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濂
宋濂(1310年11月4日-1381年6月24日),字景濂,號潛溪,又號玄真子,諡文憲(私諡淵穎),浙江浦江县人。明初政治家、文学家、史學家。方孝孺之師,曾任翰林,修《元史》。後因胡惟庸案牽連,被明太祖謫死蜀地。
宋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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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見龍繪宋濂像 | ||
大明翰林學士 | ||
籍貫 | 浙江浦江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景濂,號潛溪,又號玄真子 | |
諡號 | 文憲(私諡淵穎) | |
出生 | 元至大三年十月十二日(1310年11月4日) | |
逝世 | 明洪武十四年年五月二十日(1381年6月24日) | |
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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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書名 | 作者 | 今本 卷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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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史記》 | 司馬遷(西漢) | 130 |
2 | 《漢書》 | 班固(東漢) | 100 |
3 | 《後漢書》 | 范曄(劉宋) | 120 |
4 | 《三國志》 | 陳壽(西晉) | 65 |
5 | 《晉書》 | 房玄齡等(唐) | 130 |
6 | 《宋書》 | 沈約(蕭梁) | 100 |
7 | 《南齊書》 | 蕭子顯(蕭梁) | 59 |
8 | 《梁書》 | 姚思廉(唐) | 56 |
9 | 《陳書》 | 36 | |
10 | 《魏書》 | 魏收(北齊) | 114 |
11 | 《北齊書》 | 李百藥(唐) | 50 |
12 | 《周書》 | 令狐德棻等(唐) | 50 |
13 | 《南史》 | 李延壽(唐) | 80 |
14 | 《北史》 | 100 | |
15 | 《隋書》 | 魏徵等(唐) | 85 |
16 | 《舊唐書》 | 張昭、賈緯等(後晉) | 200 |
17 | 《新唐書》 | 歐陽修等(北宋) | 225 |
18 | 《舊五代史》 | 薛居正等(北宋) | 150 |
19 | 《新五代史》 | 歐陽修(北宋) | 74 |
20 | 《宋史》 | 脱脱等(元) | 496 |
21 | 《遼史》 | 116 | |
22 | 《金史》 | 135 | |
23 | 《元史》 | 宋濂等(明) | 210 |
24 | 《明史》 | 張廷玉等(清) | 332 |
相關 | 《東觀漢記》 | 劉珍等(東漢) | 22 |
相關 | 《新元史》 | 柯劭忞(民國) | 257 |
相關 | 《清史稿》 | 趙爾巽等(民國) | 529 |
生平
宋濂生于1310年11月4日(农历10月13日)。宋濂出身贫寒,但自幼好学,曾受业于元末古文大家吴莱、柳贯、黄溍等。他一生刻苦学习,[1]“自少至老,未尝一日去书卷,于学无所不通”。元朝末年,元顺帝曾召他为翰林院编修,他以奉养父母为由,辞不应召,修道著书。[2]
元末,朱元璋称帝,建立明朝,宋濂就任江南儒学提举,为太子讲经学。[3]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洪武三年二月,以失朝参,降编修。洪武四年,升迁国子司业,“坐考祀孔子礼不以时奏”,谪官安远知县,不久召为礼部主事。洪武六年(1373年)纂修《大明日历》、洪武七年(1374年)纂修《皇明宝训》。累官至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
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辞官还乡,闭户纂述。[4]后因长孙宋慎牵连胡惟庸案,朱元璋本欲杀戮,经皇后太子力劝,改为全家流放茂州(现在四川茂县),[5]
洪武十四年(1381年)五月二十日,宋濂病逝於夔州(今重慶奉節),年七十二。[6]知事葉以從將宋濂葬於蓮花山下。蜀王朱椿仰慕宋濂,又將宋濂轉葬華陽城東。[7]
一說宋濂於洪武四年因獻詩「自古戒禽荒」一語激怒朱元璋,導致此禍。[8]
文學作品和成就
维基文库中该作者的作品: 宋濂 |
在中国文学史上,宋濂与刘基、高啓并列为「明初诗文三大家」,亦與劉基、方孝儒合稱「明初散文三大家」。[9]且为「明代开国文臣之首」。[10]他以继承儒家道统为己任,为文主张“宗经”“师古”,取法唐宋,著作甚丰。
宋廉的著作以传记小品和记叙性散文为代表,傳記用筆細膩而簡煉,較著名所知的作品有《王冕傳》、《李疑傳》及《秦士錄》;[11]散文或质樸简洁,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朱元璋称他为“开国文臣之首”,刘基赞许他“当今文章第一”,四方学者称他为“太史公”。另一方面,宋廉一生為盛名所累,長期寫應酬文章,他不得不喊道:“呜呼,予为文所累几欲燔毁笔砚!”[12]著有《宋学士文集》。[13]
方孝孺少時師從宋濂,一生為其執弟子禮。宋濂死後,方孝孺每次路过夔州,必定前往扫墓,並親撰祭文:“公之量或者包天下,而天下不能容公之一身;公之识或者鉴一世,而环球不能知公之为人。道或者陶冶造化,而不获事实正寝;德或者涵濡万类,而不获盖其后昆。”
参考文献
- 宋濂自述學問的經過:“余自十七八时辄以古文辞为事,自以为有得也。至三十时,顿觉用心之殊,微悔之。及逾四十,辄大悔之。然如猩猩之嗜屐,虽深自惩戒,时复一践之。五十以后,非惟悔之,辄大愧之;非惟愧之,辄大恨之。自以为七尺之躯,参于三才,而与周公、仲尼同一恒性,乃溺于文辞,流荡忘返,不知老之将至,其可乎哉! 自此焚毁笔研而游心于沂泗之滨矣。”(《文宪集》卷九,《赠梁建中序》)
- 《明史》(卷128):“宋濂,字景濂,其先金華之潛溪人,至濂乃遷浦江。幼英敏強記,就學于聞人夢吉,通《五經》,複往從吳萊學。已,游柳貫、黃溍之門,兩人皆亟遜濂,自謂弗如。元至正中,薦授翰林編修,以親老辭不行,入龍門山著書。”
- 《明史》(卷128):“六年七月遷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兼贊善大夫。命與詹同、樂韶鳳修日曆,又與吳伯宗等修寶訓。九月定散官資階,給濂中順大夫,欲任以政事。辭曰:「臣無他長,待罪禁近足矣。」帝益重之。八年九月,從太子及秦、晉、楚、靖江四王講武中都。帝得輿圖《濠梁古跡》一卷,遣使賜太子,題其外,令濂詢訪,隨處言之。太子以示濂,因歷歷舉陳,隨事進說,甚有規益。”
- 郑楷在《宋公濂行状》中写道:“先生惟刻意为学,自少至老,未尝一时去书不观。及致政归青萝山,辟一室曰‘静轩’,终日闭户纂述,人不见其面。戒子孙毋至城市……或谈及时事,辄引去不与语。”邓元锡《皇明书》说他晚年“究心于性命之极,视外物往来泊如不相干。尝曰:‘古人之学,欲心正身修,而见诸行事,今俯仰无愧而已,繁辞复说无谓也。’”
- 《明史》(卷128):“九年進學士承旨知制誥,兼贊善如故。其明年致仕,賜《禦制文集》及綺帛,問濂年幾何,曰:「六十有八。」帝乃曰:「藏此綺三十二年,作百歲衣可也。」濂頓首謝。又明年,來朝。 洪武十三年(1380年),長孫慎坐胡惟庸黨,帝欲置濂死。皇后、太子力救,乃安置四川茂州。”《明史•后妃传一·太祖孝慈皇后》:“会后侍帝食,不御酒肉,帝问故,对曰:‘妾为宋先生作福事也。’帝恻然,投箸起。明日赦濂,安置茂州。”张岱《石匮书》记:“宋学士濂常授太子经,以诖误置重辟,后闻,为素食。帝还宫问故,后曰:‘宋先生当刑,祈天宥之耳。’因泣下曰:‘民间延一塾师训子弟,尚始终不忘。宋先生授太子诸王经甚劬,今奈何杀之?况宋先生致仕在家,又何与京师事也?’乃得贷。”
- 宋廉死因一说是病死,《皇明名臣言行录》说:“以疾卒于夔州,临殁,端坐敛乎而逝。”另一说自缢於僧舍,何乔远《名山藏》说:“至夔,宿野寺,侘傺(失意)语曰:‘闻之佛书报应以类今爽濂也。’其夕,投缳死。”谈迁《国榷》的说法类似:“至夔州,宿僧舍,叹曰:‘佛书报应以类,何爽也。’夕自经。”
- 《明史》(卷128):“其明年,卒於夔,年七十二。知事葉以從葬之蓮花山下。蜀獻王慕濂名,複移塋華陽城東。弘治九年,四川巡撫馬俊奏:‘濂真儒翊運,述作可師,黼黻多功,輔導著績。久死遠戍,幽壤沉淪,乞加恤錄。’下禮部議,複其官,春秋祭葬所。正德中,追諡文憲。”
- 洪武四年,“上一日御奉天门外西鹰房,观外国所献海东青,敕儒臣应制赋诗。濂七步成,有‘自古戒禽荒’语。上曰‘朕偶玩之耳,不甚好也’。濂曰:‘亦当防微杜渐’。肃(唐肅)亦呈一绝句,有‘词臣不敢志归谏,却忆当年魏郑公’语,上不怿而起。”(夏燮:《明通鑑》卷4)
- 三民書局. . 三民書局 (中文(繁體)).
- 郑晓《皇明名臣记》写:洪武九年六月,明太祖说:“朕以布衣为天子,卿亦起草莱列侍从,为开国文臣之首,俾世世与国同休,不亦美乎?”
- 劉大《中國文學發展史》
- 宋濂.故巾山处士林君墓碣铭[A].罗月霞.宋濂全集:[2 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
- 《明史》(卷128):“濂狀貌豐偉,美須髯,視近而明,一黍上能作數字。自少至老,未嘗一日去書卷,於學無所不通。為文醇深演迤,與古作者並。在朝,郊社宗廟山川百神之典,朝會宴享律曆衣冠之制,四裔貢賦賞勞之儀,旁及元勳巨卿碑記刻石之辭,咸以委濂,屢推為開國文臣之首。士大夫造門乞文者,後先相踵。外國貢使亦知其名,數問宋先生起居無恙否。高麗、安南、日本至出兼金購文集。四方學者悉稱為「太史公」,不以姓氏。雖白首侍從,其勳業爵位不逮基,而一代禮樂製作,濂所裁定者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