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載元

李载元1831年-1891年),朝鲜王朝后期王族、大臣。舜八,本贯全州李氏,出生于汉城(今韩国首尔)。他的生父兴完君李晸应兴宣大院君李昰应的仲兄,因此李载元是兴宣大院君的侄子,朝鲜高宗李㷩的堂兄。后来李载元被过继给伯父兴宁君李昌应为养子。

李載元
諺文
汉字
文观部式
马-赖式

生平

早年仕途

1853年(哲宗四年)参加科举考试,获庭试文科丙科及第,历任弘文馆应教、成均馆大司成、吏曹参议等职。1864年(高宗元年)其叔父兴宣大院君摄政以后得到重用,被特擢为同知经筵事。[1]其后历任都承旨司宪府大司宪、吏曹参判等职,1865年又擢升为工曹判书[2],后又任礼曹刑曹吏曹判书、汉城府判尹及议政府右参赞。1869年外放水原府留守,1871年调回中央任吏曹判书、判义禁府事、兵曹判书等职。1876年后又被外放为平安道观察使京畿道观察使广州府留守。1878年归任兵曹判书。1881年又调任为江华府留守,1882年为吏曹兵曹判书。

卷入政变

1884年(高宗二十一年)十月十七日夜,金玉均开化党人在日本的帮助下发动“甲申政变”,将高宗和王室从昌德宫劫持到景佑宫。时任兵曹判书的李载元闻变后赶赴景佑宫,不过并未召他进入,其他被召入的大臣闵泳穆赵宁夏闵台镐等都惨遭开化党杀害。第二日将近早晨时,才将在景佑宫外守候了一夜的李载元召入宫中,随后他被开化党推戴为议政府左议政。[3][4][5]

其后,高宗要求移驾昌德宫,遭到开化党反对,随即按照开化党的意思,在十月十八日巳时将高宗和王室暂时安置在桂洞李载元家。后来高宗招来日本驻朝公使竹添进一郎,在竹添的干涉下才让开化党同意回昌德宫,于是在这日下午高宗一行又离开李载元家,回昌德宫。[4][6]李载元与其堂弟李载完在政变中始终侍奉高宗左右,到十月十九日下午,袁世凯率领驻朝军攻入昌德宫,与日军及开化党作战,李载元又侍奉高宗离开昌德宫,李载完则背着世子李坧逃走,后来由于“软弱不胜其力”而改由一名武监背负。[6]高宗走到昌德宫后苑大报坛时,被日本兵及开化党劫走,李载元与其弟李载完翻墙逃脱。[6][7]

后来高宗为清军救出,李载元又前往清军大营谒见高宗。到十月二十一日,李载元“始得收拾心神而思之,吾为左相凶贼之胁制,则万无行公之道”[7],因此上疏请求高宗罢免其左议政职位,于是他在甲申政变后又归任兵曹判书。[8]

通信金玉均

1885年夏,李载元再度被外放为江华留守。[9]这时,亡命日本金玉均图谋反攻朝鲜高宗对此感到恐慌,遂授意曾卷入甲申政变的李载元假装和金玉均交好,以便打探金玉均消息,并伺机将其诱回国内捕杀。[10]李载元便用谚文致信于金玉均,对甲申政变失败佯表遗憾,约金玉均回国共谋大举,并“许为内应”。[11]该信由朝鲜间谍张殷奎(又名张甲福)前往日本送抵金玉均,金玉均看后大喜,其后回信三封。在金玉均的第一封回信中,详细阐述了他的反攻计划,并要求李载元负责“多结内应之人”,对中国人“外示亲密”,对事大党假装“殷勤深结之策”,用金钱谋得营使或江华留守的职位,掌握军队,暗中招募敢死之士,所需活动经费,他可在日本设法筹措,并特别指示他要离间闵泳翊闵应植之关系。金玉均本人则负责在日本活动,并称在300年前壬辰倭乱中被掳到日本朝鲜人后裔中随时可以招募千人,打回朝鲜,“大监(指李载元)周旋于内,生(指金玉均)周旋于外,内外相应,事可必成”。[12]其后两封回信又提出联合大院君的主意,但他表示不会轻易回国。[12]金玉均的反攻计划在朝鲜引发恐慌,后来由于大阪事件的发生,其计划才破产了。

后期生涯

1887年,李载元因涉嫌支持开化党而遭到两司(司宪府司谏院)弹劾,要求对其予以调查审讯,高宗虽然没有同意,还任命李载元为礼曹判书,但李载元迫于两司压力,抗旨不敢赴任,于是高宗先后下令将其流放到京畿道安山郡平泽县,两个月以后释放,任判敦宁府事。1891年(高宗二十八年)二月十九日,李载元病卒,享年六十一岁。高宗下旨称赞他生前“姿性慈谅,规度恭俭,孝友之至,恳眷之诚,恒所深知”[13],并赐谥号孝贞”。大韩帝国建立后,李载元于1899年(光武三年)被追赠为“完林君”。[14]

家庭

  • 生父:興完君李晸應(李载元过继后无嗣,以朝鲜宣祖九世孙李载完为养子)
  • 生母:朴氏
  • 养父:興寧君李昌應
  • 养母:赵氏
  • 夫人:貞敬夫人金氏
    • 儿子:李埼鎔(1889年—1961年,日韩并合后被日本封为子爵,后韩国政府认定其为亲日反民族行为者

著作

李载元著有《立朝录》五册,以日记形式记录他从1849年到1885年期间的从政经历。

注释

  1. 《高宗实录》卷1,元年正月初一日条。
  2. 《高宗实录》卷2,二年八月十五日条。
  3. 《高宗实录》卷21,二十一年十月十八日条。
  4. 李载元《立朝录》卷五,第24页上。
  5. 金玉均甲申日录》记载李载元为领议政,应为讹误,此处以《高宗实录》及李载元本人的记录为准。
  6. 李载元《立朝录》卷五,第24页下。
  7. 李载元《立朝录》卷五,第25页上。
  8. 《高宗实录》卷21,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条。
  9. 《高宗实录》卷22,二十二年五月十九日条。
  10. 《李文忠公全集》卷十八,译署函稿,第20页下:“……朝王令其兄载元佯私于,欲诱回擒杀……”
  11. 《李文忠公全集》卷十八,译署函稿,第26页上。
  12. 《金玉均全集》,〈致沁留书(三通)〉,第123—129页。
  13. 《高宗实录》卷28,二十八年二月十九日条。
  14. 《高宗实录》卷39,光武三年9月21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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