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

海洋委員會(簡稱海委會)是中華民國有關海洋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2018年4月28日成立;是第一個設立在南臺灣的中央部會[1][2]。其負責國家總體海洋政策、海域安全、海岸管理、海洋保育及永續發展、海洋科技研究與海洋文教政策。

海洋委員會
Ocean Affairs Council(英語)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海洋委員會會徽
基本資訊
機關類型中央二級行政機關
所屬部門行政院
授權法源行政院組織法海洋委員會組織法
主要官員
主任委員李仲威
政務副主任委員周美伍(兼任海巡署署長)
蔡清標
常務副主任委員(暫缺)
主任秘書劉國列
任命者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組織編制
附屬機關所屬機關:2署
所屬機構:1院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8日2018-04-28
聯絡資訊
地址
  • 會本部: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鴻海軟體研發大樓)
  • 北部辦公室: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海巡署本部)
  • 電話+886 7 338 1810
    網站www.oac.gov.tw

    歷史

    • 2000年1月28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成立,海洋海岸巡防維護事項整合。
    • 2010年2月3日,修正《行政院組織法》增設「海洋委員會」。
    • 2015年6月16日,立法委員邱文彥等提案的海洋委員會組織四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三讀通過。[3][4]7月1日,總統府公布制定《海洋委員會組織法》[5]及相關組織法。
    • 2016年
      • 1月8日,行政院發布命令《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將於同年7月4日開始施行。[6]海洋委員會原預定2016年7月4日成立,將統合中華民國所有關於海洋、海岸的事務;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降編入海洋委員會改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並新設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7][8]
      • 3月21日,立法院通過臨時提案,暫緩施行《海洋委員會組織法》。[9]
      • 6月30日,行政院發布命令《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暫緩施行。[10]
      • 7月15日,立法委員再次提案修正《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擬將海洋委員會改為「海洋部」,並將漁業署納入所屬機關。[11][12]
      • 12月,55名跨黨派立法委員連署提案,改設「海洋及漁業部」,並將航港、氣象等機關也納入。[13]
    • 2017年8月17日,行政院宣布海洋委員會將於2018年4月在高雄市成立[14]
    • 2018年4月28日,「海洋委員會」正式成立。

    歷任主任委員

    任別 肖像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黃煌煇 無黨籍 2018年4月28日 2019年1月13日 曾任國立成功大學校長、海洋工程學家
    代理
    李仲威 無黨籍 2019年1月14日 2019年2月12日 副主任委員代理
    2
    李仲威 無黨籍 2019年2月13日 現任 曾任海軍司令國防部常務次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

    組織

    • 主任委員1人(特任)
      • 副主任委員3人(2位政務副主任委員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副主任委員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其中一人兼任海巡署署長)
        • 主任秘書1人(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 海洋委員會成立時,部分人員自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移撥;會內人員編制,由關務或其他公務人員組成,惟「軍、警、關務人員」派充職稱之人數,不得逾編制員額二分之一。[15]

    業務單位

    • 綜合規劃處:下設綜合計畫、情勢研展、管考法規科
    • 海洋資源處:下設海洋保育、海洋環境、海洋產業科
    • 海域安全處:下設海洋權益、海事安全、海域執法科
    • 科技文教處:下設海洋科技、海洋文化、海洋教育科
    • 國際發展處:下設國際組織、國際合作、策略發展科
    • 秘書室
    • 人事處
    • 政風處
    • 主計處
    • 資訊室
    • 國會聯絡組(任務編組)

    所屬機關(構)

    辦公廳舍

    會本部

    北部辦公室

    参考文献

    引用

    1. . 中央社 CNA. 2018-03-27 [2018-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中文).
    2. 羅添斌.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03-12 [2018-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30) (中文).
    3. . 2015-07-08 [2018-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1).
    4. (PDF). 2015-06-29 [2015-07-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4).
    5. . 2015-07-08 [2015-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29).
    6. 行政院105年01月08日院授發社字第1051300010號令:104年7月1日制定公布之「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自105年7月4日施行,政府公報資訊網,2015-1-11
    7. 朝野共識 海洋委員會下設海洋保育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央社,2015-5-6
    8. 立院三讀設海洋委員會專責海洋事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央社,2015-6-16
    9. 立院通過臨提 暫緩海洋委員會組織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央社,2016-3-21
    10. 行政院105年06月30日院授發社字第1051300821號令:廢止本院105年1月8日院授發社字第1051300010號令有關「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之施行日期,自即日生效,政府公報資訊網,2016-7-4
    11. . 2015-07-13.
    12. (PDF). 2015-07-22 [2016-08-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8-29).
    13. . 自由時報. 2016-12-19 [2016-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5).
    14. 政院明年4月成立「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將納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自由時報,2017-8-17
    15. .
    16. 自由時報電子報.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03-12 [2021-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6) (中文(台灣)‎).

    来源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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