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爵
子爵是中國古代爵位名,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在中文裡也用“子爵”來翻譯歐洲貴族爵位中相應等級的稱號(例如英語Viscount、法語Vicomte等,和相似的德語Burggraf、荷蘭語Burggraaf等)。
西方文化中的贵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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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女皇/國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凱撒/沙皇 |
至高王/大王 |
王/女王 |
奥地利大公/沙皇太子 |
大親王/長公主/大公爵/女大公 |
选帝侯/王爵/女王爵/储君/血統親王/外藩親王/伊比利王太子/法国王太子/波蘭王太子/瑞典王太子 |
公爵/女公爵/德國公爵/斯拉夫王公/親王伯爵 |
神聖羅馬帝國諸侯/波雅尔 |
侯爵/女侯爵/藩侯/領地伯爵/边境领主/行宫伯爵 |
伯爵/女伯爵/英國伯爵/德國伯爵/城主/法國城主/城伯 |
子爵/女子爵/主教代理官 |
男爵/女男爵/弗雷爾/倡導者/上議院貴族/亞瑟爾/倫德曼 |
從男爵/女從男爵/蘇格蘭男爵/蘇格蘭女男爵/帝國騎士/德國騎士 |
羅馬騎士/骑士/低地國騎士/勳爵/女勳爵/女爵士/自由騎士/莊園主 |
紳士/士紳/萊爾德/埃德勒/瓊克希爾/容克/揚格/侍女 |
家臣 |
東亞
中國
自中國先秦時代開始,已有君主賜封子爵,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四等。《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周朝的子爵国有楚国、巴国、吳国、越国等。
秦、漢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子爵。唐朝设县子爵,宋朝有子爵。明朝不设子爵。清兵入關後,時以滿語稱精奇尼哈番(满语:,转写:jingkini hafan)[1],意思是「正官」。此后清朝设子爵,分为三等。
日本
中國的爵位名稱也傳到日本。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改革爵位制度時仿效英國爵位制度,但名稱上則根據中國周禮制訂爵位名。相應的爵位是子爵(),簡稱子。
朝鮮
朝鮮古代的爵位直接沿襲了中國的制度,也有子爵,古代亦稱班首()。1896年以後,受日本影響,朝鮮也設立了五級爵位制度,其中相應級別稱爲子爵。
越南
越南古代的爵位也沿襲了中國的制度,稱為子()。
歐洲貴族
子爵是歐洲貴族爵位之一,一般高於男爵,低於伯爵。這一爵位在英國出現于1387年。
英文的viscount來自古法文的visconte(現代法文為vicomte)。而這一詞來自中世紀拉丁文vicecomitem,即vicecomes的宾格,vicecomes本意為“副(vice)侍從(comes)”,而“侍從”(comes)則在中世紀也發展成爵位(一般譯作伯爵)。同源的爵位稱號還有法文vicomte和意大利文visconte等。
另外一組也稱作“子爵”的歐洲爵位稱號是德語的burggraf,以及同源的荷蘭語Burggraaf,英語burgrave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歐洲國家歷史上可能既有和第一組同源的爵位稱號(例如意大利的visconte)也有和第二組同源的爵位稱號(同為意大利爵位的burgravio),中文翻譯則視當地爵位系統和習慣翻譯而定。
脚注
- 《清史满语词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出版,130页。
- 《清史满语词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出版,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