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狱
煉獄(拉丁: Purgatorium)是天主教用來描述信徒死後靈魂是人死後自認為需要反省的地方(或狀態),是天主教教义之一。煉獄的拉丁文purgare意思是洗滌,不被大多數東正教、基督新教和基督教系的新興宗教所接納。
描述
天主教神学观点
对于炼狱,《聖經》裏沒有出現這个詞語和直接闡釋,但教廷認為《聖經》曾暗示煉獄的存在。天主教的教义認為罪分有大罪和小罪,大罪即該死罪,是使靈魂死的罪;小罪是不致於死的罪,可以在煉獄煉淨。有功德的天主教基督徒死后可以直升天堂,但天主教教條指出,信徒若在生前犯有未經寬恕的輕罪和各種惡習,靈魂就會下到煉獄受火煉,淨化後才可進天國。若在世信徒为煉獄中的靈魂虔誠祈禱、布施和請神父做弥撒,便可拯救靈魂早些離開煉獄。
圣经依据
天主教信仰承認聖經沒有直接提到「煉獄」及「最後的煉淨」,但卻不表示沒有這方面的啟示和概念,以下是有關「煉獄」的聖經章節。
- 瑪加伯下第12章45節:“何況,他還想到為那些善終的人保留下的超等報酬:這實在是一個聖善而虔誠的思想。為此,他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
- 瑪竇福音/馬太福音第5章25-26節:“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 瑪竇福音/馬太福音第12章32節:“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可得赦免;但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
- 格林多前書/哥林多前書第3章15節:“原來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誰在那根基上所建築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必要獲得賞報;但誰的工程若被焚毀了,他就要受到損失,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像從火中經過的一樣。”
- 伯多祿前書/彼得前書第1章7節:“這是為使你們的信德,得以精煉,比經過火煉而仍易消失的黃金,更有價值,好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堪受稱讚、光榮和尊敬。”
歷史
參見
- 靈薄獄
- 地狱 (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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