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

纏足,又称裹脚纏小腳裹小腳縛跤閩南)、紮脚广东),古代漢族女性的一種习俗。具体始于何时何处不可考,仅知北宋已有纏足[1]。此风俗至民国初年逐渐消失。

缠足女性

惟认为宋朝人以女子小腳為美,北宋元豐[1]是开始流行的时期。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並要求足形弓弯,如江苏泰州明代刘湘夫妇合葬墓出土的花缎凤首尖足鞋、南昌明代宁靖王朱奠培夫人吴氏墓出土的缎面弓鞋皆长20-23厘米左右,頭向上翹,穿上後顯得足形弓彎[2]清代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還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要小至三寸[3]。清末民初,社會普遍認為缠足是陋习。清政府和民国政府亦主张废除此習俗,但缠足直到民國30年後才彻底消失。二十一世紀初期,在華人社會仍能看到一些上年紀的缠足老婦。

起源

研究指出,缠足約起源於北宋。[4]更早期的記載,大多很難斷定僅僅是對腳小女性的贊譽、描寫足部的裝飾,還是真的有實行纏腳。南宋周密傳說窅娘是纏足的始作俑者[5]。一直要到宋代,才開始有較明確的纏足記載。纏足最初流行於妓女之間,之後逐漸影響到中上階層的婦女。苏轼曾寫《菩薩蠻 咏足》一詞嘆纏足:“涂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興盛

纏足與正常足對比,1871年到1872年间拍摄。

到明清時代,纏足逐漸普及於一般階層婦女,各地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風俗,明初文學家陶宗儀在其《輟耕錄》的“纏足”一節說到,“如熙寧元豐以前人猶為者少,近年則人人相效,以不為者為恥也”,可知明代纏足開始流行。咸豐年間的紀錄“京師內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鄉間不裹足者十居三四。”[6],甚至有男性為特定目的纏足的例子,明代成化年間淫棍桑冲為了勾引良家婦女竟男扮女相,“戴一发髻,妆妇人身首”,還把自己的腳也纏成小腳[7]。但也有例外,明學者沈德符於《萬歷野获篇》中的記錄顯示明代宮廷內的宮女不會纏足。再者,例如客家人因婦女有務農、採的傳統,所以不實行纏足。[8]。而清代旗人也不可以纏足。另一方面,深受中華文化影響的日本朝鮮半島越南也不實行纏足。不过同治年间旗人福格的《风雨丛谈》記載道「见朝鲜人其足皆裹束甚瘦」。光绪初年,有人出使朝鲜,见也有裹小脚的,缠足三式:一曰「新月」,二曰「莲翘」,三曰「丑样」。虽语焉不详,但都来自中国。[9]

方式

纏足

宋元明侧缠(造成腳趾骨折或變形),清折骨缠(腳底也會變形),[3]以下为折骨缠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僕實行。纏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线缝住。《夜雨秋燈錄》稱:“人間最慘的事,莫如女子纏足聲,主之督婢,鴇之叱雛,慘尤甚焉。”

正式纏足通常在秋天進行,因為漸漸轉涼的天氣這可以減輕纏足所帶的痛苦。纏足的第一個階段稱試纏。纏足前需預備好各種用具,如纏足布、棉花、針線等。接受纏足的女孩先坐在椅上,雙腳用熱水洗淨,置於膝頭,趁腳還溫熱,將大拇指外的其他四趾,向腳底扳曲,且在趾間縫邊,灑上明礬粉,使皮膚收斂,縛緊後,亦可防止發炎與化膿。接著,以八呎至十呎長的纏足布緊纏,再用針線密密縫合固定。最後套上一雙尖頭布鞋,第一個階段便告一段落。

然後便進入試緊這一階段。這是最難熬的階段,費時約半年,也就是加強緊縛的階段。這時要把腳每三天拆開一次,經消毒後,得將四個彎曲的腳趾(大拇趾除外),再用力壓向腳心內側,每一次都要把腳趾多用力腳心壓下一些,且要求少女下床走動,走動全身重量皆壓在內彎的八個趾頭,和用力扭傷的關節,易長雞眼、發熱、紅腫。白天即痛得寸步難行,夜晚雙腳悶在被子裡,在又痛又熱情況下,更是難受。有時,因消毒不小心抓破皮,導致一片血肉糢糊。這段日子得持續至腫消,趾頭已近乎自然彎近腳底,腳型裹尖,才可進行下一階段。

第三階段為緊纏,要將整個腳掌的腳骨,用力扭折,使其成為彎弓拱狀。在這個階段中,腳部的肌肉己慢慢萎縮,腳背壞死的皮膚開始脫落,一段時間的出血化膿潰爛,壓腳下的足趾廢掉,嚴重時小腳趾會因潰爛而脫落。

最後一個階段是裹彎,費時約半年左右。這階段就是讓腳背高高隆起呈弓型,腳底則深深凹入,纏完後洼口,可達四厘米深,俗稱「折腰」,狀似拱橋。期間不僅要用纏腳布、小鞋束縛其足,還要用竹箸象打石膏一樣固定。這樣便能成為一雙「弓足」了。

社會文化背景

「三寸金蓮」所穿的弓鞋

纏足尤其是折骨缠的产生,有許多社會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 審美: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讚美女性腳美的名詞。而四之內被稱為“銀蓮”,大於四寸者則稱為“鐵蓮”,可見崇尚小腳的程度。[10]關於對小腳的審美,最著名的小腳審美著作,是清代方絢的《香蓮品藻[11],把女性的小腳,從形狀、尺寸、裝飾味等角度來作分類品評,又有「香蓮四忌」說,「行忌翹趾,立忌企踵,坐忌蕩裙,臥忌顫足」。辜鴻銘對小腳有嗜癖,酷嗜嗅女人小腳。
  • 恋足性感帶:据说,由于缠足后行走困难,恰恰锻炼了阴道周围的肌肉,防止阴道松弛,甚至保持处女阴道般的收紧状态[12]

女性平時絕不裸足,對男性而言可窺見其私密之處,亦有類似恋足兴趣。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閒情偶寄》中發表,裹腳的最高目的就為了滿足性慾。由於小腳「香豔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玩弄方法達48種之多,包括:聞、吸、舔、咬、搔、捏及推等。在中國古代,腳為女人除了陰部及乳房外,第三「性器官」。在明、清小說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墳時破土的鍬鋤[13]」之說法,甚至乎,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內涵[14]

反對及結束

中國很早就有不同於世俗讚揚纏足的有識之士提出不同見解,但成效不大。宋代车若水在其《腳氣集》裡對此提出質疑:“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柬,不知何用?”

余英時在其文《民主、人權與儒家文化》中指出[15],「正如狄百瑞说的那样:『纏足经常被当作显示儒学残忍、扭曲、男权至上的罪恶习标志。』但实际上正如他清楚地阐明,这种侵犯女人权的极端形式与儒学佛教均毫无关系。」[16]理学的创立者程颐的所有后代,直到元代都忠实沿袭不缠足的家族传统。[17]

滿洲人沒有接受漢人的纏足風俗。[18]崇德三年(1638年),清太宗下令禁止婦女「束髮裹足」。順治十七年,規定有抗旨纏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康熙三年再申前令,但沒有認真執行。有清一代,旗人始終沒有纏足。[19][20]漢人則认为缠足乃汉人民俗,刻意保留,所謂男降女不降,而婦女纏足比以前更甚。

放足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推行反纏足[21],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由于在华传教士们的积极推动[22],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羸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23]維新運動創始人之一的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在女兒到了纏足的年齡後拒絕為其纏足,遭到了家鄉人的強烈反對,但他仍堅持不給女兒纏足,成為近代反纏足運動中的一段佳話。此後,康有為的女兒還曾陪他到西方遊歷考察。

1902年2月初,慈禧太后颁布劝戒缠足懿旨上谕,並說:“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务当婉切劝导,以期渐除积习。”[24]由于清廷的公开提倡,晚清社会的“不缠足”运动蓬勃发展,这才使得那些饱受缠足戕害的女性同胞得以解放。河北、天津都成立了中国人自己创办的不缠足会。[25]

1912年3月13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也發布命令通飭全國勸禁纏足,不纏足運動更加轟轟烈烈地在全國展開。至此,“纏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但放足運動也受到不小的嘲弄[26]。1929年國民政府又发布放足布告,派有专员督查落实。但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缠足风俗才消失。最后一起可查询的缠足发生在1957年。距雲南省昆明市以南一百四十公里的通海縣,有六一村,被稱為「中國最後的小腳部落」,至2004年此地有二十二位纏足的小腳老太太[27]。中国最后一家制造小脚鞋的工厂于1999年关闭。

台灣的纏足風俗在日治時期時,與鴉片薙髮並列三大傳統陋習。日人嚴格取締纏足風氣,並且在戶口調查中記載女性纏足情況。日治时期大正年间的臺灣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女性中,六成福佬女性纏足,客家女性缠足者不足百分之一[28]。當時臺灣成立許多「天足會」(如台北天然足會),鼓勵婦女遺棄舊習,一時成為風尚。1906年梅山地震女性死亡比例比男性高很多,為了地震逃命,長輩開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纏足,廢除婦女纏足的政策得以順利推行[29]

對身體的影響

X-光照出來的小腳形狀

最直接使到小脚脚趾畸形。在西部,妇女们的脚都裹得像蹄子一样小……北方的劳动妇女因为脚下站不稳,只能跪在厚厚的黑土地上劳作。[30]

戏剧中的形象

中国戏曲中特有的技能——跷功,演员穿上特制的跷鞋用以模仿小脚女性。

参考文献

  1. . [2013-05-26].
  2. 从缠足风俗解析弓鞋装饰设计的形制流变
  3. 古代女性的三寸金莲《齐鲁晚报》2004年07月07日
  4. 唐德剛:《書緣與人緣》(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頁166。
  5. (PDF). eportfolio.mcu.edu.tw. [2019-01-01].
  6. 福格《听雨丛谈》卷七
  7. 陆粲:《庚巳编·人妖公案》
  8. “向聞今禁掖中,凡被選之女一登籍入内,即解去足纨,别作宫样,蓋取便御前奔趋無顛蹶之患,全與民间初制不侔。予向寓京师,隆冬遇掃雪軍士從内出,拾得宫婢敝履相示,始信其說不誣。” 沈德符 ,1619年,《萬歷野获篇》
  9. 《小脚与辫子》p64。幼狮文化事业公司
  10. . 澳門藝術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5-01).
  11. 方绚撰. . [2018-06-10].
  12. 施叔青的小說《行過洛津》裡的描述:“婦女纏小腳,走路必須藉助腰力,使腰部肌肉發達,臀部及骨盆肌肉收縮,陰阜恥骨肌強豐滿,玉門緊縮宛如處子,讓男人行房得到最大的滿足。”這段描述是引用日本學者福田和彥在《中國春宮畫》頁93的說法。日人永尾龍造亦指出,有錢人喜好纏足女,性交時,其玉門緊縮“宛若處子”(Chinese Footbinding -- The History of a Curious Erotic Custom, 頁34, H.S. Levy)。
  13. 《金瓶梅》第一回:“這財色二字,從來只沒有看得破的。……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墳時破土的鍬鋤。”
  14. 【奇趣史話】揭秘三寸金蓮 竟含濃厚性意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蘋果日報》 2013年4月1日
  15. 余英時. . 2010年.
  16. Wm.Theodore de Bay, The Trouble with Confucianism [Cambridge,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p.104.
  17. 丁传靖 编. . 北京: 中华书局. 1981: 卷9,第2册,页455.
  18. 唐德剛:《書緣與人緣》,頁163。
  19. 唐德剛:《書緣與人緣》,頁166。
  20. 《清稗類鈔·卷六十五》:婦女本多天足 光緒戊戌,滬上有天足會之設,蓋以勸導婦女使不纏足也。然天足亦固有之,第不能見諸富貴之家耳。順天所屬大興宛平之土著,除旗人向為天足外,小家婦女亦皆不纏。直隸之盧龍、豐潤、易州、承德、宣化,其滿、蒙婦女為天足。奉、吉、黑三省以漢、滿、蒙雜居,天足甚多。山東則德州、益都有滿、蒙二族之天足。河南之開封、山西之太原亦如之。江蘇則大江南北皆有之,所業為耕桑漁樵畜牧及雜役。江寧並有滿洲之天足。丹徒並有蒙古之天足。江浦、六合、丹陽、上海、松江、青浦、奉賢、金山、太倉、嘉定、寶山、長洲、元和、吳縣、常熟、崑山、吳江、武進、無錫、江陰、靖江、通州、淮安、江都、儀徵、興化、泰州、高郵、寶應亦皆多天足。安徽則合肥、廬江、巢縣、無為、蕪湖、天長多天足,以耕樵漁牧為業。江西之蓮花廳、贛縣、雩都、信豐、興國、會昌、安遠、長寧、龍南、定南、虔南、南康、上猶、崇義、寧都亦多天足,皆力田。福建各縣多天足。江西、福建且有肩挑貿易以食男子者,而男子則事攜抱主炊汲焉。浙江則浙西時有所見,仁和、錢塘之滿、蒙二族為天足,海寧、嘉興、嘉善、海鹽、平湖、烏程、歸安、安吉、孝豐亦間有之。湖北則襄陽有天足,業農。江陵則有滿、蒙二族之天足。湖南之瀏陽、寶慶、祁陽、東安、道州、寧遠、永明、江華、郴川、汝城、嘉禾、常德、沅陵、辰谿、漵浦、芷江、黔陽、麻陽、永順、靖州、會同、鳳凰多天足,業耕樵。陝西則西安有滿、蒙二族之天足。甘肅則回族與寧夏武成、莊浪之滿、蒙二族有天足。新疆天足頗多。四川則成都之滿洲、蒙古二族與冕寧、邛崍、大邑、西充南部有之。廣東、廣西各縣多天足,所業為耕樵漁牧及舁輿。貴州則苗女外,亦間有天足。蒙古、西藏、青海則皆天足也。自天足會設立後,而中流社會以上之女不纏者益多,且有已纏而放者矣。
  21. 佚名《粤逆纪略》记述天京女馆:“归馆乃不准穿裙及褶衣,又勒令放足。”英国传教士慕维廉在《访问天京报告》中说:“在街上行走时,所见到妇女在路上者众多,确是一种新现象。他们衣服装饰大都甚好,其外观十分可敬,许多骑马往来驰骋于路上,其他则徒步而行,大多数是大脚(天足)的。”
  22. Drucker, Alison R. "The Influence of Western Women on the Anti-Footbinding Movement" Historical Reflections, Vol. 8, No. 3, Women in China: Current Directions in Historical Scholarship, Fall 1981, pp. 179-199
  23. . book.douban.com. [2019-01-01].
  24. 慈禧1902年頒佈勸戒上諭 將「廢纏足」列入政改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07-06-16
  25. 清政府1902年新政:勸戒纏足 放開滿漢通婚禁令
  26. 1928年2月1日,北京《晨报》以《奇!奇!奇!放足衙门:薛笃弼唱缠足怨,邓长耀唱五更叹》为题,揶揄河南、陕西的放足运动:“此等放足衙门,可谓开世界未有之奇……豫陕两省对于放足已实行强迫。”
  27. 云南作家 杨杨. . 上海: 学林出版社. 2004年7月.
  28. . [2013-05-26].根據1915年的人口普查,當時福佬女人有56.8%曾經纏足,而客家女人只有0.9%曾經纏足。
  29. (PDF) (中文(台灣)‎).
  30. 黄昉苨. . 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 2014年12月24日 [2020年7月21日] (中文(简体)‎).  “在西部,妇女们的脚都裹得像蹄子一样小……北方的劳动妇女因为脚下站不稳,只能跪在厚厚的黑土地上劳作。在广东,某种意义上来说,裹脚只是为了表示身份的不同。而在上海和中国其他地方,裹脚被列为是品行的标志……”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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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1-30) (中文(台灣)‎).
  •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06) (中文(香港)‎).
  • . 南方都市报.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中文(中国大陆)‎).
  • 陳存仁.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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