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LGBT權益
歐盟LGBT權益受到歐盟基本條約和法律的保護。同性戀在所有歐盟國家都是合法的,也禁止基於性傾向在就業方面的歧視。但是,對於LGBT權益更多的保護,例如同性婚姻和LGBT領養,不同的歐盟國家有不同的法律。
歐盟的LGBT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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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 |
同性性行為 | 從來沒有罪行化 最後一個非罪化國家於1994年廢除 |
同性伴侶關係 | 28個國家中14个承认同性婚姻,23个承认民事伴侣关系,5个不承认同性伴侣 |
限制法規 | 28个国家中7个宪法禁止同性婚姻 |
收養 | 28個國家中14个承认同性伴侣联合收养,18个承认同性伴侣继子女收养 |
兵役議題 | 除了塞浦路斯,皆可公開服役 |
反歧視保障 | 禁止在就業上進行歧視,更多的保護取決於成員國的法律 |
條約保護
歐洲聯盟基本條約在第一部分第10條和第二部分第19條中提供了打擊基於性取向進行歧視的條款。這些條款由1999年的《阿姆斯特丹條約》被執行。[2][3]
此外,《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的第21條聲明「任何基於任何原因的歧視……例如性取向,應當被禁止。」該憲章於2000年被通過,並於2009年執行。[2][3][4]
立法保護
根據上述的《阿姆斯特丹條約》的條款,《建立一個廣泛平等僱傭和就業框架的指引》在2000年生效。這個框架指引強制所有歐盟國家三年內在就業方面通過反歧視立法。而該立法必須包括保護公民免於受到基於性傾向歧視的條款。[3]
在實際中,這保護了歐盟成員國公民免於因為其性傾向而被拒絕工作、被免職的情況。也保護了他們因為性傾向受到其同儕騷擾的發生。但是這不包括因為性傾向而被拒絕醫療服務或治療、拒絕在酒店被給予雙人房、在學校遭受欺凌或拒絕社會福利計劃(比如將生者的補貼和財政補助給予照料者)的權利,雖然這些權利的保障被包括在基於種族或性別的歧視當中。[5]
儘管如此,ILGA-歐洲考慮到牽涉的國家數量,認為該指引「可以說是在女同性戀,男同性戀和雙性戀權利史上最重要的一個立法倡議」。[6]
其他行動
2001年至2006年期間,一個打擊歧視的社區行動項目使用了超過一億歐元的資金來在各個方面打擊歧視的行為,包括針對性取向的歧視。[6]
2009年,歐盟委員會採取措施來緩和立陶宛法律中包括的反同措辭,並幫助其他受到禁令威脅的國家舉辦同性戀驕傲遊行。[3]
2016年,歐盟理事會達成共識,要求採取行動促進LGBT的平等地位,以及打擊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行為。該決議附帶「尊重成員國的國家認同、憲法傳統和家庭法權限」的條款[9][10]。
外交關係
2010年6月,歐盟理事會通過了一項不具約束力的方案以促進LGBT族群的人權。[11][12]
2013年6月,歐盟理事會將其升級並綁定LGBTI指引,以指示世界各地的歐盟外交官保衛LGBTI族群的人權。[13][14]
同性結合
同性婚姻在十四個歐盟國家被認可:奧地利(2019年)、比利時(2003年)、丹麥(2012年)、法國(2013年)、芬蘭(2015年)、德國(2017年)、愛爾蘭(2015年)、盧森堡(2015年)、馬爾他(2017年)、荷蘭(2001年)、葡萄牙(2010年)、西班牙(2005年)、瑞典(2009年)和英國(英格蘭和威爾斯2013年、蘇格蘭2014年、北愛爾蘭2020年)。
民事結合在另外七個國家合法化:斯洛維尼亞、捷克共和國、愛沙尼亞、匈牙利、賽普勒斯、希臘以及義大利。雖然一些歐盟國家正在考慮合法化同性婚姻,但是有7個國家(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和斯洛伐克)已經在憲法上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
另外羅馬尼亞是目前唯一一個尚未對此議題表態或是立法的歐盟國家。
雖然歐盟立法旨在提高個人的自由遷移,但是沒有條款要求相互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歐洲議會已經批准了一個號召相互承認的報告。[15][16],而英國綠黨在2009年發起全歐盟範圍的同性婚姻運動[17]。
各國就性傾向法律列表
- 更多資料,請參看歐洲LGBT權益#歐洲LGBT權益一覽表
國別 | 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 同性婚姻 | 同性領養 | 公開服兵役 | 反歧視法律 | 仇罪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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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 | 承認 | 承認(自2019年) | 可以(自2016年)聯合收養 | 可以 | 部分 | 無 |
比利時 | 承認 | 承認(自2003年) | 可以(自2006年) | 可以 | 全部[18] | 有 |
保加利亞 | 不承認 | 不允許,憲法禁止 | 單身同志可以收養 | 可以 | 全部 | 無 |
克羅地亞 | 承認(建議擴充) | 不承認 | 只允許單身同志收養 | 可以 | 全部 | 有 |
塞浦路斯 | 承認(自2015年) | 不承認 | 沒有 | 不可以[19] | 全部 | 無 |
捷克 | 承認 | 不承認 | 單身同志可以領養 | 可以 | 部分 | 無 |
丹麥 | 承認 | 承認(自2012年) | 可以(自2010年) | 可以 | 全部[18][20] | 有 |
愛沙尼亞 | 承認(自2016年) | 不承認 | 只允許已婚伴侶領養 | 可以 | 部分[18] | 有 |
芬蘭 | 承認 | 承認(自2014年) | 可以領養繼子女(完全共同領養正在考慮中) | 可以 | 部分[18] | 無 |
法國 | 承認 | 承認(自2013年) | 可以(自2013年) | 可以 | 全部[18][20] | 有 |
德國 | 承認 | 承認(自2017年) | 只允許親生或繼子女領養(完全共同領養已建議)[21] | 可以 | 部分 | 無 |
希臘 | 承認 | 不承認 | 不可以(已提議)[22] | 可以[23] | 部分 | 有 |
匈牙利 | 承認 | 不承認,憲法禁止 | 不可以 | 可以 | 部分 | 無 |
愛爾蘭 | 承認 | 承認(自2015年) | 單身同志可以領養。繼子女領養在考慮中 | 可以 | 全部[18] | 有 |
意大利 | 承認 | 不承認(已提議) | 只允許已婚伴侶領養 | 可以 | 部分 | 無 |
拉脫維亞 | 不承認 | 不承認,憲法禁止 | 只允許已婚伴侶領養 | 可以 | 部分 | 無 |
立陶宛 | 不承認 | 不承認,憲法禁止 | 只允許已婚伴侶領養 | 可以 | 全部[18] | 有 |
盧森堡 | 承認 | 承認(自2014年) | 單身同志可以領養(繼子女已提議) | 可以 | 部分 | 無 |
馬耳他 | 承認 | 承認(自2017年) | 可以(自2014年) | 可以 | 部分 | 無 |
荷蘭 | 承認 | 承認(自2001年) | 可以 | 可以 | 全部[18] | 無 |
波蘭 | 不承認 | 不承認,憲法禁止 | 單身同志可以收養 | 可以 | 部分 | 無 |
葡萄牙 | 承認 | 承認(自2010年) | 可以(自2016年) | 可以 | 全部,根據憲法[18] | 有 |
羅馬尼亞 | 不承認 | 不承認 | 不可以 | 可以 | 全部[18] | 有 |
斯洛伐克 | 不承認(被否決) | 不承認 | 不可以 | 可以 | 部分 | 無 |
斯洛文尼亞 | 承認 | 法案遭推翻 | 不可以(已提議) | 可以 | 全部 | 無 |
西班牙 | 承認 | 承認(自2005年) | 可以 | 可以 | 全部[18] | 有 |
瑞典 | 承認 | 承認(自2009年) | 可以(自2003年) | 可以 | 全部[20] | 有 |
英國(前成員國) | 承認 | 自2014年起在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直布羅舵及北愛爾蘭 | 可以,2002年在英格蘭和威爾士,2009年在蘇格蘭,2014年在直布羅舵 | 可以 | 全部[20][24] | 有 |
北塞浦路斯
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並不受到歐盟的承認。除了土耳其外,歐盟等其他所有聯合國會員國都認為北塞是塞浦路斯共和國的一部分(因此,也屬於歐盟),北塞浦路斯的法律與以。但是,由於塞浦路斯內戰後北方領土不受塞浦路斯共和國的控制,歐盟法律在這個爭端解決以前,不在北塞執行。
北塞的LGBT法律與歐盟存在衝突,因此2014年2月7日起通過容許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並通過反歧視立法。
參看
- 歐洲LGBT權益
- 歐盟基本權利機構
參考
- . PewResearch. 2013-06-04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01).
- Consolidated versions of the Treaty on European Union and 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uropean Union 2009
- Perspective: what has the EU done for LGBT right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Café Babel 17/05/10
- CHARTER OF FUNDAMENTAL RIGHTS OF THE EUROPEAN UNIO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uropean Union 2000
- What is the current legal situation in the EU? 的存檔,存档日期2015-04-03., ILGA Europe
- European Union and LGBT rights 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01-30., ILGA Europe
- Why ILGA-Europe supports the proposed Anti-Discrimination Directive 的存檔,存档日期2012-06-05., ILGA Europe
- European Parliament renews call for anti-discrimination laws for LGBT peopl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LGBTQ Nation
- . Pink News. 2016.
- .
- . The European Parliament's Intergroup on LGBT Rights. 2010-06-30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23).
- (PDF).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10-06-17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31).
- . The European Parliament's Intergroup on LGBT Rights. 2013-06-24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1).
- (PDF).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13-06-24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5-28).
- Report on civil law, commercial law, family law and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spects of the Action Plan Implementing the Stockholm Programm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uropean Parliament
- EU-Wide Recognition of Member States’ Gay Marriage, Civil Partnership a Step Close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WGLB
- Green Party calls for EU-wide gay marriage, Pink News
- Rainbow Europe Country Index 的存檔,存档日期2010-05-30.
- 違反歐盟法,但鮮被執行
- Ottosson, Daniel. (PDF). The International 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 and Intersex Association. [2012-09-3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2年6月11日).
- SPIEGEL ONLINE, Hamburg, Germany. . SPIEGEL ONLINE. 2013-02-19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1).
- . TO BHMA.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3).
- Sexual orientation and military service#Greece
- .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8-06).
外部連結
- 歐洲議會關於LGBT權利機構間小組
- LGBT, 歐盟基本權利機構
- European Union and LGBT rights, ILGA-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