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府衙
徽州府衙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中和街120号,为古徽州府治所所在,始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改歙州为徽州时,初为徽州州治,绍熙至端平年间重建。元因之为徽州路路治,至正年间再次重建。明初相继改为行枢密院和指挥使司,府治权设于其西侧原经历司址,洪武三年(1370)复为徽州府治,明正统、弘治、崇祯,清康熙、雍正、乾隆、道光时均有重修[1][2][注 1]。原主要建筑有谯楼、仪门、正堂、后堂和知府廨等。1949年后用作歙县县政府,20世纪80年代因兴建新的县政府大楼,除谯楼与后堂外大部分建筑被拆除[3]。自2009年4月起歙县政府投资2亿元,参照明弘治《徽州府志》所载的府治公廨图进行了原址重建,总占地面积2.4公顷,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4],2012年11月正式对外开放[5]。所复原的建筑单体参照了歙县现有的明中期建筑遗存,采用明代小式做法,如徽州冬瓜梁、插拱、穿斗式厅堂构架,室内作砌上明造等,其色彩则参照《明会典》,“梁栋檐桷,用青碧绘饰”,“门用黑油”[6]。
徽州府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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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门,2014年11月 | |
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 |
所在 | 黄山市歙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清—现代 |
编号 | 6-67 |
登录 | 2012年6月 |
布局
衙署为地方城市最高行政长官的驻在机构及第宅所在,为古代城市中最重要的建筑组群之一。徽州府衙位于原徽州府城内西北,西侧紧靠城墙,宋代时其建筑大致由南谯楼(外有宣诏、班春二亭)、仪门(军资库、公使酒库分列两侧)、设厅[注 2](号舍盖堂,其外东厢楼设防守库,西厢楼设甲仗库)及后部的紫翠楼、静治燕香之堂、清心阁、黄山堂等建筑组成,史载黄山楼踞城为之,可北望黄山天都诸峰[7]。
明代府衙布局多以中轴对称、左尊右卑[注 3]和前衙后邸为基本原则[8]。正统年间重修后的徽州府衙以一条南北向的主体甬道为中轴线,牌坊、南谯楼、仪门、正堂、后堂和知府廨等主要建筑依次排列在这一中轴线上,前为礼仪性的大门广场和行使权力的治事之堂,后部及左右为行政人员的办公起居及家人居住之所,知府廨位于堂后,同知署位于东路,后为通判署,经历署位于西路,大致按照左尊右卑的原则布置(图)。原另有推官署、知事署、照磨所和司狱司署等,后均裁撤,至清道光时均为空地[9]。
建筑
南谯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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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楼,2014年11月 | |
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 |
所在 | 黄山市歙县 |
分类 | 古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及其它 |
时代 | 明-清 |
编号 | 3-19 |
登录 | 1989年5月 |
东谯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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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谯楼,2014年11月 | |
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 |
所在 | 黄山市歙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宋 |
编号 | 5-73 |
登录 | 2004年10月 |
南谯楼为府衙南门,亦为正门,紧靠原徽州府城西门潮水门,最初为唐代歙州子城的正门城楼,北宋宣和年间重筑城墙时废子城,同时重修此门作为谯楼[10][11],与东谯楼均坐高台之上,高约20米,宽约15米,进深约10米,中辟宽4.5米的方形门阙,其形制保留了唐宋遗制,通道两壁各竖立13根围1米余的木柱,其中门扇处隐去2根,显露24根,均呈10度左右斜倚墙壁,故俗称“二十四根柱”,上为重檐悬山顶二层木构楼阁,面阔七间。歙县博物馆一度设于此处,后因场地限制迁往新安碑园。明代南谯楼外西为旌善亭,东为申明亭,南有承宣坊和照墙,今承宣坊为重建,其它已不存。
钟楼位于南谯楼外东侧,为明弘治时所筑,时知府何歆认为钟鼓相应,于谯楼上置鼓,应就近建钟楼,此楼亦建于高台之上,与西城楼东西相对,面阔三间[12],今已不存。
东谯楼为府衙东门,又名鼓楼、迎和门、阳和门,始建于南宋绍兴二十年(1150),时城中偶有火灾,传南门于风水不利(有观点认为因南面所对的五魁山谐音五鬼山[13]),遂在仪门东侧另筑东谯楼,南谯楼则除接诏、进表、迎官等大事外平时闭而不用,原南谯楼所设铜漏壶、更筹、漏箭等报时器具亦迁至东谯楼,南谯楼则改奉北方水神真武神,取水能胜火之意,直至明弘治十六年(1503),知府何歆认为天下治所皆为南向[注 4],城中火患因地窄民稠、民居又无封火墙所致,且府衙改由东向出入后火患并未减少,遂重新启用南谯楼[11],清代因之[14]。现存形制为清同治时大修所致,高约13米,宽约12米,进深约10米,下为高台,上为重檐歇山顶二层木构楼阁,面阔三间[15]。1993年重修并辟为古歙历史陈列馆,楼外为中和街,并紧邻许国石坊。
仪门位于南谯楼以北约80米[注 5],面阔三间[注 6],左右耳房各两间,硬山顶。明代仪门外西侧为管理粮务的机构督粮厅,其正厅三间,两廊为征输库各九间,东侧为用于储藏钱帛的庆积库五间和喂养各官钦给马匹的马房两间[1],庆积库南侧为军事机构清军厅和掌理刑法的机构理刑厅,正厅三间,左右各厢房三间,与督粮厅均为明弘治时所增筑[16],今均已不存,南谯楼与仪门间为开敞广场。
前堂、后堂位于建筑群中心,原以穿堂两间相连(今穿堂已不存),其中前堂为发布政令、举行典礼和审理案件之处,后堂为知府升堂前整理衣冠、查看卷宗和稍事休息之处[17],面阔均为三间[注 7],左右耳房各两间,内左右厢房各三间,均为硬山顶。堂外东西廊各十三间,为六曹所在,其排列左文右武,东列吏、户、礼三房,西列兵、刑、工三房,兵、刑、工三房后为吏舍[1]。堂前有东西息民亭和戒石碑亭,戒石碑上原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后改为禁革火耗等项[18]。东西耳房原为储藏藉册的架阁库,后与仪门外的庆积库调换功能,改为储藏钱帛,与六曹相对,东储吏、户、礼各项所需,西储兵、刑、工各项所需[19]。
知府廨位于堂后,由宅门、宅前堂和宅后堂等组成,前后堂面阔均为三间,左右耳房各一间,左右厢房各三间,均为硬山顶,同知、通判、经历各署布局大致与知府廨类似,其后为宋代紫翠楼、黄山堂和清心阁故址,明弘治十六年(1503)知府何歆欲恢复旧迹,因地势有限,只建清心阁三间,启窗四面,其上可北望黄山,阁前凿池一方,可使天光云影与黄山相映耀[1]。
参见
- 徽州知府列表
- 黟县县衙
- 休宁县衙
注释
- 府衙内存有明崇祯十五年《重修正堂碑记》、清乾隆二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记》、乾隆三十八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记》、道光六年《重修徽州府堂记》等碑记。
- 即古代官府、寺庙的厅堂,因常作为设宴之所故称。
- 左尊右卑即除最高行政长官外,其他行政人员官署按官职大小、以左(东)为尊,如明代府级行政机构的主要官员包括知府(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推官(正七品)、经历(正八品)、知事(正九品)和照磨(从九品)等,故府衙中常以同知宅居东,通判宅居西,实际情况中推官、经历和照磨宅的位置又比较灵活,可在西路也可在东路。
- 出自《周易·说卦》“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
- 清乾隆二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记》载“自仪门至头门外甬道石路长二十七丈“,即南谯楼与仪门相距86.4米。
- 仪门详细尺寸见于清乾隆二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记》,“仪门凡七间,东西角门各二间,前后檐高一丈七尺四尺不等,深二丈二尺,广九丈四尺。”
- 前堂详细尺寸见于清乾隆二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记》,“大堂凡三间,脊高三丈二尺,前后檐高二丈,深十一丈,广五丈三尺。”
参考资料
- 明·彭泽修,汪舜民纂,《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公署》:徽州府,宋宣和时州衙在城内西北隅,其正南曰设厅,防守库在东厢楼,甲仗库在西厢楼,仪门在南,军资库、公使酒库分左右在仪门之南,又南则谯楼在焉。宣诏、班春二亭在谯楼南,设厅之右为小厅,小厅之前为佥厅,余为宾次吏舍,此外又有紫翠楼及静治燕香之堂、清心阁、黄山堂。绍熙辛亥迄于端平乙未因燬而新作者,至再丽谯则三创矣。先是郡守每以正堂不利,虚而不居,丞相洪适为守时扁曰舍盖堂,以御宾客,后复居之,而废其扁。时有谓府治朝对紫阳山,披云峰皆高峻,乃临城为楼以镇之,楼成而遇甘澍,因名曰闵雨楼以识喜。元因之为路治,延祐乙卯堂屋倾弊,达噜花赤脱欢、总管张楫重建,达噜花赤脱都继之,丹雘始备,重甃甬道,又营小阁于东偏,为冬月署事之所,正堂之南仪门谯楼皆仍旧,堂之南东西分列吏舍及吏、礼、户、刑、工、兵、税课诸案。至正壬辰兵乱城陷,路治亦损坏,明年元帅沙不丁克复城池,重创如旧规。国朝总兵官卫国公邓愈以为行枢密院,重建仪门,后指挥副使王克恭复以为指挥使司,而府治权设于其右廉访分司衙,今之经历司是也。洪武三年复为府治,岁又摧坏当修,正统九年同知徐亨奏准,适知府孙遇到官,协谋修葺,始工于十年七月,落成于明年八月。正厅三间,泊水、后堂各三间,左右耳房各二间,穿堂二间,内左右厢各三间,外东西廊各十三间,东列吏、户、礼三房,西列兵、刑、工三房,拜承发勘合科,正厅之右建经历司,左建照磨所,理刑厅三间在照磨所之东,仪门及左右耳房七间,皆涣然一新,遇自为记,而紫翠楼、黄山堂、清心阁之类俱未及复。成化间改理刑厅为清册堂,至知府周正又于正厅前月台甬道上周围树立石阑干,规制颇为整肃。知府廨舍在府厅之后,前后堂各三间,左右耳房各一间,左右厢房各三间,厨房三间,外门一座。其紫翠楼、黄山堂、清心阁故址原在廨舍之后,弘治十六年癸亥四月,知府何歆到任,访寻遗胜,欲复焉,视地势有限,乃构楼三间,启窗四面,手题曰清心阁,仍旧匾也,北望黄山层峦滴翠,秀气可掬,阁之下又鎜池一方,天光云影与黄山相映耀,盖紫翠楼、黄山堂虽未建,而取义已备,是举一而两兼之,旧制宛若,景象或过焉。同知廨舍在府厅之左,前后堂各三间,左右耳房各四间,左右厢房各三间,门屋三间,外门一座。通判廨舍在同知廨舍之后,前后堂各三间,左右耳房各一间,左右厢房各一间,门三间,外门一座。推官廨舍在清册堂之前,前后堂各三间,左右耳房各一间,左右厢房二间,门三间,外门一座。马房在仪门前东左空地,为房二间,喂养各官钦给马匹。吏舍在兵刑工房之后,为楼屋三十间。
- 清·马步蟾修,夏銮纂,《道光徽州府志·卷三·营建志·公署》:国朝康熙三十年知府朱庭梅重修(参新安志及康熙府志),嗣是雍正、乾隆间屡有倾坏,屡加修葺,及嘉庆年间,正堂梁柱朽腐倾颓已甚,不能修理,不得己将木料砖瓦拆置中庭左右,年复一年,无复存者。道光元年知府程怀璟到任、有意重建,旋复调任凤阳,三年知府麟庆劝谕各县绅者捐资兴建,又复调任颍州,四年知府马步蟾来,与封河南巡抚道锐谋,而六邑绅士踊跃捐输兴工,期年之间,自正堂以及谯楼、阳和门、钟鼓两楼、甬道、围墙、石牌坊等无处不涣然一新,自有府治以来未有斯之整齐而雄壮者也。
- . 瞭望中国. [2014-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07).
- . 安徽省文物局. [2014-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09).
- . 合肥晚报. [2014-12-05].
- 贾尚宏、陈芳春、张馨.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 2013年5月.
- 宋·赵不悔修,罗愿纂,《新安志·卷一·官府》:州衙在子城之西北,正南曰设厅,防守库在东厢之楼,甲仗库在西厢之楼,仪门在其南,军资库、公使酒库分为左右,在仪门之南,又南则旧谯楼在焉,宣诏、班春二亭在谯楼之南。设厅之右为小厅、小厅之前为签厅,自余宾次吏舍如他州之仪,皆宣和中卢徽猷所建,其堂房之外有紫翠楼、有静治燕香之堂。先是累数守以正堂为不利,避弗居,至丞相洪公乃敞之,以御宾客,致尊贤之意,号舍盖堂。而自唐大中以来,有黄山楼北望天都诸峰,国朝咸平中,集贤李学士复踞城西北隅建清心阁,宣和后皆以次起废,而黄山楼亦踞城为之,号黄山堂,堂侧有两古木,洪公常作亭其间,号浮丘,今虽废,民犹指其处,又改后圃双杏堂曰芙蓉堂,旧别有四宝堂,以郡出文房四物为义。
- 王贵祥等. .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2: 237–238. ISBN 978-7-112-14189-0.
- 《道光徽州府志·卷三·营建志·公署》:按旧推官廨舍在府治仪门前之东,司狱司署在府治头门外之东南,门北向,照磨所在府治堂西,知事廨舍在仪门右,缺久奉裁,今为空地。
- 《新安志·卷一·城社》:其外罗城周四里二步、高一丈二尺,子城周一里四十二步、高一丈八尺,广一丈三尺五寸。唐大中九年修子城,中和三年又修罗城,至五年增广城之南北,总之为九里七步。……宣和中既平睦寇,诏卢公修筑,乃计其工费,闻于朝,为罗城如唐中和五年之制,然其地在今仅号七里三十步,乃启六门,东西则一,南北各二,有富州、丰乐、表城、紫阳、通济、太平之名,门皆为楼,又环以敌楼,不复为子城,而于仪门外直南数十百步为谯楼,面势雄正,其外为宣诏、班春之亭。先是谯楼在东,故常穿州治之东厢以出,既南作新谯,乃以旧谯基在东者为门号迎和门。……绍兴二十年火灾,市人以为承平时谯门东出,则城中列肆不耗、士子登第者众,乃迁州榜及鼓角于迎和楼,而虚南向谯楼,不用干道。
- 《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公署》:谯楼旧在府治之南,仪门前百余步,筑台为楼九间,台虚其中,南向,为府治之正门,楼久且坏,宋宣和中新之。绍兴二十年府城中偶有火灾,人有谬倡风水不利于正南门之说,遂于仪门东左另筑一小台,为楼三间,启门东向,扁曰迎和,而闭正南门。然东门规模狭隘,气势不雄,府中凡有大事如接诏、进表、迎官之类仍开正南门从事,已而复闭之。旧楼原置铜壶一座并夜天池、日天池、平壶、万水壶、水海、影表、定南针、添水桶、更筹、漏箭、铁板齐备,其更夫则新安卫幼军二十五名番直,又有阴阳生一人侯筹报时,俱迁置迎和楼,而设真武神于南谯楼,且为之说曰真武北方水神,取水能胜火之义也,呜呼,其谬一至此哉。国朝弘治之十四年南谯楼又坏于风雨,太守彭公泽与同知李烨、通判陈理、推官梁继又修之,颇懋前谬,慨然有复由正门之义,撤楼上真武神像,中龛以奉风云雷雨山川社稷,左龛则本府司土及梁太守任公昉,右龛则本府司门及前太守孙公遇各神主,朔望则开正南门行之,因革有渐,而泽以忧去,遂止,继而同知邝璠署府事,又于正南门外筑照墙以屏民居,是亦有意于改正者也,而未定。及弘治之十六年癸亥夏,岭南博罗何公歆以御史出知府事,莅政初,究前诳谬之惑,谓诸僚友曰,向离明而听,治天下皆然,独徽之门乃横出,有是理乎?吾以正临民,不惑于邪说,与民维新,当自此始,同僚皆唯唯,中间复有以前谬为对者,公乃厉声曰,府城中地窄民稠,楼宇若鱼鳞,然又无火墙以防御之,其致火患,无怪也,谯楼正门何罪焉?及细访诸父老,皆云自改迁东门以来,城中火患视绍兴间不加少,对者语塞。于是益懋前倡言风水者谬甚,不足信也,且曰设有风水之说,则南谯楼门前有五溪环带,群峰拱抱,风气攸萃,莫良于此,奚舍是而他由哉?遂启南谯楼,正门由之而塞,其东道楼上原置壶鼓之类皆复焉,又建承宣坊于楼之前,藩镇坊于街之东,建钟楼于藩镇之右,与西城楼相峙,东西南三面翼以砖墙数十丈,又谯楼前左为旌善亭,右为申明亭,迁板榜于两厢,其材庸公费皆逐时措置,未尝劳民而伤财,盖去邪崇正,规模宏敞,面势雄正,聿成伟观,人心懽悦,远近快覩焉。
- 《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公署》:钟楼旧在乌聊山越国汪公祠内,弘治九年知府祁司员重建,弘治十七年知府何歆以为钟楼与谯楼近,取其钟鼓相节奏也,在处皆然,今钟楼偏寓,钟鼓不复相应,非制也,乃谋于府治前东左券石营台,高二丈,余虚其中,以通徃来,台上为楼三间,徙钟悬于其上,且使与城西门楼相峙左右,辅翼府治伟然。
- . 安徽文化网. [2014-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09).
- 《道光徽州府志·卷三·营建志·公署》:国朝府署时坏时葺,其由正南门一尊明旧(以上见康熙府志)。
- . 安徽省文物局. [2014-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0).
- 《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公署》:清军厅在庆积库之南,正厅三间,左右各厢房三间,门一座。督粮厅在仪门南之右,本行用库遗址,正厅三间,厅前左右两廊为征输库各九间,门三间。理刑厅在清军厅之右,正厅三间,左右各厢房三间,门一间,以上三厅并弘治十四年八月知府彭则等建。
- . 国际在线. [2014-12-06].
- 《道光徽州府志·卷三·营建志·公署》:戒石亭在府堂墀前,旧文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今改其文为禁革火耗等项,六县同之。
- 《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公署》:架阁库即府正厅之左右耳房,本貯藉册,本府原有庆积库,在府仪门外,收貯钱帛,近因本库与正厅颇远,出纳不便,遂将庆积库收貯藉册,改架阁库为钱帛藏,岁久就敝,且门錀欠严谨。明宏治甲子知府何歆仍旧贯而新之,藉地以石,周围固以砖墙,厢以铁门,中分两大柜,东貯吏、户、礼,西貯兵、刑、工,各项军需、银匣、柜匣各系大锁,与外门铁门通四层锁錀,处置至为完备,守者便之。庆积库,宋名军资,元名永丰,本朝改今名,在仪门前之左,为房五间,墙垣皆砖,以备火患,但今以貯黄册,而钱帛移于架阁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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