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珍公主

玄珍公主越南语?1289年-1340年),越南陳朝公主,陳仁宗之女,陳英宗之妹。陳朝興隆十四年(1306年),陳英宗把皇妹玄珍公主下嫁占城制旻阇耶僧伽跋摩三世),得到烏、里二(今廣平省廣治省承天順化省)作為聘禮[1],翌年更名為順州化州,納入陳朝版圖。後來制旻逝世,她本要依照占城風俗殉葬,但她最後被陳朝大臣陳克終帶走。兩人在回到大越(陳朝的正式國號)的路上私通,前後接近一年才回國。玄珍公主被逼遠嫁占城的不幸命運,受到不少人的同情。她為國家所作出的貢獻和犧牲也感動了一些越南人,他們建供奉她[2]。但亦有人認為她沒有殉夫和與人私通,違反封建道德,對她作出嚴厲譴責[3]

玄珍公主
越南陳朝公主
順化市玄珍公主廟內的玄珍公主像
封號玄珍
位號公主
出生1289年
越南陳朝昇龍
婚年1306年
婚姻名份側妃
逝世1340年
越南陳朝昇龍
親屬
父親陳仁宗
占城制旻
夫之正室不詳
夫之側室多婆西
兄弟陳英宗

遠嫁占城始末

據《大越史記全書》載,陳朝興隆九年(1301年,歲次辛丑)農曆二月,占城到陳朝進貢,時為太上皇的陳仁宗就在三月遊幸占城[4],並答應把女兒嫁給占城王制旻為。但其實,制旻當時已有王后,並娶爪哇人王女多婆西(Tapasi)為妃[5]。到興隆十三年(1305年,歲次乙巳)農曆二月,占城再派遣制蒲苔及部黨百餘人來到大越,送上金銀奇香等奇異之物,向陳朝以聘禮求請迎娶公主,朝臣皆認為不可。但陳仁宗從弟、文肅王陳道載陳克終也贊成此建議,於是陳英宗就決定把公主嫁到占城[6]

玄珍公主在翌年(歲次丙午)六月下嫁占城王制旻[7],當時朝廷內外的文人對此事頗多非議,多借漢元帝王昭君嫁到匈奴和親之事作國語詩(漢喃詩)來諷刺[8]。陳英宗以當日太上皇到占城時答應把皇女下嫁,恐失信於占城,所以不能更改成命為理由[9],決定把皇妹嫁給制旻,陳朝得到烏、里二州作為聘禮[10],興隆十五年(1307年,歲次丁未)正月把二州分別改名為順州和化州[11]。但當地人不服英宗,於是英宗命行遣段汝諧去安撫當地民眾,給他們官職和免田土租賦三年[10]

五月,占城王制旻逝世[12]。由於當地有后妃在國王死後投火壇自焚殉葬的「薩蒂」風俗,英宗恐怕公主已經遇害[13],就派當時官拜行遣尚書左僕射的陳克終和安撫鄧文如託辭弔制旻之喪,迎回玄珍公主和把占城世子制多耶帶到陳朝[14]。到了占城,陳克終等人對當地人說,若公主要投火殉葬,與其為她修齋,不如先到海濱招魂、於天邊迎靈,讓她的靈魂可以回到大越,再讓她投火壇殉死。[13]占人答應陳克終的要求,陳克終就趁機以輕奪回公主,並和她私通,直至翌年八月十八,才把公主帶回都城昇龍(今河內[15][16]。而玄珍公主不願殉夫之事則被占城視為國恥[17]

越南文名稱 (?)
國語字
越文漢字

對把公主遠嫁占城的評價

《大越史記全書》的編者、後黎朝史官吳士連對此事評論說,漢朝皇帝因為匈奴屢次侵犯邊疆,才會把宗室女封為公主嫁給單于和親,當時的儒者對皇帝把宗女嫁給外族之事也有非議,然而當時是為了停戰,讓兵民得以休息,尚算情有可原;而漢元帝則是因為呼韓邪單于來到漢朝求請為婿,漢室才會把王昭君嫁給他;因此質疑陳仁宗把女兒嫁到占城的合理性[8]。又認為,太上皇已經出家,身為當朝皇帝的英宗可以更改上皇之命,並認為他把公主遠嫁外族是為了騙取土地,之後又用計把她奪回,也是沒有誠信[18]

相關文化

雖然史書對玄珍公主的事蹟記載不多,但不少人同情她被逼遠嫁占城、成為政治婚姻犧牲者的遭遇,她的不幸也令不少文人痛心,他們就為她寫了不少漢喃詩來表達對她的同情和憐憫。但一些人站在封建道德立場,透過詩文嚴厲譴責她沒有依夫家習俗殉葬以及與人私通的行為[3]

除了時人賦詩之外,玄珍公主的事蹟在近現代也成為不少漢喃詩音樂歌曲的題材,如詩歌《餞別玄珍》(,)、《公主玄珍》(,),音樂、歌曲如《玄珍情史》(,)、《玄珍公主》(,)等。由於陳克終把她接回陳朝期間與她私通,民間就有了她和陳克終相戀的傳說,這些作品當中也有一些是以她和陳克終的愛情作為主題[19]

此外,有些人為了紀念玄珍公主為國家所作出的貢獻,遂建廟供奉,至今位於順化的玄珍公主廟已成為旅遊景點,每年均會舉辦廟會來祭祀玄珍公主,而市政府亦於2007年在當地的安西坊開設總面積28公頃玄珍公主文化中心,介紹玄珍公主的相關文化[2]胡志明市峴港市伍行山郡堅江省堅良縣都各有一條街道被命名為玄珍公主街來紀念她。

參見

參考資料

  1. Overview of History of Kingdom of Champa
  2. “玄珍公主廟”廟會結束
  3. Vietnamese Folk Literature
  4.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辛丑九年……二月占城來貢,三月上皇遊幸占城。」]
  5. 喬治·馬司培羅占婆史》第八章,臺灣商務印書館中譯本,第89頁。
  6.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乙巳十三年……二月占城遣制蒲苔及部黨百餘人奉表進金銀奇香異物求定聘禮,朝臣以為不可,獨文肅王道載主其議,陳克終贊成其議,遂決。」
  7.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丙午十四年……夏六月下嫁玄珍公主于占城王制旻。」
  8.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朝野文人多借漢皇以昭君嫁匈奴事作國語詩諷刺之,史臣吳士連曰:『昔漢高皇因匈奴數苦邊,以家人女為公主嫁單于,婚非其類,先儒非之矣;然意欲休兵息民猶可言也。元帝則因呼韓來朝請婿,漢室以王嬙賜之亦有其故也。仁宗以女嫁占城主何義乎?』」]
  9.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陳英宗)曰:『因遊幸業許之,恐失信,盍改命焉?』」]
  10.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命行遣段汝諧往定其民,先是占城主制旻以其地為納徵物羅始作紅㐌蓬等。村人不服帝,命汝諧往宣德意簡迪彼眾,授之以官,仍給田土免租賦三年以懷保之。」
  11.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丁未十五年、元大德十一年春,正月,改烏里二州為順州、化州。」
  12.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夏五月,占城主制旻卒。」
  13.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占城俗國王卒,主后入火壇以殉,帝知之恐公主遇害,遣(陳)克終等託之吊喪,且言公主火塟,則脩齋無主張,不如往海濱招魂,於天邊迎靈,魂同歸始入火壇。」
  14.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冬十月,命入內行遣尚書左僕射陳克終、安撫鄧文如,占城迎玄珍公主及世子多耶歸。」
  15.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占人從之,克終以輕舟奪之以歸,遂與之私通,遲回海道日久始至京都。」
  16.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戊申十六年……秋八月十八日玄珍公主自占城回。」
  17. Oscar Chapuis, A History of Vietnam: From Hong Bang to Tu Duc,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1995, ISBN 0-313-29622-7, 9780313296222
  18.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可也,帝當天位,而上皇已出家,帝改命斯無難矣。顧乃遠嫁非類,以實前言,旋用詐謀以奪於後,何有於信乎?」
  19. THE LOVE STORY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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