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鯭的

泥鯭的全稱泥鯭的士,即合乘的士,中國內地稱為「併車」,是香港的士香港計程車)的非法載客模式之一,開始於1980年代,指的士司機在不遵守計程器(又稱為咪錶)收費的情況下接載多名各不相識的乘客前往相若目的地以另收一個指定服務價錢。乘客一般只需付比平常少的費用,司機則可收取多人的付費而得到比平時較多的收入。

一輛泥鯭的掛上「暫停載客」牌在旺角彌敦道上等客。
銅鑼灣時代廣場附近一輛的士「暫停載客」牌,卻亮起車頂指示燈。
西鐵綫天水圍站附近一輛的士招攬乘客前往深圳灣口岸
的士的車頂顯示燈,亮起時表示可載客。

泥鯭的其實不單在香港出現,在泰國英國韓國亦有類似現象,但不屬於非法行為。

經營情況

泥鯭的一般在深夜公共交通工具停止服務、公共交通不便、或颱風襲港時經營。經營者會在固定路段的小巴站或鐵路站口等候,亦有自設非法的士站頭的情形,當一群泥鯭的集合起來時便仿設了一條專線。等候時,計程器的「空車」標示會以「暫停載客」牌遮去車頭的「For Hire」咪錶牌(俗稱「冚旗」),有時亦會同時亮起車頂的「TAXI」指示燈,以資識別為接客與不接客。熟知的乘客會詢問司機目的地和價錢,適合的話便上車等候,當五位乘客坐滿的士後方會開車,情況像等待乘客坐滿的小巴

由於有利可圖,香港市區之泥鯭的非法站頭慢慢地越開越多,又以旺角油麻地灣仔等人群眾集的夜市地區為主,部份市民因需要在深夜返回較遠的住所,故此除小部分的深宵小巴巴士外,一般的深夜交通服務均只能依賴的士,選擇和方便性不及日間高。加上,深宵的巴士小巴由於客量較少,從成本效益上需要服務較多地區的乘客,相比之下通常較日間路線多繞路,行車時間亦更長,又或者小巴路線會因應滿坐情況而擅自改路令乘客無所適從。

種種原因下,收費較個人召喚普通的士便宜得多及較其他深宵公共交通直接得多的泥鯭的,吸引了不少需要深夜出外消遣或工作的市民選擇,從而使泥鯭的有一定的生存空間。事實上一般泥鯭的服務收費為港幣20元至40元不等,視乎距離,較通宵巴士為高,價格上普遍比其他服務貴一倍或更多,然而坐滿五人便開車之特性加上路線的彈性較高,而且司機往往會超速甚至衝紅燈以便可以行走多幾次增加收入,提高了泥鯭的之競爭力。有時,司機亦會以「巴士剛剛開走」為由游說乘客改乘的士。[1]

區議員指出,部份上班族乘搭泥鯭的上下班,同樣也發生在港九各區,顯示泥鯭的的範圍不限於新界。[1]亦有的士司機指出行業方面競爭大,即使冒險駕駛泥鯭的,所賺取的收入仍相當微薄,但為減少車租開支以及穩定夜更的士之收入,故只好冒險,相比整晚沒有客人的情況好一點。

路線

一般泥鯭的前往的目的地以新界新市鎮地區為主,如:沙田青衣島將軍澳屯門大埔上水元朗等地區。

泥鯭的於星期一至星期六早上或下午繁忙時間服務,其中天水圍站深圳灣口岸的,以「速度快但稍貴」的優勢搶走嶼巴B2P線之乘客(每位10元,嶼巴B2P需8.5元)

路線又主要分為兩類:

每天固定時間出現的路線:

新界區泥鯭的較常見但非固定時間出現之路線:

另外,兩類泥鯭的另一個分別是,固定時間出現的通常有「站頭」,每日於同一位置等客。而非固定時間出現一類,亦只會在巴士站兜客

影響

泥鯭的之出現對於奉公守法依照計程器收費之的士司機同業帶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其猖獗情況亦引起各界對公共交通不足之關注,有區議員提出巴士小巴的班次及靈活性不夠,是泥鯭的出現的原因之一。[1]

另一方面,乘客在光顧泥鯭的時並沒有安全上的保障。泥鯭的由於屬非法經營,因此司機較易為三合會組織所利用被脅迫繳付非法的「站頭費」、「入線費」及「管理費」,連帶關係下引來治安問題。[4]

執法

以往,打擊泥鯭的行業甚為困難,因乘客與的士司機互惠互利下,難以得到有力檢舉證供。於是,警方採取加強巡邏泥鯭的黑點,並曾經以「放蛇」的方式,以警員假扮乘客搜集證據檢控違法司機,不過實際上其實極少進行執法或檢控。

罰則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D章第47條,的士不遵守計程器標示的收費,屬違法行為,最高罰款一萬港元及入獄六個月。[5]

詞源

「泥鯭的」一語最初源自釣泥鯭此項活動。釣泥鯭與一般釣魚稍為不同,因泥鯭習慣成群覓食,有見及此,有人便以八捋鈎(即將八隻魚鈎同時繫在魚線上)來釣魚,不時會一次過釣到好幾倍的泥鯭。於是的士業內便以此情形借喻部份的士司機的此類行為,叫作「釣泥鯭」,而又引伸出「泥鯭的」一詞。

外國情況

  • 泰國,最常出現的「泥鯭的」是在曼谷國際機場出現,他們通常的手法是以「500銖」的士黨形式詐騙,在機場有不肖業者招徠剛到達曼谷的旅客乘坐這類的士,一律收費500銖,全程不跳咪錶。但由於實際上由曼谷國際機場到市中心大約只需380銖,故旅客往往感到被騙。[6]

相關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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