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

省委书记自治区党委书记、省级市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越南共产党省委员会的首要领导人的称谓。越南稱“省委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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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省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內的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在的第一领导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形成的党政合一时期是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兼任),地位不如直轄市委書記,完整称呼是中国共产党某某省委员会书记,如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书记。不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省委书记,通常还会兼任该省人大常委會的主任。

1980年代前,长期称省委一号人物为“省委第一书记”,那时省委书记并不是一号人物。该时期,一个省委员会的领导人,依序为:第一书记、第二书记(有时还有第三书记)、书记(可能有若干个)、副书记(若干人)、候补书记(若干人)。1980年代初起,各省只设书记、副书记,其中书记为一号人物。

現在中國一个省的省长,至少均为中国共产党该省委员会排行第一的副书记。省长是省政府的一号人物、负责省内行政的日常工作,省委书记负责党内工作。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一党执政的前提下,省委负责监督政府工作并决定党员干部的人事任免权;所以省委书记仍要比省长权力更大,其任免不经过该省人大,一般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直接决定、或由当地省委全会的形式选举。但省委书记的候选人从没有被省委全会否决。

当前中共省委,有一名书记、两名副书记(新疆西藏除外)、十名常务委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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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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