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之战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天啟二年(1622年)冬季,趁汛防澎湖的游兵回航,便乘隙拿下澎湖,並在風櫃尾的蛇頭山築城(風櫃尾荷蘭城)。天啟四年(1624年),時任福建巡撫南居益對私佔澎湖的荷蘭發動戰爭,明軍歷時半年多仍久攻不下風櫃城,最終是靠海商李旦居中斡旋,荷蘭方才同意撤軍、歸還澎湖,並拆毀風櫃城,轉往福爾摩沙發展,才開啟台灣的荷蘭統治時期[2][3][4]

澎湖之戰、風櫃圍城戰
明朝收復澎湖戰爭的一部分
日期1624年2月2日-1624年8月26日[1]:10
地点
澎湖群島
结果 明軍佔領澎湖,明熹宗並『祭告郊廟,御門受俘,刑高文律等於西市,傳首各邊,以昭示天下』。荷蘭人退出澎湖,改佔領台灣,開啟台灣荷蘭統治時期。
领土变更 荷蘭東印度公司 → 明朝
参战方
明朝 荷蘭東印度公司
指挥官与领导者
福建巡抚南居益
福建總兵俞咨皋
守備王夢熊
荷將高文律
宋克
利邦上尉(瑞士人)
兵力
兵船2百艘、總兵力達1萬人 70艘軍艦
戰士九百人
伤亡与损失
不明 不明

澎湖之戰,亦作風櫃圍城戰,該戰事發生於明朝天啟四年(1624年)。

背景

東亞海域自十世紀後,福建海商與非洲東岸、波斯灣印度和南洋諸國等海上貿易已十分普遍,並皆有留存下文獻紀錄。但因應日本倭寇海盜活動日益猖獗,自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建國後,諸事繁忙,便採取消極應付的政策,於洪武元年(1368年)頒布「海禁」、朝廷後又為壟斷對外貿易,在洪武七年(1374年)廢除元代便設置的「市舶司」制度。[5][6][4]:22-25

歐洲諸國與東亞之間,陸上交易路線的起源淵遠流長[7],但自公元1453年起,土耳其人攻陷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國滅亡,鄂圖曼帝國順勢接管君士坦丁堡(後易名為伊斯坦堡),由於該城堡地理位置可箝制歐洲亞洲交界,導致固有陸上貿易路線中斷,西方諸國為延續自身商業利益,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王國相繼組織艦隊,轉往海路發展、探索通往世界各處的航線,此為十五世紀期間歐洲邁入大航海時代的契機,亦為日後歐洲諸國競相在中國東南沿海設立貿易據點的背景。[4]:44-47

十五世紀時值明代中葉,明代朝廷仍施行海禁政策,直到隆慶元年(1567年),明穆宗開放福建省漳州府海澄縣月港通商,史稱「隆慶開關」,才稍有轉變。不過綜觀明初種種禁令,其實對東南沿海如浙江、福建、廣東等百姓的生計嚴重不利,被迫移居外鄉,不少商賈突破海禁,開拓非法貿易、海外走私等事業,也漸漸發展成三種勢力:一為赴往南洋,延續西洋的貿易路線、二為僑居日本九州,當時長崎為日本和明朝少數合法通商的港口,故吸引不少閩籍商人集結、三為在台灣海域出沒的武裝集團;這三股勢力既獨立發展,亦相互交錯,儼然形成一股盤根錯節的非官方勢力,甚至足以與十五世紀的西洋人在東亞海域以武力抗衡。[5][8][4]:25-27

荷蘭東來

荷蘭所在的尼德蘭地區原屬西班牙統治(Spanish Nederlands),在十六世紀時不僅已是歐洲商貿高度發達的地區,其造船技術和造船業亦十分蓬勃。約莫於1560年代,荷蘭地區不滿西班牙菲利普二世高壓統治,自行籌組聯合省共和國(Republic of United Provinces),並在1648年(南明永曆二年、清順治五年)正式獨立。[4]:94-95

荷蘭在與西班牙進行獨立戰爭的期間,並未停下海外商貿的腳步,在相對於葡萄牙在1526年(嘉靖五年)開始經略澳門、西班牙在1565年占領菲律賓,1571年控制馬尼拉,荷蘭人直到1593年才第一次派遣艦隊尋找通往亞洲的航路。荷蘭鑒於商船造價高昂、成本昂貴,且航行風險高,民間獨立船隊如遠方貿易公司(荷蘭語:Compagine van Verre)、老牌公司(荷蘭語:de Oude Compagine)等行動,無力對抗西班牙和葡萄牙人的南洋勢力,荷蘭國家議會遂決意聯合各家公司船隊,在1602年3月20日正式成立「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語: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4]

荷蘭首次入澎

1602年3月20日,荷兰建立东印度公司[9]:42。進入東亞後,除了襲擊葡萄牙與西班牙的據點之外,也積極尋找可以設立商館的據點[9]:46。1602年6月,韋麻郎率領船隊到印尼萬丹,該年6月進攻澳門卻失敗[9]:46。之後在1604年,韋麻郎買通福建稅監高寀和後,於8月7日占領澎湖[9]:46[1]:9。之後韋麻郎派到到福建請求互市,但明朝當局無意跟荷蘭進行貿易,且在得知澎湖被占領後,派都司沈有容帶兵船50艘(約2千人)前往澎湖[9]:46。沈有容在萬曆卅二年閏九月廿七日(1604年11月18日)抵達今澎湖馬公市一帶,於娘媽宮(澎湖天后宮)與韋麻郎會面談判,要求退出澎湖[9]:46[1]:9。由於無法達成通商目標且兵力懸殊,韋麻郎在該年十月廿五日(1604年12月15日)離開澎湖,事後乃立「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碑以表彰沈有容的功績[9]:46[1]:9。而雖然荷蘭東印度公司未能成功在中國設立據點,但在安汶雅加達平戶等地設立了商館[9]:46

雷爾生受命出征

1622年,雷爾生(雷理生)被任命為東印度公司評議會特別委員,同時擔任艦隊司令[9]:47。1622年4月10日,率8艘船[註 1]1024人[註 2]從巴達維亞出發前往中國沿海,企圖建立與大明的自由貿易關係[9]:47[10]。他受命先攻打澳門,而如果可能再佔據中國沿海(如澎湖)等地,甚至築堡駐紮[9]:47。 6月下旬攻打澳門失敗後,他率船於7月11日抵達澎湖[9]:47。7月27日他又親自率領兩艘船去福爾摩沙島(臺灣島)探勘港口,發現中日兩國人多年來會在大員地區進行貿易[9]:47。7月31日,雷爾生返回澎湖,召開會議後認為比起福爾摩沙島,澎湖是更合適的據點,遂決定留在澎湖[9]:47。8月2日起,在風櫃尾(荷蘭人稱為「教堂灣」)建立城堡,四個稜堡都架有大炮[9]:47。在築城期間,荷蘭人再次占領澎湖的消息為明朝當局所知,有官員王守備(Ongsoepie)與商人黃明佐(Wangsan)[註 3]前來交涉,希望荷蘭人能退出澎湖,並表示如果為了貿易而開戰,那會遭到大軍封鎖[11]:107

後來因為貿易請求又被明朝當局拒絕,遂在10月18日派船前往漳州,於11月26日抵達漳州灣搶劫破壞[9]:48

明朝政府出兵

明朝政府進軍福建巡抚南居益将荷兰人赶出澎湖。南居益招安當時海上巨寇鄭芝龍來對付紅毛番,鄭芝龍此時因荷蘭人以澎湖為基地時,搶奪了懸有鄭芝龍令旗的二艘商船,接受明朝福建巡撫的招安,轉而攻擊荷蘭人。

廈門前哨戰

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622年8月2日起造澎湖堡壘,期間除打劫中國東南沿海,亦不斷尋求補給和貿易機會。根據首席商務員梅爾德特(Johan van Melderd)回憶,他甫至澎湖,便被派去廈門交涉通商事宜,似因未送禮,便被當地官員刁難,要求他進行下跪叩首之禮才肯與之會談,後又被打發回澎湖等候通知,自是半分音訊也無。[4]:111、115

1623年1月中旬,雷爾生再偕梅爾德特赴往廈門和當地官員交涉,由於廈門官員不敢擅作主張,遂將雷爾生引薦至福州,拜訪時任福建巡撫商周祚。1月23日,雷爾生與商周祚在福州商議,並做出「停火一年」、「荷方撤出澎湖」、「明方同意荷方在台灣本島進行貿易」等初步協議,但隨1623年(天啟三年)夏季,福建巡撫商周祚被撤換,由南居益接替,對荷政策丕變,立即召集兵勇於金門廈門海域操練。[4]:111-112

1623年9月底,南居益下令福建沿海戒嚴;澎湖堡壘指揮官雷爾生則寄信予福建當局,書信中要求明朝商船不德前往馬尼拉(西班牙人根據地)交易,並允許荷蘭得以和明朝自由貿易之權利,如若明朝政府拒絕兩項條件,當即對明朝政府宣戰。10月25日,雷爾生下令商務員福朗克(Christiaan Francx、Christian Franszoon,又譯法蘭西斯尊 )率五艘船艦進發福建,設法占領漳州河(即九龍江西溪支流)。明朝政府終於像荷蘭方發出協商邀約,延請福朗克等在鼓浪嶼簽署協議,佛朗克依約於11月14日率領兩艘船艦駛入廈門,在11月17日協議期間,福浙總兵官謝弘儀[12]:226一舉擒獲福朗克等三十餘人,是夜守備王夢熊率六、七艘載滿火藥的帆船衝撞VOC艦隊,其中木登號(Muyden)被燒毀,伊拉斯穆斯號(Erasmus)順利逃脫,而商務員福朗克押送北京處死,荷方總計8人被殺,52人被擒。[4]:112[13]:110-112

戰況

天啟四年(1624年)1月,荷蘭東印度公司方集中軍力渡過澎湖,從中國北部沿岸南下,偷襲並且盡可能捕獲中國人,作為談判遇襲事件的軍事回應。在與中國使節接觸後全數釋放回國,荷蘭方面認為雙方仍有友好談判的空間。

天啟四年(1624年)2月,福建巡撫南居益親自乘船到金門,下令明軍(總兵力達1萬人、兵船2百艘)渡海出擊收復澎湖。福建總兵俞咨皋、守備王夢熊,率領兵船至澎湖,登陸白沙島,與荷軍接戰。但荷兰军队依仗坚固的工事与战舰顽抗,澎湖久攻不下。『澎湖廳志』記載道:紅木埕城要塞「砲樓堅緻如鐵,巡撫南宮益,遣兵攻之,賊首高文律拒守不下,官軍以藥轟之,樓傾下海。」

天啟四年(1624年)7月,南居益又派出火铳部队支援,明军发动总攻,一直打到风柜仔的红毛城下,然后双方又形成僵持的局面。

天啟四年(1624年)8月,明军再次兵分三路,直逼夷城,荷兰人势穷力孤,不得不撤离占领了两年的澎湖。

佔領澎湖

天啟四年(1624年)9月,巡撫南居益、總兵俞咨皁統率三軍與包圍荷軍七個月,在協議後荷蘭方撤出紅毛城,指引其轉往中國版圖之外的大員(今台灣南部),並且允諾派中國商船前往貿易,終於收回澎湖。此一戰役,明軍共動用兵船二百隻,兵力一萬人,交戰七月,耗軍費達十七萬七千餘兩。荷蘭建立熱蘭遮城,開啟了台灣史上近四十年的荷蘭統治時期。荷蘭司令官高文律與參與談判的高級商務員等人在廈門談判事件中遇襲被捕後,即被被解送北京,明熹宗並『祭告郊廟,御門受俘,刑高文律等於西市,傳首各邊,以昭示天下』。

明朝雖經由此戰占領了澎湖,然而戰爭過後,明朝政府並沒有重新設置澎湖寨巡檢司的官署。

註釋

  1. 6艘夾板船(三桅大帆船)、2艘快船[10]
  2. 另一說有2千人[1]:10。但根據雷理生日記的說法是8艘船上總共1024人[10]
  3. 原本舊譯為「黃商」,依據翁佳音的考證應為漳州紹安人黃明佐,為來往於馬尼拉的大商人[11]:107。1604年時也有與韋麻郎交流過[11]:10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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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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