷,《蜀中人物记》六卷,《一统名胜志》一百九十八卷,《蜀汉地理补》二卷,《蜀郡县古今通释》四卷,《蜀中风土记》四卷,《方物记》十二卷,《蜀画记》四卷,《蜀中神仙记》十卷,《蜀中高僧记》十卷,《石仓诗文集》一百卷,《石仓十二代诗选》八百八十八卷,《蜀中诗话》四卷,另外还有《宋诗选》四十九卷,所有作品共计1329卷。[9] 他的著作如《石仓诗文集》因为在清初被列为禁书而失传。仍流传在世的有名的作品包括了《一统名胜志》一百九十八卷与《石仓十二代诗选》,另外福建师范大学藏有《曹大理诗文集》十二册(不全),日本东京藏有《曹能始先生石仓全集》一百卷。[10]
曹学佺有一副对联体现了明末的社会风气与曹本人的为人处世之道,流传甚广:“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对闽剧的影响
曹学佺免职回乡期间,在福州的家中创办了名为儒林班的戏班,这是闽剧的前身之一。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冬至夜,他在福州石仓园请许多社会名流来观赏儒林班的演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洪塘儒林班又首次参加当地的普渡演出。曹学佺精通音律,擅长度曲,所以就研究出适合福州话音韵演唱的新曲调,徐𤊹称其“五音克谐,可歌可咏;一篇合道,可诵可观……自然中律,才情雅瞻,蔚尔名家。”曹学佺谱写的新腔调成为后来闽剧的主要腔调之一,称为“逗腔”,曹学佺也被认为是闽剧始祖之一。[2][8]
社会影响
曹学佺在为官期间非常重视民生,继承了儒家仁政爱民思想,在赈灾、体恤民情上都颇有作为,具有很深的民本思想。[3][11] 赋闲在家期间,他在福州倡议浚西湖,疏通福州城内外的河道以灌溉农田,他还出资济贫、帮助穷人子弟读书,并筹建了洪山、万安、桐口三座桥梁,当地百姓曾在洪山桥立起他的塑像,甚至在潘渡桥头为他建立生祠。[2] 曹学佺自杀殉国的行为深得后世儒家子弟的赞赏,被作为忠君报国、殉节的典范。在1746年(清乾隆十一年),即曹学佺逝世一百年之后,清政府追谥他为忠节。[2]
参考文献
- 李梅,曹学佺生平研究,<<时代文学(双月版)>>2007年第01期
- 王长英,明代文学家、藏书家曹学佺
- 福州市志,方志出版社,1998.12,ISBN 7-80122-400-0
- 明史·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 刘新征,《一条鼓西路,一段南明史》,东南快报
- 杨铣,石仓园及主人之春秋,福州晚报
- 陈超,曹学佺的佛教情结,《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 福建省志·戏曲志
- 明史·艺文志
- 徐晓望,曹学佺《石仓全集》与晚明台湾澎湖的开发,海峡两岸台湾史学术研讨会论文
- 陈超,曹学佺民本思想初探,《东南学术》·2007年第4期
官衔 | ||
---|---|---|
前任: 黃錦 |
南明禮部尚書 1645年-1646年 |
繼任: 吳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