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国 (鲁王)

据《明史》记载,1645年朱以海在绍兴不奉隆武帝正朔,自称监国,以明年为监国鲁元年,未言建年号。《罪惟录》载鲁王纪年为监国元年,监国二年,亦是使用监国纪年,用至监国十七年,朱以海在金门去世。钱海岳南明史·监国鲁王本纪》载监国纪年用至监国鲁八年,该年三月丁卯朔,朱以海自去监国之号,向安龙永历帝奉表称臣。傅以礼纂《残明大统历》,称监国鲁五年至八年为鲁王监国后元年至四年,“后四年三月,鲁王去监国之号,奉表行在”。傅斯年图书馆藏《大明监国鲁五年大统历》钞本一卷[1],可证鲁王并未使用年号。

监国
1646年-1653年
政权南明
君主朱以海
历时8年
监国明朝明朝(全国)朱以海时期的位置。

监国(1646年-1653年)是南明鲁王朱以海的纪年名称。

李崇智认为“监国”不是年号,并认可李兆洛紀元編》引《穉山文集》的庚寅为年号的说法[2]

纪年

监国鲁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八年
公元 1646年1647年1648年1649年1650年1651年1652年1653年
干支 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南明年号 隆武二年永历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

參看

參考文獻

  1. 大明監國魯五年大統曆 一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傅斯年圖書館珍藏善本圖籍書目資料庫
  2. 李崇智. . 北京: 中华书局. 2004年12月: 210. ISBN 71010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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