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82年拍摄的天安门广场全景
1988年3月 – 1993年3月
主席团常务主席万里习仲勋乌兰夫彭冲韦国清朱学范阿沛·阿旺晋美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赛福鼎·艾则孜周谷城严济慈荣毅仁叶飞廖汉生倪志福陈慕华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王汉斌
常委会委员长万里
常委会秘书长彭冲
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2892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03名
历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 – 3月31日
第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 – 3月22日
第三次会议:1990年3月18日 – 3月20日
第四次会议:1991年3月17日 – 3月25日
第五次会议:1992年3月15日 – 3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由1988年至1993年,期間召開過五次會議。

第一次会议

第一次會議於1988年3月25日至4月13日在北京召開。

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决定。通过了由國務院代總理李鵬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還通過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198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年度工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通過。會議還決定了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委会,並決議成立海南省海南經濟特區

選舉/任命結果

任命决定

第五次会议

3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第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议案的说明》[1]。4月7日人大代表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

审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2]
议案赞成票反对票弃权未按表决器
兴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 1,76717766425

参考文献

  1. . 中国人大网. [2020-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8) (简体中文).
  2. . [2009-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国家机构
前任: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1988年-1993年
繼任: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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