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共和制

民主共和制英語:)、或民主選舉制,是一種兼具共和主义民主主义政體,民主制和共和制這兩種制度互相交叉嵌套,在各種政府機關、行政、立法、或司法體系之內,以不違背共和精神與民主精神的原則來運作。民主共和制是一種以美國為代表的政府形式,加速了21世紀全球的民主化進程,但不一定每次都能帶來正面作用[1]

名詞解釋

“民主制”和“共和制”這兩個術語的定義具有高度重疊性,這表明現代大多數共和制國家已經接受並內化了“民主”這一概念,許多共和國的立國之本就是“反抗獨裁壓迫、遵循全民民主”,例如這兩個詞彙在《牛津英語字典》中的定義就非常接近:

  • 共和制:是人民及其民選代表擁有最高權力的一種制度[2]
  • 民主制:一種由全體國民、或所有選民組成的政府制度,要經過民主選舉,選出選區代表來進行政治活動[3]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的尤金·沃洛赫(Eugene Volokh)指出,美國的民主共和制體現了立憲制之下的多變性,該國的地方性決定(通常範圍為“州”)可以通過直接的民主程序而得出,但其它外交、財政、軍事性的決定(通常範圍為“整個聯邦”)需要由民主選舉產生的代表來得出[4],聯邦憲法把美國的民主簡單的分成了兩個部分:一個“州”之內的全民民主,和一個“聯邦”之內的代議民主。與許多大型政治系統一樣,任何單獨的術語都無法完全描述美國目前的政治制度,美國總統又是依靠“州”與“聯邦”之內的雙重投票合作而產生的,並不隸屬於任何一個單獨的民主框架之下[4]

值得注意的是,與其它民主國家一樣,民主共和國中不一定所有“人民”都是“公民”,也不是所有“公民”都是“選民”。作為國家主人的權力只能握在公民手中,而投票權只有選民才有[5]。在民主共和制中,投票通常受到各種合理的限制,其目的是為了讓整個選舉有一個符合社會公信力的標準[6],例如10歲以下的兒童死刑犯精神病患者在大多數民主共和制國家中可以算作公民,但並不能成為有決策力的選民,他們暫時被剝奪投票權;而海外的非法移民只能算是人民,他們可以享受民主制國家最低的人權保障,不過被排除在公民的範疇之外,有人權但沒有基本公民權

歷史

在美國,共和制度本身就是一種民主形式,這一概念從美國建國之初就很普遍。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1784年)提出了民主共和與代議制民主(特指當時英國還不成熟的君主立憲制,並非美國現在的選舉人制度)之間的差異、好與壞,並把民主共和的概念廣泛流傳出去。在他的理論中認為,一個簡單的代議制民主國家中,沒有任何決定是可以接受的,因為這些“代議代表”有些只是舊貴族的遺留,並非真民選,真正的民選制度必定要徵得多數人的同意、盡可能擴大投票的範圍方可成立[7]。這一概念在美國本土得到了非常好的發展,但是在美國以外的國家則經常容易變質。

從歷史上看,儘管中華民國在成立之初就自稱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但其真正的民主進程全部發生在退守台灣本島之後,在中國大陸時期的中華民國實際上是獨裁共和制,其所謂的“民選”代表也只是從軍閥、學閥世家、或者有名望清朝遺老中選拔,普通人民依然被隔離在民主共和之外[8]

無獨有偶,自稱非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國的利比里亞(建國於1822年),在其成立后的100年间也從未得到真正的民主化。这个国家是美國黑人的故鄉,它在創立之初就被美國一手扶持,並且全盤照搬美國的政治制度,但利比里亞的政治局勢因为没有成熟的民主架构支持,导致在建国后的100年间會週期性的發生不穩定。因为美国黑人的家乡一直处于暴力衝突和政變,在2005年,原本採取放任政策的美国根据民意强势介入,从各方各面监督利比里亚轉型,2006年利比里亞才真正的變為民主共和制。[9]

該術語的全球使用

現存國家

許多國家在官方名稱中就會使用“民主共和國”一詞(例如阿爾及利亞剛果金沙薩[10]埃塞俄比亞[11]北朝鮮老撾[12]、以及尼泊爾[12]),但它們全部被經濟學人智庫民主指數視為不民主的“獨裁政府”或“ 威權政體[13],以及被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評價為“不自由國度”[14]

也有一些國家,使用“民主共和國”一詞的同時並具備良好的人權紀錄,在民主指數中被評為“稍有欠缺的民主”或“全面民主”,例如帝汶民主共和國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和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它們無一例外均為國民大量信仰同一宗教的國家[15]

已滅亡國家

在冷戰時代,有大量不具有投票權的國家也宣稱自己為民主國家,並寫入了本國的官方名稱,例如:東德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索馬里民主共和國[16]越南民主共和國葉門民主人民共和國阿富汗民主共和國衣索比亞人民民主共和國[17],這些國家實際由官僚主義政府所擁護的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者控制,它們實際上是社會主義形態獨裁政府[18]

與此同時,馬達加斯加民主共和國蘇丹民主共和國兩國,雖然是社會主義國家,但其實際上並非共產黨專政、也不具備獨裁集權的事實,它們擁有正常民主選舉流程,只不過每次選舉的結果均以社會主義政黨為優勢而已,目前兩國國名均被替換,但政治核心無過多的改動。

關聯條目

參考資料

  1. . www.cia.gov. [2017-12-03] (英语).
  2. . Oxford Dictionaries | English. [2017-12-04].
  3. . Oxford Dictionaries | English. [2017-12-04].
  4. Volokh, Eugene. . Washington Post. 2015-05-13 [2017-12-03]. ISSN 0190-8286 (美国英语).
  5. . Government VS. softUsvista Inc.
  6. . USA.gov. [2017-12-03].
  7. Adams, John. . Little, Brown. 1851: 109 (英语). in a simple or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but by consent of the majority.
  8. Yongnian, Zheng; Fook, Lye Liang; Hofmeister, Wilhelm. . Routledge. 2013-10-23. ISBN 9781134469659 (英语).
  9. . euronews. 2017-10-08 [2017-12-03] (英语).
  10. . www.cia.gov. [2017-12-03] (英语).
  11. . www.cia.gov. [2017-12-03] (英语).
  12. . www.cia.gov. [2017-12-03] (英语).
  13. . infographics.economist.com. [2017-12-03].
  14. . freedomhouse.org. [2017-12-03] (英语).
  15. . www.cia.gov. [2017-12-03] (英语).
  16. . www.onwar.com. [2017-12-04].
  17. Clapham, Christopher. . Journal of Communist Studies. 1987-06-01, 3 (2): 192–195. ISSN 0268-4535. doi:10.1080/13523278708414865.
  18. . HISTORY.com. [201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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