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大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55年实行军衔制起就设置有大校军衔。1955年全军获得大校军衔的军官仅有1,266名(含志愿军1956年9月授衔人员),在所有准尉以上军官人数中只占0.2%,仅为少将人数(801名)的1.6倍,1955年的大校军衔有陆军大校、海军大校、空军大校、技术兵种大校、军需大校、军医大校、兽医大校、军法大校和行政大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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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校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種校官軍銜,也是最高級別的校官軍銜,位於少將上校之間。

在1988年恢复的军衔制中依然设有大校军衔。1988年有陆军大校、海军大校、空军大校、专业技术大校、预备役大校、预备役海军大校、预备役空军大校。副师职军官的基准军衔为大校,资浅的授上校军衔。正师职军官的军衔为大校。副军级军官任职不满两年的授大校军衔,两年以上的晋升少将军衔。[1]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校军衔肩章和领章为两杠四星,俗称“二毛四”。

執掌

主要擔任副軍職(兩年以內)、正師職、副師職、正旅職 [2]

同等軍銜

本軍銜相當於北約的OF-6,其他主要國家多稱之為准將/大校

軍階變動人員

  • 其他軍紀處分

参考资料

  1. 徐平主编. . 北京: 金城出版社. ISBN 9787800846793 (中文(中国大陆)‎).
  2. 人民网. . 中国军网. 北京. [2017-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1) (中文(中国大陆)‎).
  3. . 人民网. [2015-01-17].
  4. . 中國軍網. [2015-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01).
  5. .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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