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簡稱GAAP)指就因應會計事項所制定的全球性原則,會計個體之資產負債資本費用收入等任何一環都必須遵守。

就一般而論,全世界所有會計事務上的認定,分析,紀錄,分類,財務報表製作均需依照這些原則。因此,我們可以說會計原則為一種跨國語言。也因為如此,使用會計原則處理事務的會計師與醫師或護士一般,在異國處理事務上,並毋須絕對上的語言溝通。

此原則亦為資本主義世界所公認,但並不代表只有一個準則能被接受,例如存貨計價法就有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平均法等()等,這些方法(部分)都是被GAAP名列接受的會計帳務處理方法,各企業個體可依照實際其行業的環境,選定會計政策記帳。

例如一個反面例子,某企業在通漲率高的經濟環境之下,用先進先出法入賬;又在通縮環境之下,改用後進先出法入賬,意圖誇大盈利,遠離GAAP,如此也稱為不法行為。

概要

財務會計資訊必須客觀地整理及報告。必須依靠這類資訊的第三者有權利被保證,資料免於不論有意或無意的偏袒或不一致。因此,財務會計依靠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的某些準則或指引。

原則

原則從傳統演變而成,譬如匹配的概念()。在財政決算任何一個報告(審計、編輯、回顧等),調製者/審計者/註冊會計師必須對讀者表明資訊包含之內容是否遵照GAAP。

規律性原則

規律性可被定義作為對執行中的規則和法律的遵循。這項原則是亦稱「一貫性原則」。

真誠原則

根據這項原則,會計單位應該真誠反映公司的財政狀態的現實。

方法恆久性原則

這項原則旨在允許財政資訊的同調和比較由公司的公報。

非補償性原則

應該顯示財政資訊的全面詳細和不尋求補償債務以財產、收支及費用等。

慎重原則

這項原則旨在顯示「現實」:不應該設法使它們更好看。典型地,收支應該只當被肯定才記錄,撥備應該輸入可能的費用。

連續性原則

當陳述財政資訊時,應該假設,業務不會被中斷。這項原則緩和先前關於慎重的原則:資產不一定被認為在他們可售的價值,但是可以被接受他們的歷史價值。

週期性的原則

各會計分錄應該相應地被分配到一個指定的期間,如果它包括幾個期間則分開。如果客戶預付訂閱(或租約等),該收支被分配到對整個期間而不完全計在交易的日期上。

國家GAAP

每個國家在各自的監管機構規定其GAAP的標準會計執行版本。例如在台灣為中華民國財務會計準則(ROC GAAP),在中國大陸為中國會計準則,在美國為US GAAP(包含針對私人公司之FAS、針對地方及州政府之GASB Statements,以及針對聯邦政府之SFFAS)。

國際GAAP

由於全球化的關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建立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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