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埔

石頭埔,是臺灣南投縣草屯鎮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鎮西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與石川里相近。[1][2]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石頭埔地區為一街庄,稱為「石頭埔庄」,隸屬於北投堡。該庄北部西段與下茄荖庄為鄰,北部東段及東部中、北段與頂茄荖庄為鄰,東南邊及南邊為新庄,西南邊及西邊為縣庄,西北邊一小段與芬園庄為界。[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南投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庄編入「新庄區」,隸屬於南投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新庄區仍隸屬於南投廳。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石頭埔」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南投郡草屯庄[3]。1938年(昭和十三年),草屯庄升格為草屯街

戰後草屯街改制為草屯鎮,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草屯鎮改隸屬南投縣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下埔仔、石頭埔、溪洲尾、頂過溪(過溪仔)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國道3號又稱「福爾摩沙高速公路」,是貫穿台灣西部的兩條縱向高速公路之一,大致以東北—西南走向繞大彎轉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經過石頭埔地區中部偏東地帶。該道路在境內東北部邊界地帶的省道台14線交會處設有草屯交流道,由此可快速前往台灣南北各地。[1][4]

省道台14線(芬草路)是彰化至南投廬山的幹道,大致以西北—東南走向經過本地區東北部邊界外不遠處,並於國道3號交會於草屯交流道。由該道路向西北可前往芬園、彰化中庄子並止於省道台1線,向東南可前往草屯市區、國姓、埔里、仁愛(霧社)、廬山等地。[1][4][5]

省道台14乙線(碧興路二段)是芬園至南投五塊厝的幹道,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經過本地區中部偏東地帶。由該道路向北北西可前往下茄荖並止於省道台14線路口,向南南東可前往新庄西部、月眉厝、山腳、營盤口、內轆、軍功寮、包尾、三塊厝並止於其其南側邊界外緣的省道台3線縣道150號共線路口。[1][2][6]

省道台63線(墩煌路二段)又稱「中投公路」,是台中市南區至南投縣草屯的高架道路,但在本地區路段已屬末端平面道路,大致以東北—西南走向繞彎道轉北北東—南南西走向經過本地區東南端。由該道路向東北可前往大里、臺中市區南側並止於省道台3線路口,向南南西可前往新庄西部的北投舊街聚落西側止於省道台14乙線路口。[1][4][7]

鄉道投4線(石川路)是下茄荖(應為頂茄荖)至新庄的道路,全線略呈ㄈ字形,大致以東北東—西南西走向由本地區東部邊界中央入境後,繞大彎轉西北再轉西南西,經國道3號高架橋下後轉南南東再轉南南西,經石頭埔聚落西側後繞大彎轉東,再經國道3號高架橋下後續直行,經省道台63線路口後出境。由該道路北段向東北東轉東南東可前往頂茄荖並止於省道台14線路口,由南段向東可前往新庄並止於道台14線另一路口。[1][2]

參考文獻

  1.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南投縣草屯鎮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5年12月
  3.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
  4. 《南投縣行政區域圖》
  5. 《彰化縣行政區域圖》
  6. 《南投縣南投市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5年12月
  7. 《臺中縣行政區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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