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四世

喬治四世英語:1762年8月12日-1830年6月26日),全名喬治·奧古斯塔斯·腓特烈英語:),英國王室成員,1762年至1820年以王儲身份出任威爾斯親王,1811年至1820年期間因為父王喬治三世精神病而兼任攝政王,1820年1月29日正式繼承父王出任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國王漢諾威王國國王,至1830年6月26日駕崩。

喬治四世
托馬斯·勞倫斯爵士繪於1822年
聯合王國及漢諾威國王
統治1820年1月29日-1830年6月26日(10年148天)
加冕1821年7月19日(1821歲-07歲-19)(58歲)
前任喬治三世
繼任威廉四世
出生(1762-08-12)1762年8月12日
 英国倫敦聖詹姆士宮
逝世1830年6月26日(1830歲-06歲-26)(67歲)
 英國伯克郡溫莎堡
安葬1830年7月15日
配偶不倫瑞克大公國的卡羅琳公主
子嗣威爾斯的夏洛特·奧古斯塔公主
全名
喬治·奧古斯塔斯·腓特烈
王朝汉诺威王朝
父親喬治三世
母親梅克伦堡-施特雷利茨的夏洛特
簽名

喬治四世平生沉醉奢華生活,他引領英國攝政時期上流社會的潮流時尚,和熱衷支持新興的休閒、潮流和品味生活。他曾委任知名建築師約翰·納西在英國海邊旅遊名勝布萊頓興建規模宏大的皇家穹頂宮,另外又重新裝修白金漢宮、以及委託傑弗里·威雅維爾爵士重建溫莎城堡等。他對倫敦國家美術館倫敦国王學院的籌建計劃也起重要影響。

在家庭方面,喬治不單與父王交惡,與髮妻卡羅琳的婚姻關係更是如同災難。他在1821年加冕時下令禁制卡羅琳出席大典,在1820年還事先透過國會引入極大反響的《痛苦和刑罰草案》,企圖與卡羅琳離婚,結果不但失敗,還廣受抨擊。

政治上,喬治在位攝政王和君主期間,大部份時間均由利物浦勳爵擔任首相,掌控政府。在喬治甚少過問朝政的情況下,英政府帶領英國於曠日持久的拿破崙戰爭中取得最後勝利,並與各國商定戰後的和平秩序,還試圖應付一系列的社會和經濟動盪。喬治在晚年被迫接受與他不和的喬治·坎寧先後出任外相和首相,以及放棄一直以來反對天主教解放的立場。

雖然喬治的風采和品味為他贏得「英格蘭第一紳士」的讚譽,但他與父王和妻子的惡劣關係,以及放縱奢華的生活,使他受到平民百姓的蔑視,王室尊嚴也因而受損,很多納稅人更對他戰時的窮奢極侈感到憤怒。他在國家陷入危機的時候沒有擔當領導國民的重任,生活上也沒有成為國民效法的良好楷模;不少朝臣也認為喬治四世為人自私、欠缺誠信和不負責任,而且他一生也深受身邊寵臣的不良影響。[1]

乔治四世驾崩后,由於他的独女夏洛特公主已於1817年死於難產,而他的二弟約克公爵也於1827年逝世,王位遂由他的三弟克拉倫斯公爵繼位,是為威廉四世。

生平

早年生涯

乔治(左)和母亲夏洛特王后及弟弟弗雷德里克王子阿伦·拉姆齐绘于1764年

喬治在1762年8月12日生於倫敦的聖詹姆士宮,是英王喬治三世和王后夏洛特所生长子。作為英国君主的長子,他甫出生便自動成為康沃爾公爵羅撒西公爵,數日後獲冊封為威爾斯親王切斯特伯爵[2]同年9月18日,他獲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馬斯·塞克(Thomas Secker)主持浸禮[3]教父和教母包括他的舅父梅克倫堡-施特雷利茨公爵(由宮務大臣德文郡公爵任代理人)、叔公坎伯蘭公爵祖母威爾斯太妃[4]威爾斯親王幼時天資聰敏,很快便學會母語英語,以及法語、德語和意大利語。[5]

年少時的喬治,由理查·科士威繪於約1780年至1782年間。

威爾斯親王年滿18歲時,便被安排遷往屬於自己的宮殿。與他樸實無華、毫無緋聞的父王不同,長大獨立後的威爾斯親王過著奢華放縱的糜爛生活,他除了養成酗酒的習慣外,還包養不少情婦,越軌行為屢有所聞。喬治口才了得,不論酒醉和清醒的時候,都在談吐間顯露他機智風趣的一面;此外,他又培養出高尚但豪華的生活品味,並大灑金錢來裝修自己的宮殿。

喬治的父王喬治三世

在1783年,年滿21歲的威爾斯親王獲國會發放每年60,000英鎊的生活費,另外又從父王取得每年50,000英鎊的津貼。儘管他每年獲得相當於現今上千萬英鎊的金錢,但都只能補貼他龐大開銷中的一小部份。其中,單是每年馬廐的開支便已經高達31,000英鎊。不久以後,他選擇遷入倫敦的卡爾頓府,繼續過著揮霍無度的生活。[6]喬治三世一心希望兒子樸實勤儉,過著王位法定繼承人應有的生活,可是其放縱行徑令兩父子的關係從此漸漸惡化。此外,喬治三世政治立場保守,但他的兒子卻寵信查爾斯·詹姆士·福克斯等立場激進的政客;因此兩人關係日益疏離,最終勢成水火。[7]

就在年滿21歲後不久,威爾斯親王被一名叫瑪麗亞·費茲荷伯特(Maria Fitzherbert)的女子迷倒,而且還傳出戀情。這位費茲荷伯特是庶民出身,比威爾斯親王年長六歲,曾喪偶兩次,而且是羅馬天主教徒[8]儘管如此,威爾斯親王還是堅持要迎娶這位女子。不過根據《1701年嗣位法案》,凡天主教徒的配偶都不能登上英國王位;而且《1772年皇家婚姻法案》規定,未得英王同意,威爾斯親王都不可建立任何婚姻關係。由此看來,喬治三世也絕不會准許兒子迎娶這位女子。

1785年12月15日,未徵得父王同意的威爾斯親王,與費茲荷伯特在梅費爾公園街的寓所簽字結婚。由於喬治三世從未批准,因此這樁婚事在法律上是無效的。[9]可是,費茲荷伯特卻堅信自己是威爾斯親王名媒正娶的妻子。她認為婚事在宗教上獲得認可,而且教會法律應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但基於政治理由,兩人婚事只可維持保密,費茲荷伯特亦承諾不向外界公開。[10]

貴為威爾斯親王的喬治後來因為過度揮霍而負債纍纍。由於得不到父王的接濟,迫使他遷出卡爾頓府,並遷入瑪麗亞的寓所。1787年,政界的朋友建議他尋求國會發放額外生活費,以解決他的財政問題。當時外界已開始揣測他與瑪麗亞的關係,而兩人非法的婚姻關係一旦公開,勢必成為全國一大醜聞,甚至會影響國會的決定。因此,輝格黨黨魁查爾斯·詹姆士·福克斯受威爾斯親王所託,向外宣稱有關傳聞全屬「誹謗」,企圖淡化輿論揣測。[11]然而,如此強烈地公開否認兩人的婚姻和感情關係,使得瑪麗亞相當不快。為了取悅她,威爾斯親王唯有再要求另一位輝格黨下議員理查·布林斯里·謝里敦,以更謹慎的言詞向外界澄清福克斯過激的言論。與此同時,國會通過發放161,000英鎊給威爾斯親王以償還債務,另外又撥款60,000英鎊裝修卡爾頓府。[5][12][13]

1788年攝政危機

1788年夏天,喬治三世出現精神問題;以現今醫學角度推測,他可能是患上家族遺傳的噗瑳症[14]病發初期,喬治三世尚可處理部份事務,也有能力宣佈國會由9月25日至11月20日休會。但在休會期間,他的病情不斷惡化,更出現癲狂行為,對性命構成威脅。當國會在11月復會時,喬治三世已無法依傳統在國會開幕大典進行御座致辭。按照國會長久以來的慣例,只要英王不做御座致辭,國會都不可復會議政;這使得國會一時陷入憲政困局。[11][15]

1785年的喬治,由約書亞·雷諾茲爵士出版。

雖然合法性備受質疑,但國會還是討論是否有攝政的必要。在下議院的辯論當中,福克斯宣稱喬治三世既然無力履行君職,威爾斯親王當然自動有權行使君權。不過首相小威廉·皮特則持相反意見,他強調既無成文法,國會應有全權決定由誰攝政。[16]皮特甚至揚言,沒有國會授權的話,「威爾斯親王不比全國任何一個人有更大的權利去接管政府」。[17]兩方雖然就攝政產生的方法存在分歧,但皮特和福克斯至少同意威爾斯親王是最權宜的攝政人選。[11][15]

威爾斯親王多少對皮特的言論感到不悅,但也沒有完全認同福克斯的說法。另一方面,他的親弟約克公爵也代為宣示,表示未先得到國會的同意,威爾斯親王都不會試圖行使任何權力。[18]繼通過初步決議後,皮特立即草擬方案,計劃嚴格地限制攝政王的權力,包括禁止威爾斯親王在攝政王任內出售任何英王產業、以及禁止向英王直屬子女以外的人士冊封貴族爵位等。威爾斯親王駁斥皮特的方案,宣稱這是一個「為整個政府製造懦弱、混亂和不安的計劃」。[19]然而,為了國家大局著想,雙方最終還是就攝政方案作出讓步和妥協。[15]

不過這時要落實攝政還有一個技術障礙,就是喬治三世沒有宣讀御座致辭,國會就無法進行任何正式的辯論和投票,於是《攝政草案》也無法交付國會表決。事實上,根據過往例子,英王如果因故無法進行御座致辭,演辭可改由一批稱為上議院專員(Lords Commissioners)的皇室代表代行。但是要委任上議院專員,用以委任專員的《制誥》必先蓋上國璽;而未得英王親自准許,任何文件一律不准蓋上國璽。面對這個難題,皮特與他的同僚決定繞過尋求英王批准的程序,逕自指示大法官將《制誥》蓋上國璽。他們認為,只要《制誥》蓋上國璽,就必定具有法律效力。這個做法被下院議員埃德蒙·伯克指責為「明顯的謊言」和「荒天下之大謬」[20],甚至有「偽造文書和欺詐」的嫌疑。[21]約克公爵也認為有關做法「違憲且違法」。[19]儘管如此,國會中大部份人士還是認為,維持政府運作才是當務之急,因此皮特的行動獲得普遍支持。在休會多個月後,國會終於在1789年2月3日由一群「不合法的」上議院專員主持下復會,並隨即進行《攝政草案》的表決。可是喬治三世卻在此時突然痊癒,恢復視事,攝政危機才告一段落。過後,喬治三世追認國璽的動用與上議院專員的委任,全屬合法有效的行為。[11][15]

奉旨成婚

攝政危機告終後,威爾斯親王繼續過著奢侈的生活,並再一次負債纍纍。這次,喬治三世堅持要他迎娶來自不倫瑞克的堂妹卡羅琳,否則不會向他提供任何財政援助。[22]迫於無奈下,威爾斯親王唯有接受父王的要求,在1795年4月8日於聖詹姆士宮內的皇家禮拜堂完婚。可惜的是,這場婚姻形同災難,兩人性格完全不合,在1796年1月,兩人誕下唯一的孩子夏洛特公主後,便在同年3月正式分居,此後未曾同住。雖然有幾段疏離時期,但威爾斯親王餘生的感情生活基本上都與瑪麗亞·費茲荷伯特連在一起。[23]

其實在認識費茲荷伯特前,威爾斯親王可能已育有數名私生子女。他較早期的其中一位情婦是女演員瑪麗·羅賓遜(Mary Robinson),據了解,羅賓遜曾威脅將他的情信售予各大報館後,獲私底下發放一筆可觀的長俸。[24]至於其他早期的情婦還包括前夫任職醫生的交際花格蕾絲·艾略特(Grace Elliott)、[25]以及曾令他著迷好幾年的澤西伯爵夫人(Countess of Jersey)等人。[23]踏入晚年後,他的情婦包括赫特福德侯爵夫人(Marchioness of Hertford),而臨終前十年的新寵則是康寧漢侯爵夫人(Marchioness Conyngham)。[26]

無論如可,威爾斯親王大婚後,他累積高達630,000英鎊的債務在1795年獲國會暫時清還一部份。[27]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國會又勉為其難地通過向他每年額外多撥65,000鎊的生活費,以長遠徹底償還債務。[28]這個額外撥款額到1803年再上調60,000鎊至每年125,000鎊。一直到1806年,威爾斯親王才完全清還所有在1795年欠下的債務,但他自1795年以後又累積欠下了另一筆債務,使債務問題沒完沒了地持續下去。[13][29]

喬治四世的女兒夏洛特公主
喬治四世的元配卡羅琳
喬治四世的情婦費茲荷伯特

在1804年,威爾斯親王與卡羅琳王妃就年僅八歲的夏洛特公主的撫養權問題出現爭執,夏洛特最終暫由喬治三世監護。隨後,威爾斯親王指控卡羅琳育有一名私生子,促使國會設立一個委員會,秘密調查卡羅琳王妃的操守。雖然調查裁定指控不成立,但委員會得出了卡羅琳的表現非常輕率的结论。[30]

攝政時期

在1810年底,喬治三世最疼愛的幼女阿米莉亞公主病故,這一重大打擊再次觸發他陷入精神失常。這次,國會同意像1788年的先例一樣,未經喬治三世授意,就直接命令大法官將《制誥》蓋上國璽,以任命上議院專員。上議院專員復以英王之名,向獲國會通過的《攝政草案》授予御准,使之正式成為《1811年攝政法案》。法案通過後,威爾斯親王在1811年2月5日正式出任攝政王,攝理君職。[31]國會最初對攝政王的權限設立一些限制,但這些限制悉數在一年後撤銷。[32]

在任攝政期間的喬治,由宮廷畫師托馬斯·勞倫斯爵士繪於1814年

即位攝政王之初,英國國內正值解放天主教運動與起,國內羅馬天主教徒接連發起運動爭取享有更大的政治權利。當時由首相斯賓塞·珀西瓦爾領導的托利黨政府反對天主教解放,但輝格黨卻予以支持。作為輝格黨的支持者,外界最初預料威爾斯親王會表態支持輝格黨黨魁格倫維爾勳爵,可是出乎意料,他不但沒有表態支持輝格黨,也沒有任命格倫維爾出任首相。相反,在母后夏洛特王后影響下,威爾斯親王強調父王是托利黨的忠實支持者,貿然下令解散托利黨政府,有可能嚴重打擊他的病情,擔心他失去康復機會。[33]

利物浦勳爵
1812年至1827年任首相

在1812年,消息傳出喬治三世再無康復可能,但威爾斯親王仍然無法協助輝格黨籌組政府。他一度建議輝格黨員加入珀西瓦爾的政府,但輝格黨與托利黨在天主教解放一事的分歧太大,對建議加以拒絕。威爾斯親王惟有勉強珀西瓦爾繼續出任首相。[34]

未幾,在同年5月10日,珀西瓦爾在國會大堂被約翰·貝林罕開槍擊斃後,威爾斯親王著手計劃讓所有珀西瓦爾的閣臣留任,並物色人選繼任首相。在下院表達希望威爾斯親王籌組一個「強而有力的政府」的意願下,[35]他先後向韋爾斯利侯爵莫伊拉伯爵兩位輝格黨人物招手,可是兩人均不願與托利黨合作和分享權力,所以謝絕邀請。有分析認為,威爾斯親王僅藉韋爾斯利侯爵和莫伊拉伯爵作煙幕,也早知兩人不會接受任命。就在兩人拒絕邀請後,威爾斯親王便立即委任托利黨的利物浦勳爵任相。[36]

在利物浦勳爵帶領下,托利黨政府繼續積極參與歐洲大陸拿破崙戰爭,對抗勢力強大且具威脅的法國皇帝拿破崙[37]英國在1812年還與俄國普魯士奧地利等國組成新的第六次反法同盟,成功在1814年擊潰拿破崙政權。在戰後舉行的維也納會議中,各國通過自1714年起由英國君主兼任選帝侯漢諾威選帝侯領地升格為漢諾威王國,並由英國君主兼任首任。被放逐海外的拿破崙雖在1815年返回法國,試圖捲土重來,但同年被韋爾斯利侯爵的胞弟威靈頓公爵大敗於滑鐵盧戰役,為拿破崙的事業正式劃上句號。在北美地區,英國與美國之間的1812年戰爭也在1815年告終,但無一方在戰爭中取得勝利。

這時期的威爾斯親王開始花更多時間專注自己的生活風格和品味,並與社交界花花公子博·布魯梅爾(Beau Brummell)和建築師約翰·納西等好友引領稱之為攝政風格的潮流時尚。在倫敦,納西設計了攝政公園攝政街的攝政式排屋,另外受到印度泰姬陵啟發,他為威爾斯親王在海邊名勝布萊頓修建皇家穹頂宮。皇家穹頂宮具「印度歌德式」風格,而內部裝飾更揉合印度和中國色彩。[38]

攝政公園附近的攝政式排屋
倫敦攝政街

破碎婚姻

喬治三世在1820年1月29日駕崩,正式由攝政王繼位,是為喬治四世,事實上,他登位前已以攝政王身份代理君職,所以基本上權力沒有改變。[39]然而,這時的喬治四世已近58歲,除了癡肥以外,據聞還有沉迷服食鴉片酊的習慣。[5]

繼位後,喬治四世首要任務,是處理他和元配卡羅琳的關係。在這些年來,他與卡羅琳的關係日益惡化,兩人自1796年起分居,更各自發展自己的婚外情,他們唯一的孩子夏洛特公主雖然在1816年下嫁比利時薩克森-科堡的利奧波德(後來成為比利時的利奧波德一世),在1817年更懷有身孕,但同年分娩後與嬰兒難產死亡,死時僅21歲。在1814年,卡羅琳一度離開英國移居歐洲大陸,但在丈夫舉行加冕大典前返回英國,公開表示會取回應得的權利,成為王后。不過,喬治四世卻拒絕承認卡羅琳的王后身份,並下令英國各地駐外大使,確保各國君主都不承認她的王后身份。在皇家命令之下,卡羅琳之名從聖公會禮拜儀式使用的《公禱書》中剔除,此外,他還設法與卡羅琳離婚。可是英格蘭法律規定,除非夫婦任何一方觸犯通姦罪,否則離婚即屬違法。喬治與卡羅琳無可能向外界承認自己通姦,加上他的顧問指出,一旦展開離婚訴訟,喬治四世涉及的風流私生活細節便有可能向外公開,引起社會震盪。[40]

為此,喬治四世轉而促成國會引入一項《1820年痛苦和刑罰草案》,該草案一旦獲國會通過,卡羅琳無需司法審訊,便等同通姦罪罪名成立,這樣喬治四世便可與卡羅琳合法離婚,而且還可廢除她的王后封號。[41]可是,國會引入草案後,上院為審議草案而傳召卡羅琳作供,變相成為上院公審卡羅琳。這項草案不單止引起民眾的強烈反感,還激發對卡羅琳的同情和憐憫。雖然草案在1820年11月在上院以差微票數獲三讀通過,但政府預計草案會被下院大比數否決,加上群情洶湧,為免進一步激發民憤,首相利物浦勳爵被迫在上院表決後撤回草案。[41]儘管離婚計劃泡湯,但喬治四世仍成功在1821年7月19日於西敏寺舉行的加冕大典時,排除卡羅琳出席。正好在他加冕後不久,卡羅琳便開始生病,並在同年8月7日病逝,終年53歲,卡羅琳至死前一直相信自己是被人落毒陷害。[40]

喬治四世的加冕大典在1821年7月19日於西敏寺舉行

喬治四世的加冕大典所費不菲,極盡奢華,前後花費共243,000英鎊,相當於現今約1,900萬鎊,相較之下,當年喬治三世的登基大典只耗大約10,000英鎊,相當於現今大約150萬鎊,不過,這是英國自1761年以來舉辦的首次加冕大典,在當時倒是備受矚目。[5]加冕後不久,他即於同年對愛爾蘭進行國事訪問,成為自英格蘭理查二世在1399年前往愛爾蘭以來,首位到訪當地的君主。[42]此外,他還在1821年訪問漢諾威王國,是17世紀中葉以來首位到訪的在位英國君主。[43]在1822年,喬治四世訪問蘇格蘭愛丁堡[44]這次旅程沃爾特·司各特爵士籌辦,使他成為自17世紀中葉以來,首位到訪當地的在位英國君主。

天主教解放

喬治四世任內不減奢華作風,為各個宮室花費鉅款、大肆裝修。在1824年,他成功獲國會撥款300,000鎊,委託著名建築師傑弗里·威雅維爾爵士溫莎堡展開歷時多年的大規模重建工程。[45]到1825年,他還再一次請約翰·納什主持白金漢宮的裝修工程,不過工程到後來嚴重超支,引來財政部於1829年介入,使納什遭到撤換。除此以外,喬治四世還在1824年參與贊助國家美術館的創立,以及在1829年和威靈頓公爵共同贊助成立教會背景濃厚的倫敦英王學院。喬治之所以贊助國家美術館,是出於對藝術的愛好;至於籌建倫敦英王學院,則是為了抗衡當時新近成立、宣揚世俗價值倫敦大學

1822年的喬治四世,由托馬斯·勞倫斯爵士繪畫

雖然喬治四世在位後期主要居住在溫莎堡,過著隱世生活,但仍偶爾過問政事,並對天主教解放運動採取抗拒態度。其實早年的喬治是支持天主教解放的,早在1797年時,他曾提議向國會引入一條《愛爾蘭天主教解放草案》,但此後他卻逐漸培養出反天主教的立場。在1813年,喬治有份私底下遊說國會否決《1813年天主教救濟草案》,到1824年更開始在公開場合譴責天主教解放運動。[46]喬治強調,既然他在登基和加冕時宣誓維護新教信仰,自己就不能支持任何親天主教的措施。[47]喬治四世的立場對政壇起深重影響,再加上在任的托利黨籍首相利物浦勳爵同樣強烈反對天主教解放,使得天主教解放一事看似近乎無法實現。

然而,在1827年,利物浦勳爵正式引退,並由傾向支持解放、同屬托利黨的喬治·坎寧接任。坎寧是卡羅琳王后的生前密友,當年喬治四世與卡羅琳鬧離婚時,坎寧曾站在卡羅琳一方,而且兩人更曾傳出緋聞,因此坎寧在1822年獲利物浦提名出任外相時,喬治四世早已有所不悅。[48]坎寧上任後,一直只在背後向閣臣就天主教解放一事下達命令的喬治四世,認為自己應向公眾宣告,自己反天主教解放的立場與父王喬治三世一樣堅決,立場明顯與坎寧相反。[49]

事實上,坎寧在天主教問題採取的同情態度,並不獲大部份像威靈頓公爵等的保守托利黨員接受,這迫使坎寧的內閣必須招攬輝格黨人加入。[50]不幸的是,坎寧在任首相僅四個月,便於同年8月因病死於任上,遺下繼任首相戈德里奇子爵領導一個弱勢的托利黨-輝格黨聯合政府。戈德里奇子爵在1828年卸任後,首相一位再落到威靈頓公爵手上。這時托利黨對天主教解放的立場已出現變化,黨內承認如果在此議題上不作任何讓步,愛爾蘭政局將陷入嚴峻局面。[51][52]在艱鉅的情況下,威靈頓成功說服極不情願的喬治四世,同意讓政府在1829年1月29日引入《天主教救濟草案》。雖然如此,作為一位狂熱的反天主教人士,喬治四世的親弟坎伯蘭公爵在這時施加壓力,迫使喬治四世撤回對草案的支持,內閣於是在3月4日以全體閣員請辭相迫。承受鉅大政治壓力的喬治唯有在翌日勉為其難地重新支持草案,內閣全體請辭的要脅方才作罷。[5]幾經討價還價,《天主教救濟法案》終在同年4月13日獲得喬治四世御准,正式成為法例,至此,英國的天主教徒終於在政治和各方面享有大幅提升的權利和地位。[53]

駕崩

喬治四世在位期間發行的硬幣,刻有他的頭像。
詹姆斯·吉爾雷在1792年發表的諷刺漫畫,把喬治描繪成好吃懶做、沉迷酒色的紈絝子弟

踏入1820年代後期,喬治四世酗酒的習慣和金迷紙醉的生活方式,終於使他的健康受损。愛好大排筵宴和豪飲的他變得癡肥,在罕有出席公眾場合時,更淪為百姓的嘲弄對象。[54]此外,他還患上痛風動脈硬化白內障、以及和他的父王一樣可能患上噗瑳症。晚年的喬治要一整天花在床上休養,有時更因為氣促導致半窒息。有部份記載還指他臨終前出現精神異常,但程度遠較父王輕微,其中,他曾胡指自己曾參與滑鐵盧戰役,這有可能是失智症的癥狀,但也可能只是他刻意與威靈頓公爵鬥氣。在1830年6月26日清晨約3時30分,喬治四世於溫莎堡內駕崩,終年67歲。據記載,喬治四世死前呼叫道:「天啊!這是甚麼?」並且緊握著身旁男僕的手說:「老弟,這就是死亡」,說罷即告駕崩。[55]喬治四世的遺體在同年7月15日安葬於溫莎堡的聖喬治禮拜堂內。[56]

由於喬治四世唯一一位合法子女夏洛特公主已於1817年死於難產,而喬治三世的次子約克公爵也於1827年逝世,王位遂由喬治三世的三子克拉倫斯公爵繼位,是為威廉四世。[57]

影響

喬治四世晚年身體和精神日益衰退,漸漸淡出公眾場合,一生的窮奢極侈只為他換來極差的民望。他的一位高級近侍私下在日記對他作出如此評價:[58]

至於《泰晤士報》在喬治駕崩後,也從社會上的精英階層得出以下評價:

穿上蘇格蘭裙的喬治四世

在天主教解放運動引起的政局危機期間,威靈頓公爵曾指責喬治四世是他「平生遇過最差劣的人、也是最自私、最無信義、最心地不良的人,也完全沒有任何優點能夠補償他的缺點」,[60]不過,威靈頓在上議院宣讀的悼詞,則形容喬治四世「是當代最有教養的紳士」,又讚揚他的知識和才華。[61]威靈頓對喬治的真正觀感,可能介乎於這兩個極端評價之間,正如他後來說到,喬治「在贊助藝術方面貢獻非凡……集才華、機智、幽默、固執和予人好感等特質於一身——簡而言之,他既擁有最反面的特質,同時也混合絕大多數的良好優點——這是我平生唯一所見的。」[61]

喬治四世憑藉自己的生活風格和態度,獲得「英格蘭第一紳士」(First Gentleman of England)之譽。[62]從他的開朗一面、聰敏和機智的資質,學者多數肯定喬治是富有才華的,可是,他的怠倦和毫無節制的暴飲暴食,把自己的才華白白浪費掉,正如《泰晤士報》評論到,喬治在生活態度上,「寧可選女人和美酒,也不要政治與和宗教佈道」。[63]

現時世上仍存在多座喬治四世的雕像,大部份都在他在位期間豎立。在英國,較為人熟悉的喬治四世雕像,包括位於特拉法加廣場一座由法蘭西斯·錢特里爵士(Sir Francis Chantrey)製作的一尊喬治騎馬銅像,以及另一座位於布萊頓皇家穹頂宮的喬治站立銅像。

愛丁堡,「喬治四世橋」是連接舊城「高街」(High Street)至南部「牛門」的要道。「喬治四世橋」是一道人工抬升的路面,由建築師托馬斯·漢彌爾頓設計,1829年起修建,至1835年落成。倫敦市中心另有一座英王十字火車站,車站落成於1852年,站名來自原址的一座喬治四世紀念碑,該紀念碑在1830年代豎立,但壽命短暫,於1845年隨著車站的興建而拆毀。[64]

早在18世紀末,當政府決定向假髮粉徵稅後,喬治已決定放棄佩戴一直以來流行的假髮,在人前以真髮示人。[65]此外,他還在攝政時期帶領英國興起新的潮流服飾,當中,他選擇穿起昔日流行過的深色衣服,以遮掩自己的擁腫身形;又愛穿褲子而不穿馬褲,因為褲子比後者更鬆身。喬治為方便掩蓋自己的雙下巴,亦引領社會興起穿高領衣服和領巾的潮流。[66]在1797年時,喬治的體重已達111公斤,[67]到1824年時,他更要穿上適合50腰的束腹[68]特別的是,喬治四世在1822年穿著蘇格蘭裙訪問蘇格蘭後,當地興起穿蘇格蘭裙的習慣,至今,蘇格蘭裙已發展成為蘇格蘭的「傳統服飾」。[69]

頭銜、稱號、榮譽和紋章

頭銜與稱號

  • 1762年8月12日1762年8月19日:康沃爾公爵殿下
  • 1762年8月19日1820年1月29日:威爾斯親王殿下
    • 1811年2月5日[31]1820年1月29日:攝政王殿下
    • 1814年10月1日[31]1820年1月29日:漢諾威太子殿下
  • 1820年1月29日1830年6月26日:国王陛下
英王喬治四世
的皇家敬稱
參考敬稱国王陛下
語體敬稱陛下
其他敬稱先生

根據通過設立攝政時期的國會法案,攝政王的正式頭銜是「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攝政」(Reg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70]因此再加上他本身的身份,他在任攝政期間的正式頭銜是「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攝政及威爾斯親王殿下」(His Royal Highness The Prince of Wales, Reg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簡稱「攝政王殿下」(His Royal Highness The Prince Regent),後者比起前者更為常用。至於在任英國國君期間,他的頭銜則是「蒙上帝之恩、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國王及信仰的守護者喬治四世」(George the Fourth,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King, Defender of the Faith)。此外,在1814年起至繼位為喬治四世期間,他也是「漢諾威王儲」(Crown Prince of Hanover)。

榮譽

英國勳銜(全部於1820年1月29日因繼位而停止適用)

  • K.G. (1765年12月26日)
  • P.C. (1783年8月29日)
  • K.T. (1811年11月5日以攝政身份獲非正式授予)
  • K.P. (1811年11月5日以攝政身份獲非正式授予)
  • G.C.B. (1815年1月2日以攝政身份獲非正式授予)
  • G.C.H. (1815年8月12日以攝政身份獲非正式授予)
  • G.C.M.G. (1818年4月27日以攝政身份獲非正式授予)

勳爵士團元首(1820年1月29日至1830年6月26日擔任)

外國榮譽

  • 聖安德魯騎士勳章 (1813年11月25日,俄羅斯帝國
  • 聖靈騎士勳章 (1814年4月20日,法國
  • 聖米迦勒騎士勳章 (1814年4月20日,法國
  • 金羊毛騎士勳章 (1814年,奧地利帝國
  • 黑鷹騎士勳章 (1814年6月9日,普魯士
  • 紅鷹騎士大十字勳章 (1814年6月9日,普魯士
  • 金羊毛騎士勳章 (1814年7月,西班牙
  • 大象騎士勳章 (1815年7月15日,丹麥
  • 聖費迪南及功績騎士勳章 (1816年,雙西西里國
  • 聖雅納略騎士勳章 (1816年,雙西西里國
  • 基督艾維茲的班尼迪克寶劍聖詹姆士三軍勳章的飾帶 (1816年,葡萄牙-巴西-阿爾加維聯合國
  • 塔樓和寶劍大十字騎士勳章 (1816年,葡萄牙-巴西-阿爾加維聯合國
  • 威廉騎士大十字軍事勳章 (1818年11月27日,荷蘭
  • 聖于貝爾騎士 (1818年11月27日,巴伐利亞國
  • 南方十字騎士大十字勳章 (1818年11月27日,葡萄牙-巴西-阿爾加維聯合國)
  • 唐·佩德羅一世騎士大十字勳章 (1818年11月27日,葡萄牙-巴西-阿爾加維聯合國)
  • 卡洛斯三世騎士大十字勳章連領環 (1818年11月27日,西班牙)

榮譽軍事任命

  • 尊貴砲兵連連(Honourable Artillery Company)提督兼上校 (1766年3月4日授予)
  • 威爾斯親王直屬衛隊第10皇家輕龍騎兵團(10th Royal Regiment of (Light) Dragoons (Hussars) , The Prince of Wales's Own)上校 (1796年7月18日-1820年1月29日)
  • 第1及第2救生衛隊(Life Guards)榮譽團長 (1815年7月25日授予)
  • 陸軍元帥 (1815年授予)

紋章

喬治四世在位的紋章式樣,主要以一塊盾徽為基礎。這面盾徽分四格,左上和右下兩格各有三隻橫卧的獅子,配以紅色背景,代表英格蘭;右上一格是一隻紅色的直立獅子,配以黃色底色和紅色雙線方框,代表蘇格蘭;而左下一格的豎琴則代表愛爾蘭。另一方面,這面盾徽的正中之上再蓋上一塊小盾徽,這面小盾徽共分四格,正中一格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冠襯以紅色底色,代表漢諾威选帝侯[71];接著左上一格有兩隻獅子,同樣紅色底色,代表不倫瑞克;右上一格畫有一隻站立的藍色獅子和紅色心形花紋背景,代表呂訥堡,最後正下方一格有一隻白馬,代表威斯特法倫,整面小盾徽的正上方,又嵌上一個王冠。[72][73]

至於在任威爾斯親王期間,紋章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大盾徽的上方有一條銀白色的橫條,橫條上共有三點等距的凸點。[74]

英王喬治四世的徽號,也是1816年至1837年間的英國皇家徽號

家庭

祖先

子女

名稱出生日期逝世日期註釋
威爾斯的夏洛特·奧古斯塔公主1796年1月7日1817年11月6日1816年5月2日下嫁迎娶比利時薩克森-科堡的利奧波德,1817年死於難產,沒有子女。

相關條目

注腳

  1. Kenneth Baker, "George IV: a Sketch." History Today 2005 55(10): 30-36
  2. Smith, E. A., p.1
  3. Smith, E. A., p.2
  4. Hibbert, George IV: Prince of Wales 1762–1811, p.2
  5. Hibbert, Christopher. . 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6. Smith, E. A., pp.25–28
  7. Smith, E. A., p.48
  8. Smith, E. A., p.33
  9. Smith, E. A., pp.36–38
  10. David, pp.57–91
  11. Innes, Arthur Donald. .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14: 396–397.
  12. De-la-Noy, p.31
  13. Marilyn Morris, "Princely Debt, Public Credit, and Commercial Values in Late Georgian Britain." Journal of British Studies 2004 43(3): 339-365
  14. Röhl, J. C. G.; Warren, M.; Hunt, D. . Bantam Press. 1998.
  15. David, pp.92–119
  16. Smith, E. A., p.54
  17. Derry, p.71
  18. Derry, p.91
  19. May, Thomas Erskine. 11th. London: Longmans, Green and Co. 1896. chapter III pp.184–95.
  20. Derry, p.109
  21. Derry, p.181
  22. Smith, E. A., p.70
  23. David, pp.150–205
  24. Parissien, p.60
  25. Hibbert, George IV: Prince of Wales 1762–1811, p.18
  26. Hibbert, George IV: Regent and King 1811–1830, p.214
  27. De-la-Noy, p.55
  28. Smith, E. A., p.97
  29. Smith (2001) p.92
  30. Ashley, Mike. . London: Robinson. 1998: 684. ISBN 1-84119-096-9.
  31. . Channel 4. [2 August 2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01).
  32. Innes, Arthur Donald. .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15: 50.
  33. Parissien, p.185
  34. Smith, E. A., pp.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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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Smith, E. A., p.145
  37. Smith, E. A., p.146
  38. Rutherford, Jessica M. F. . Brighton Borough Council. 1995: 81. ISBN 0948723211.
  39. Innes, Arthur Donald. .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15: 81.
  40. Innes, Arthur Donald. .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15: 82.
  41. "King George IV". NNDB. Retrieved 22 August 2010.
  42. De-la-Noy, p.95
  43. George IV.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British Monarchy [6 March 2009].
  44. Prebble, John. . Edinburgh: Birlinn Limited. 2000. ISBN 1-84158-068-6.
  45. .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British Monarchy. [6 March 2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2).
  46. Parissien, p.189
  47. Smith, E. A., p.238
  48. "King George IV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NNDB. Retrieved 22 August 2010.
  49. Hibbert, George IV: Regent and King 1811–1830, p.292
  50. Smith, E. A., pp.231–4
  51. Parissien, p.190
  52. Smith, E. A., p.237
  53. Parissien, p.381
  54. Parissien, p.355
  55. De-la-Noy, p.103
  56. Hibbert, George IV: Regent and King 1811–1830, p.336
  57. Innes, Arthur Donald. .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15: 105.
  58. Kenneth Baker, "George IV: a Sketch." History Today 2005 55(10): 30-36.
  59. The Times (London) 15 July 1830 quoted in Hibbert, George IV: Regent and King 1811–1830, p. 342
  60. Hibbert, George IV: Regent and King 1811–1830, p.310
  61. Hibbert, George IV: Regent and King 1811–1830, p.344
  62. The Diary of Prince Pückler-Muskau (May 1828). Quoted in Parissien, p.420
  63. Clarke, John. . The Lives of the Kings and Queens of England (Knopf). 1975: 225.
  64. . Camden Council. [5 March 2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3-06).
  65. Parissien, p. 112
  66. Parissien, p.114
  67. De-la-Noy, p.43
  68. Parissien, p.171
  69. Parissien, pp. 324–26
  70. Hibbert, George IV: Prince of Wales 1762–1811, p.280
  71. 该纹章本身代表神圣罗马帝国大司库官(Archtreasurer),汉诺威公爵升格为选帝侯后例兼此职
  72. London Gazette: no. 15324, p. 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30 December 1800.
  73. London Gazette: no. 17149, p. 123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9 June 1816.
  74. . [2010-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7).

參考資料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喬治四世
  • Baker, Kenneth. "George IV: a Sketch." History Today 2005 55(10): 30-36. Issn: 0018-2753 Fulltext: Eb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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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喬治四世
漢諾威王朝
韋爾夫王朝的分支
出生于:1762年8月12日逝世於:1830年6月26日
統治者頭銜
前任者:
喬治三世
聯合王國國王
漢諾威國王

1820年1月29日 - 1830年6月26日
繼任者:
威廉四世
英國皇族
前任者:
約克公爵愛德華王子
皇位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

1762年8月12日 - 1820年1月29日
繼任者:
約克公爵腓特烈王子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愛丁堡公爵喬治親王
後為英王喬治三世
威爾斯親王
1762年 - 1820年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康沃爾公爵艾伯特親王
後為英王愛德華七世
英格蘭貴族爵位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威爾斯親王腓特烈
康沃爾公爵
1762年 - 1820年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康沃爾公爵艾伯特親王
後為英王愛德華七世
蘇格蘭貴族爵位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威爾斯親王腓特烈
羅撒西公爵
1762年 - 1820年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羅撒西公爵艾伯特親王
後為英王愛德華七世
共濟會職務
前任者:
莫伊拉伯爵
為署理總團長
英格蘭首席總會所總團長
1792年 - 18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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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西克斯公爵
前任者:
達爾豪西伯爵
蘇格蘭總會所總團長
1806年 - 1820年
繼任者:
漢彌爾頓公爵
其他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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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蘭公爵
芳德鄰醫院主席
1809年 - 1820年
繼任者:
約克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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