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

主要内容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及可持续的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5]

本质和核心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的概念是“要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包括4个具体方面:[6]

  1.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
  2. 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
  3. 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4. 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基本要求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7]其中又包括以下要点:[8]

  •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 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保持平稳较快的经济发展势头
    • 要把加快经济发展,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
  • 坚持“五个统筹”:
    • 统筹城乡发展
    • 统筹区域发展
    •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 统筹国内發展和对外开放

在中共十七大上,胡锦涛在其报告中又加上了第六个统筹要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9]

  • 增强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辩证思维能力
    • 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
    • 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
    • 正确认识和处理發展的平衡和不平衡的关系
    • 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发展历史

2003年4月15日,胡锦涛在广东视察时首次提出:“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同年7月28日,胡锦涛在全国防治非典的工作会议上又一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要更好地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这被认为是科学发展观一词的首次出现。[10]

2003年10月14日,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提出了“五个统筹”。该次会议将胡锦涛的讲话精神写入最后决议,科学发展观概念得到了完善,并正式被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之一。

其后,中共中央迅速组织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2004年2月29日,在研究班的结业式上,温家宝要求全党“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科学发展观提高到全党“统一思想”的高度。

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就科学发展观发表讲话,“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将科学发展观提到与“三个代表”并列,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对科学发展观最完整、最全面的阐述。

2007年11月21日,科学发展观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被写入党章

2008年9月开始,2008年9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2008年9月开始,2009年2月基本完成。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中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2009年3月开始,2009年8月基本完成。包括: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机关;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机关;中央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企业,市(地、州、盟)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第三批:2009年9月开始,2010年2月基本完成。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单位;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二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11]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上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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