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南投縣政府是中華民國臺灣省南投縣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縣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南投縣的自治監督機關本為臺灣省政府,但臺灣省虛級化後,臺灣省政府的業務與功能被大幅縮減,南投縣的自治監督機關亦改為行政院各部會(主要是中華民國內政部)。南投縣政府也是轄下各鄉、鎮、市的地方自治監督機關。
南投縣政府 Nantou County Government(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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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資訊 | |
授權法源 | 地方制度法、南投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
主要官員 | |
縣長 | 林明溱 |
副縣長 | 陳正昇 |
秘書長 | 洪瑞智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14處 |
附屬機關 | 7個所屬一級機關(28個下屬機關) 20個所屬二級行政機關 174所各級學校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50年 |
聯絡資訊 | |
地址 | 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
電話 | +886 049 222-2106 |
網站 | www |
組織架構
南投縣政府的組織基準法為《南投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按《南投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南投縣政府置以下職稱:
- 縣長,對外代表本縣,綜理縣政,並指揮監督縣府暨所屬機關員工。(民選)
- 副縣長,襄助縣長處理縣政。(縣長任命)
- 秘書長,為幕僚長,承縣長之命及副縣長之指導,襄理縣政。(縣長任命)
- 參議,秘書辦理縣政設計、撰擬專案研究、政策諮詢、機要、動員、協調、核稿等事項,受秘書長之指揮、監督。(縣長任命)
- 消費者保護官辦理消費者保護事項,受秘書長之指揮、監督。(縣長任命)
所屬一級單位
按《南投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南投縣政府設有14個所屬一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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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一級機關
按《南投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7個所屬一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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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二級機關
南投縣政府設有20個所屬二級機關,由南投縣政府各處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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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一級機關所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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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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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營事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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