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時工作制是一種有關勞動時間的提案,主張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六小時。這個工作時間比普遍採用的八小时工作制要短。縮短工作時間的提案除了六小時工作制外,還有每週工作四天的四天工作制,一般認為六小時工作制比四天工作制要好[1]。
瑞典曾數次小規模的實施六小時工作制,包括私人公司以及公營機構[2]。在哥德堡曾進行一項實驗,有七十名護理師在十八個月內進行六小時工作制,結果病假人數減少,健康的自評情形比較好,生產力也提昇了,但整体开销仍上升了1200万瑞典克朗[3]。不過反對者認為病假比例減少的程度不大,而耗費的成本很高,後來此計劃沒有繼續[4]。而瑞典許多員工也允許在家工作,因此會先下班將小孩接回家,再在家中繼續未完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