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同亨

曾同亨

大明工部尚書
籍貫 江西吉水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野,號見臺
諡號 恭端
出生 嘉靖十二年(1533年)二月二十五日
江西吉水縣
逝世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六月三十
江西吉水縣
親屬 曾祖父曾克紹、祖父曾伯崇、父曾存仁。母羅氏(封孺人)
曾乾亨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進士出身

曾同亨1533年-1607年),見臺江西吉水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江西鄉試第八名。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登己未科進士[1][2]。授刑部主事。改礼部主事,迁吏部考功、文选司主事,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慶改元,为文选司郎中。進太常寺少卿

萬曆初年(1573年)經御史劉臺推荐,起为大理寺少卿。歷官順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後來劉臺得罪张居正,同亨是劉臺的姊夫,给事中陈三谟將他彈劾。張居正死後,起用為南京太常寺卿,入為大理寺卿,遷工部右侍郎。督治寿宫,節省浮誇的經费三十余万。由左侍郎工部尚書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告老还乡,两年後病逝,赠少保恭端[3]

家族

曾祖曾克紹、祖父曾伯崇,封禮部郎中、父曾存仁,曾任左布政使。母羅氏(封孺人[4]

註釋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張廷玉等,《明史》(卷220):“ 曾同亨,字野,吉水人。父存仁,雲南布政使。同亨舉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改禮部,遷吏部文選主事。故事,丞簿以下官,聽胥吏銓注,同亨悉躬親之。與陸光祖、李世達齊名。隆慶初,為文選郎中,薦用遺佚幾盡。進太常少卿,請急去。萬曆初,起大理少卿。歷順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御史劉臺得罪張居正。同亨,臺姊夫也,給事中陳三謨欲並逐之,奏同亨羸不任職。詔調南京,遂移疾歸。九年,京察拾遺,給事中秦燿、御史錢岱等復希居正指,列同亨名。勒休致。居正卒,起南京太常卿。召為大理卿,遷工部右侍郎。督治壽宮,節浮費三十餘萬。由左侍郎進尚書。軍器自外輸,率不中程,奏請半收其直,又請減織造之半。皆報可。汝安王妃乞橋稅,同亨拒之。帝竟如妃請。內府工匠,隆慶初數至萬五千八百人,尋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濫增不已。同亨疏請清釐。已得旨,中官復奏寢之。給事中楊其休疏爭,弗納。同亨弟乾亨請裁員以裕經費,京衞諸武臣謂減己月俸也,大譁,伺同亨出朝圍而譟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請。九門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詔乘傳歸。起南京吏部尚書,辭不拜。久之,再起故官,累辭乃就職。稅使所在虐民,同亨極諫。三十三年大計京官,與考功郎徐必達持正不撓。是年,北察失執政意,中旨留給事中錢夢皐等;南察及同亨自陳疏,亦久不下。同亨適給由入都,遂引疾。詔加太子太保致仕。同亨初入吏部,嚴嵩其鄉人,尚書吳鵬則父同年也,同亨無私謁。嘗止宿署舍,彌月不歸。雅與羅汝芳、耿定向善。尚書楊博痛詆偽儒,同亨曰:「此中多闇修,非可概斥。即使陽假名義,視呈身進取、恬不知恥者,孰愈哉?」卒年七十有五。贈少保,諡恭端。”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參考文獻

  •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
  • 魯小俊、江俊偉,《貢舉志五種(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謝沛霖,《 明清進士題名錄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龔延明,《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寧波出版社,2016
官衔
前任:
石星
明朝工部尚書
1588年-1592年
繼任:
辛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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