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克多巴胺

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是一種β促效劑(β-agonist)藥物,用以助長火雞生出瘦肉,減少體脂肪。是瘦肉精中最常见的一種,其肉品殘留毒性遠低於具有相同功能的其他動物飼料添加物。美國称在其测定的容許殘留量下合法使用,將不會對人類造成中毒或短期危害。但目前的實驗數據無法確定其是否會對人體產生其他副作用,人體長期攝取殘留的萊克多巴胺是否會造成健康問題也尚不清楚,但其受試臨床表現較多為心跳過速,面頸、四肢肌肉顫抖,頭暈、頭疼、噁心、嘔吐,特別是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的病人,可能會加重病情導致意外,且因瘦肉精相關成份多為禁藥組成故國際體育賽事上被禁用。

萊克多巴胺
IUPAC名
4-{3-[[2-Hydroxy-2-(4-hydroxyphenyl)ethyl]amino]butyl}phenol
识别
CAS号 97825-25-7  N
PubChem 56052
ChemSpider 50604
SMILES
InChI
InChIKey YJQZYXCXBBCEAQ-UHFFFAOYAP
MeSH Ractopamine
性质
化学式 C18H23NO3
摩尔质量 301.38 g·mol−1
溶解性 4100 mg/L
若非注明,所有数据均出自一般条件(25 ℃,100 kPa)下。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認為在安全殘留量內的安全性通過了科學檢驗,因此允許在飼料中添加使用,但不得直接使用於人體。[1][2]除美國外,全世界核准於牛隻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的國家,包括加拿大、墨西哥、印尼等三國[3]

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認為這些科學檢驗數據,其中人體實驗的樣本數太少(只有六例,且其中一人出現心悸現象,中止實驗),沒有採取雙盲測試,而且所有數據都由負責製造萊克多巴胺的美國愛蘭可公司(Elanco)提供,缺乏可靠性,認定此藥物在科學上無法確保安全無虞,因此禁用[4][5][6]歐盟俄羅斯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世界上多過160个國家,目前也仍然禁用此類添加物[7]

歷史

萊克多巴胺原先是研發作為氣喘用藥[8],但未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人體實驗。因為發現它能夠增加動物肌肉,因此被使用為飼料添加劑。

人體使用

在醫學上,萊克多巴胺不能直接使用於人體,作為藥物或食品添加劑之用。因為可能導致心跳加速,心律不整、心肌缺血等副作用。[9]

飼料添加物名稱

培林

用於豬隻飼料添加物的商品名稱「培林」(Paylean®[10],是由美國的礼来公司所生產,內含鹽酸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 hydrochloride)。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2日允許使用培林,另外還有多於20個國家允許培林的使用,包括澳洲巴西加拿大墨西哥以及泰國等地[11]。其他多數國家(如歐盟)則禁止使用此添加物,包括在2002年禁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12]

歐多福斯

用於牛的商品名稱為「歐多福斯」(Optaflexx®[13]。 僅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印尼四國開放使用。

湯瑪士

用於火雞的商品名稱為「湯瑪士」(Topmax®[14]。 僅美國、加拿大兩國開放使用。

動物實驗

萊克多巴胺可促進動物肌肉的生長,此物質並非類固醇荷爾蒙,而是一種稱為β促效劑(β-agonist)的化合物,只需要少量即可使動物,尤其是豬隻的蛋白質顯著增加,並使脂肪的生成量減少。以90磅的體重為例,只須在飼料中添加每18.5的萊克多巴胺(也就是20ppm,ppm為「百萬分之一」之義),就可以使蛋白質的產量增加24%,並使脂肪產量減少34%。[15]

在一篇名為《灰狗在投與萊克多巴胺之心肌毒性》的研究中,證實餵食1 mg/kg高劑量的萊克多巴胺,將導致心臟肌肉纖維化。[16]

急性中毒與致死劑量

急性毒性

在動物實驗中,小鼠的半數致死量為3547-2545 mg/kg,大鼠的半數致死量為474-365 mg/kg。[17]

中毒徵狀

在大量食用含有萊克多巴胺殘留的肉類或內臟時,可能引發中毒徵狀,噁心頭暈、肌肉顫抖、心悸血壓上升、促進心血管疾病等。[18]

副作用

在豬隻的動物實驗中,餵食藥劑後,許多豬隻的新陳代謝出了問題,而且產生攻擊性、情緒緊繃等情緒上的問題。母豬會出現雄性化現象,導致卵巢萎縮。

FDA的內部文件顯示,從2002年至2011年3月,培林已造成超過21萬8000隻豬死亡或生病,機率遠超過市場上的其他動物用藥[19]

愛蘭可公司對萊克多巴胺進行人體安全性實驗時,參與實驗的六個人中,有一人出現心悸現象而退出實驗,但實驗報告中並沒有追蹤該名實驗者的後續身體狀況,也未列入數據中。2002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對愛蘭可公司發出警告信函,認為愛蘭可提供的萊克多巴胺安全性評估數據、藥物效用報告並不完整。FDA同時要求愛蘭可在產品標籤上加註,心血管疾病患者使用該產品時必須提高警覺,要穿戴手套、口罩和防護衣,避免暴露在帶有萊克巴多胺成分的環境中。因此,醫學界認為,萊克多巴胺對於罹患心血管疾病、肝腎疾病與代謝疾病等患者有潛在的危險性,應避免攝取,十八個月以下嬰幼兒及哺乳婦女等也最好避免。[20]

2010年英國諾丁漢大學等學者追蹤500乳癌病人近10年報告指出,使用B型腎上腺作用拮抗劑的乳癌病人,癌症轉移率和10年死亡率,「明顯」低於沒有這類藥物的病友,其中,癌症轉移率風險少了57%,10年總死亡率少72%。但仍無法肯定B型腎上腺受體素會增加乳癌擴散風險。一些動物試驗顯示,瘦肉精會使癌細胞轉移能力增加30倍[21]

最高殘留限量(MRLs)

  •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與世界衛生組織(WHO),2004年由JECFA(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進行評估[22],2006年向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提出草案[23]。2012年7月5日,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因缺乏共識,美方提議表決,以69對67通過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標準,其中只包括牛與豬,但火雞部份沒有訂立[24][25]
    • 肌肉和脂肪(牛和豬):10 ppb
    • 肝(牛和豬):40 ppb
    • 腎(牛和豬):90 ppb
    • 肺(牛和豬),被排除在外
    • 火雞,沒有訂立
  • 美國[26]
    • 牛肉:30 ppb
    • 牛肝(內臟):90 ppb
    • 豬肉:50 ppb
    • 豬肝(內臟):150 ppb
    • 火雞肉:100 ppb
    • 火雞肝(內臟):450 ppb
  • 歐盟
    • 2009年,歐盟宣布,因為存在太多不確定因素,即使以最嚴格的標準來制定萊克多巴胺的每日容許攝取量(ADI)和最大殘留限量(MRLs),都無法確保安全無虞,因此禁用萊克多巴胺以及維持零檢出標準。[6]
    • 2012年7月6日,歐盟對於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表決結果感到令人遺憾,重申立場,認為為萊克多巴胺訂出國際標準是沒有道理的。歐盟仍然堅決反對將萊克多巴胺用於豬和牛,即使採用最高殘留限量(MRLs)仍然有安全問題。歐盟的風險評估機構,歐洲食品安全局的結論是,即使有足夠的數據作出了萊克多巴胺最高殘留限量的提案,但危害人類健康也不能排除。由於其安全性問題,歐洲聯盟的現行法例,將留在原地。(表示不跟進Codex表決標準)[27][28]
  • 中華民國
    • 2006年10月11日,將萊克多巴胺與其它乙類促效劑(β-agonist)類藥品公告為動物用禁藥。
    • 2012年3月5日晚間,馬英九執政時期,行政院宣布「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16字政策方向。正式有條件開放時間會先與各界充分溝通後再作決定。[29]
    • 2012年7月25日,馬英九執政時期,立法院臨時會三讀,以63票贊成對46票反對,通過美牛案,含萊克多巴胺美牛於九月中旬解禁開放進口。
    • 食品藥物管理法: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中華民國103年4月1日部授食字第1031300872號令修正),萊克多巴胺於進口牛肉之肌肉中允許殘留0.01ppm(10ppb)。[30]
    • 2020年8月28日,蔡英文執政時期,行政院依行政命令投票通過宣布開放使用萊克多巴胺豬肉與30月齡以上美牛自2021年1月1日進口,並公告需嚴格標示產地來源與排除進口殘留量較高的內臟類。[31]
    • 2021年1月1日: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及內臟進口臺灣的行政命令正式施行。現行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僅明定牛肉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為0.01ppm。立法院准予備查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修正案,除了現行的牛肉萊劑殘值,也新增豬的萊劑殘留容許量,包含肌肉及脂(含皮)為0.01ppm、肝臟為0.04ppm、腎臟為0.04ppm、其他可供食用部位則為0.01ppm[32]

參考來源

  1. 萊克多巴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林口長庚腎臟科教授、臨床毒物科主任 林杰樑,綠十字健康網
  2. 培林絕對就是一種瘦肉精,藥理作用完全一樣,全世界沒人會否認這個事實,它就是被用來讓牛豬增加瘦肉、減少排泄物,以降低飼養成本、增加經濟價值的作用,只是跟克羅特倫、沙酊氨醇等瘦肉精相比,培林是較低毒性的瘦肉精,但不能因此說它是沒毒性的,若是如政府高層所說的這麼安全,為什麼全世界只有二十七個國家敢用、而且大多是畜牧出口國?就是其安全性一直還受到國際質疑。《星期專訪》林杰樑:培林就是瘦肉精 不能模糊 存檔,存档日期2013-08-12.,自由電子報,記者黃以敬/專訪,2012-2-13
  3. 陳鈞凱. . NOWnew. 2012-02-22 [2012-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28).
  4. . 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2009-04-07 [2020-12-17] (英语).
  5. . EFSA Journal. 2009, 7 (4): 1041. ISSN 1831-4732. doi:10.2903/j.efsa.2009.1041 (英语).
  6. . 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2009-04-07 [2020-12-17] (英语).
  7. . [2020-09-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5).
  8. 吳孟瑤. . 康健雜誌. [2020-09-13].
  9. NADA 140-863 - Paylean 9 and Paylean 4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006-04-25
  10. . [2007-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13).
  11. "China stops imports from Canadian pork plant over banned additive", Canada Press (2007-09-19)
  12. NADA 141-221 - Optaflexx 4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003-06-13
  13. NADA 141-290 - Topmax 9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008-11-12
  14. "Ractopamine, Response, Economics, and Issu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Allan P. Schinckel, Purdue University
  15. . Veterinary Pathology. 2011年10月 [2012-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18) (英语).
  16. (PDF). 2009: 10 [2012-02-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1-10-14).
  17. 黃以敬. . 自由時報. 2012-02-13 [2012-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3-08).
  18. . ETtoday. 2012年2月24日 [2013年9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6月3日) (中文(台灣)‎).
  19. 老美也怕瘦肉精 美國FDA曾警告實驗數據涉隱瞞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ETtoday 新聞雲,2012年02月24日
  20. 陳清芳. . 中央社. 2013年9月5日 [2013年9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7日) (中文(台灣)‎).
  21. . [2012-03-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3-07).
  22. Maximum Residue Limit (MRL) for Ractopamine 存檔,存档日期2011-08-23. - WHO Food Safety News No 39 2010-08-03
  23. . 聯合報. 2012-07-09.
  24. . 新頭殼. 2012-07-09 [2013-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2).
  25. 21 CFR 556.570 - Ractopamine
  26. . [2012-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14).
  27. .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2012-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08).
  28. 行政院新聞稿:以「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為政策考量方向
  29.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0-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14).
  30. 行政院農委會:完整配套措施因應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部會通力合作助產業永續 [2020-08-30].
  31. 林育瑄. . 中央社. 2020-12-24 [2021-01-07] (中文(台灣)‎).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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