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

大韩民国宪法法院韓語:转写:),通称韩国宪法法院韓語:转写:),是韩国的独立司法裁判机构,即“宪法法院”,成立於1988年,獨立於大法院。其主要职能是依据《大韩民国宪法》进行违宪审查。宪法裁判所同时还具有行政法的职能,可以对弹劾、政党解散、国家机关权限争议等行使审判权。[1]

大韩民国宪法裁判所
대한민국 헌법재판소
創立時間1988年
所在地首尔
所在国 大韓民國
法官任期6年
法官人數9人
網址www.ccourt.go.kr
韓國憲法裁判所所长
現任劉南碩
首長上任時間2018年9月21日
韩国宪法法院
諺文
汉字
文观部式
马-赖式
大韩民国宪法法院

历史

韩国宪法裁判所于1988年依据第六共和国宪法第六章建立。[2]

在1960年到1988年宪法裁判所成立之前,韩国仅有过3次对宪法的审查。而在宪法裁判所成立的头一年中,宪法裁判所就对400个案件行使了审判权。[3]

截至2006年12月31日,韩国宪法裁判所已经处理了13,945个案件,其中有13,058个案件已经解决、887个案件还在审核中。这些巨大变革主要得益于韩国1987年的六月民主运动,最终导致韩国法院和新的法律审查体系在韩国的建立。[4]

2017年3月10日,韓國憲法法院裁定總統彈劾案成立,朴槿惠被即時罢免,成為韓國歷史上首位被罷免的總統[5]

地位与职能

宪法裁判所在韩国宪法中单独成章,地位与韩国国会韩国政府總統)以及韩国大法院平级,拥有独立的司法权力。

宪法争议的最终审判权

宪法裁判所具有对立法与宪法的一致性、政党解散、政府高官的弹劾、宪法申诉、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之间权限纠纷的最终审判权。宪法法院的裁决不得上诉,并对所有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具有法律约束力。

维护宪法

宪法裁判所和其它普通法院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宪法。宪法法院依据宪法解决与宪法相关的纠纷,以防止违宪。

保护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裁判所具有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职能。当公民基本权利在公权的作为与不作为时受到侵害,宪法法院可以宣判政府权力的违宪。如果政府公布的法令侵害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法院可判决法令因违宪而无效。

监控政府权力

政府的法规如果违宪,宪法法院可以判决法规无效。如果有滥用公权的情况,宪法法院可以弹劾政府官员或法官。如果政党扰乱社会民主秩序,宪法法院还可以解散政党

构成

宪法裁判所由9名法官组成。法官都由总统指派,但其中的3人必须是由国会提名的人选,另外3人则必须是由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的人选。[6][7]宪法法院的院长由韩国总统任命并由韩国国会批准。法官的任期为6年,可连任。[8]普通法官的退休年龄是65岁,院长最高可在70岁退休。

依据韩国宪法,宪法裁判所法官禁止参加政党或从事政治活动,確保政治中立,并禁止从商、任官或任聘。

歷任院長

任次 姓名 任期 籍貫 學歷
首任 曹圭光
()
1988年9月15日-1994年9月14日 忠清南道舒川郡 首爾大學
2任 金容俊
()
1994年9月15日-2000年9月14日 京畿道京城府
(今首爾特別市
首爾大學
3任 尹永哲
()
2000年9月15日-2006年9月14日 全羅北道淳昌郡 首爾大學
代理 周線會
()
2006年9月20日-2007年1月21日 慶尚南道咸安郡 高麗大學
4任 李康國
()
2007年1月22日-2013年1月21日 全羅北道任實郡 首爾大學
代理 宋斗煥
()
2013年1月28日-2013年3月22日 忠清北道永同郡 首爾大學
代理 李貞美
()
2013年3月25日-2013年4月11日 慶尚南道蔚山市
(今蔚山廣域市
高麗大學
5任 朴漢徹
()
2013年4月12日-2017年1月31日 慶尚南道釜山市
(今釜山廣域市
首爾大學
代理 李貞美
()
2017年1月31日-2017年3月13日 慶尚南道蔚山市
(今蔚山廣域市
高麗大學
代理 金二洙
()
2017年3月13日-2017年11月24日 全羅北道高敞郡 首尔大学
6任 李镇盛
()
2017年11月24日-2018年9月19日 慶尚南道釜山市
(今釜山廣域市
首尔大学
7任 劉南碩
()
2018年9月21日- 全羅南道木浦市 首尔大学

参考文献

  1. 韩国违宪审查制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国法学网
  2. 背景资料:韩国宪法法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国网
  3. . [2012-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1).
  4. The Republic of Korea (2007).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Seoul, Korea.
  5. . 韩联社. 2017-03-10 [2017-03-10].
  6. 韩国宪法法院,中华网
  7. 韩国宪法法院,新浪网
  8. 法治通鉴·机构篇,法制网

参见

外部链接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