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式醫療護理

在美國,管理式醫療護理 或者 管理式醫療衛生是用來描述一群活動的組合,用來降低營利性醫療衛生服務和提供醫療保險兩者的成本,而同時又能提高護理的品質(“管理式醫療護理技術”的品質) 。自 1980年代初期實施以來,這種方式已成為提供和接受美國醫療衛生的基本專有系統,並且在很大程度上並未受到 2010年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簡稱 PPACA)的影響。

…..目的是透過各種機制以減少不必要的醫療照顧成本,包括:提供激勵措施,促使醫生和患者選擇成本更低的醫療方式;對特定服務的醫療必要性做審查;提高保險受益人的費用分擔;對住院人數和住院期間做控制;為門診手術制定分攤費用的激勵措施;精選醫療衛生提供者並簽訂合同;以及對高成本醫療案件的仔細管理。這些計劃可以透過不同的機構來提供,譬如說是健康維護組織(簡稱 HMO),還有優選醫療組織(簡稱 PPO)。[1]

1973年健康維持組織法》頒布之後,管理式醫療護理在美國受到推動及增長。管理式醫療護理的技術是由 HMO 所首創,但現在已被各種私人醫療保險計劃所採用。目前在美國,管理式醫療護理幾乎無處不在,但由於這種方法在控制醫療衛生費用的總體目標方面,成果好壞參半,因此引起爭議。[2] 有關管理式醫療護理對美國醫療服務的總體影響,支持者和批評者呈現截然不同的意見,在已開發國家中,美國醫療衛生服務在品質上名列前茅,但在獲取,效率和公平三項卻是排名墊尾。[3]

歷史

普林斯頓大學社會學公共事務教授保羅·斯塔爾博士在對美國醫療衛生體系的分析(著作美國醫學的社會轉型)中說,尼克森總統在“健康維護組織之父” - 保羅·艾爾伍德的輔佐下,是美國首位主流政治領導人採取有步驟的措施,將美國醫療衛生從長期的非營利營運模式,轉變為由保險業推動的營利模式。 在國會通過《1973年健康維護組織法 》之後, HMO 快速發展,這是第一種管理式醫療護理的模式。

早期起源

在醫療保險計劃出現之前,患者只能用自付費用來取得醫療服務。[4]:2 在 1910至 1940年期間,早期的醫療保險有兩種模式:論人計酬支付模式(基本上就是 HMO 模式)和利用預付方式支付給醫療服務提供者,例如“藍十字藍盾協會”。[4]:2 最早的案例之中,有 1910年在華盛頓州塔科馬為木材加工廠提供的 “預付費用團體保險計劃”。[4]:2 藍十字協會在 1929年開始和貝勒大學醫學中心推出預付費用計劃,並在接下來的幾十年內推廣到其他醫院。這些保險計劃基本上是彼此獨立,並由各州的醫院和醫師控制,直到 1970年代成為非營利組織, 然後才轉變為諸如 Anthem之類的營利性機構[4]:4

1980年代的擴張和抑制成本膨脹

在 1980年代後期,管理式醫療護理因為透過減少不必要的住院治療,並迫使醫療服務提供者降低費率,行業變得更有效率和有競爭力,醫療服務價格的上漲受到抑制,這種模式受到廣泛認可。管理式醫療護理計劃和做法隨之在美國激增並迅速普及,但是這種快速的增長卻導致消費者的強烈反對。由於許多管理式醫療護理計劃是由營利性公司所提供,他們成本控制的方式是靠不提供服務來產生利潤。[5] 在 2004年凱撒家庭基金會所做的一次民意測驗中,大多數受訪者表示,他們相信管理式醫療護理會減少醫生花費在患者的時間,讓人在生病後,不容易看到專科醫生,反而不能顯著的節省醫療費用。自 1997年以來,這些公眾的看法在市場調查中始終維持一致。[6] 由於輿論,在 1990年代促使將近有 900項州的立法通過,用來規範管理式醫療護理。[7]

引起強烈反彈的,包括有不滿的患者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他們認為管理式醫療護理計劃,為控制成本,利用拒絕為患者提供必需的服務(甚至是在生命交關的情況下),或者是提供品質低下的服務。批評聲勢浩大,導致許多州立法,要求為這個行業立下運作標準。[5] 同時,保險公司回應公眾的要求,加上政治壓力,開始提供具有更周全網絡的其他選項 - 根據一項分析,在 1970年至 2005年之間,美國消費者直接自付的個人醫療衛生支出比率,從原來的大約 40%下降到 15%。[來源請求]

因此,消費者在此期間雖然遭逢不斷上升的醫療保費,但較低的自付費用也可能[來源請求]鼓勵消費者更多利用醫療衛生服務。目前尚無資料表明使用數量增加 - 是出於自願購買,或自選購買的服務,還是低收入公民突然獲得基本醫療服務,所造成的結果。[8]

1990年代的增長與普及

到 1990年代後期,美國的人均醫療衛生支出重新開始增漲,在 2002年左右達到高峰。[9] 雖然管理式醫療護理要求控制費用,但美國的醫療衛生支出的成長速度仍超過 GDP 的成長速度,自 1970年以來,醫療衛生支出年增長率比 GDP 快約 2.4%。[10]

然而,根據美國保險行業協會的《美國健康保險計劃》,現在有 90%的美國醫療保險投保人都登記參加某種形式的管理式醫療護理計劃。[11]國家管理式醫療護理組織目錄(The National Directory of Managed Care Organizations)》(第七版)包含有 5,279多種計劃[12],其中包括新的以消費者為導向的醫療衛生計劃,還有健康儲蓄帳戶。此外,有 26個州與管理式醫療護理組織(簡稱 MCO) 訂立合同,為老年人和殘疾人士提供長期照護。各州向提供全面護理,並自行承擔管理成本風險的 MCO,按照論人計酬支付的方式支付費用。[13]

技術

另請參閱:使用管理,和醫療必要性

管理式醫療護理最典型的形式是使用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小組或網絡,為登記加入者提供服務。這種集成的系統通常包括以下一項或多項:

  • 指定的醫生和醫療機構,被稱為提供者網絡,患者被要求或被鼓勵去利用[14][15][16][17][18]
  • 有正式的使用管理和品質改進計劃,包括疾病管理病例管理
  • 強調預防醫學,包括工作場所健康維護患者教育

這些技術可應用於網絡型的保險計劃,或者是非網絡型的。在不是網絡型的服務提供者運用管理式醫療護理,有時會被稱為“管理式保障”。

成本分擔

保險公司提供的高自付額醫療保險計劃,會激勵消費者選擇更便宜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並減少醫療衛生的使用,以便降低成本。

參考價格計劃是另一種分擔費用的方法,用這種方法,醫療保險公司將只支付一定金額,而任何超出部分都由患者自付。[19]

服務提供者網絡

聯合健康集團這樣的保險機構會定期與提供者進行合同訂約談判;合同經常會有終止的可能。[20] 備受矚目的合同糾紛會發生在全國性的提供者網絡身上,例如,2018年,聯合健康集團與一家主要的急診室醫生集團Envision Healthcare之間的糾紛。[21]

維護最新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目錄是必要的,因為聯邦醫療保險和聯邦醫療補助服務中心可以對目錄過時的保險公司處以罰款。[22] 聯合健康集團要求提供者,根據它們加入時的約定,主動把變更通知給聯合健康集團,但聯合健康集團還備有專業驗證推廣計劃(Professional Verification Outreach),會主動向提供者要求更新的訊息。[20] 而服務提供者也必須維護與其他保險機構的聯繫資訊(例如,與聯合健康集團類似的其他保險集團)。維護這些目錄所花費的總成本估計為每年 21億美金,因此業者於 2018年開始引進區塊鏈,讓目錄能夠共享,以節約複雜的維護成本。[22]

當患者從網絡外的醫生獲得醫療護理時,可能會有差額收費發生(如果醫療保險報銷的金額不足,患者必須支付差額);這在急診或住院護理中尤為常見,在這種情況下,患者可能不會被告知提供者並不在同一網絡之內。[23]

使用管理

使用管理(簡稱 UM)或稱使用審查(utilization review)是指使用管理式醫療護理技術,例如事先授權,讓付款人可以在提供醫療福利之前,利用使用循證標準或準則去評估服務的適當性,以便管理成本。 UM 標準是醫療指南,可以在醫療機構內部制定,也可從供應商處獲取,然後加以調整以適合當地條件。兩種常用的 UM 標準框架是 McKesson InterQual 標準[24] 和 MCG(之前稱為 Milliman Care Guidelines)[25]

法律訴訟

在 21世紀,商業保險付款人逐漸多次運用針對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訴訟來打擊所謂的詐欺,或者是濫用的行為。[26] 這樣的例子包括安泰人壽與一組外科手術中心之間的網絡外超額收費事件的訴訟,以及利用轉診收取回扣,最終安泰人壽獲得 3,700萬美元的賠償[26]。在安泰人壽從事訴訟的同時,其他醫療保險機構也進行類似的訴訟。[27]

管理式醫療護理組織

提供管理式醫療護理的組織有多種樣貌,不同的組織的業務模式略有不同。有些組織由醫師組成,而另外有由醫師,醫院,加上其他醫療服務提供者所組成。常見的組織架構如下:

  • 醫師群合作組合(Group practice without walls)[28]
  • 獨立執業醫師/機構協會
  • 外包管理服務組織
  • 醫師管理行政外包管理公司(Physician practice management company,簡稱 PPM)[29]

美國的管理式醫療護理行業

主要文章:美國保險公司名單#Health insurance (major medical insurance)

截至 2017年,最大的商業醫療保險機構有安泰人壽,Anthem信諾Health Care Service Corp,聯合健康集團,和Centene Corporation[30] 截至 2017年,美國有 907家醫療保險機構,[31] 排名前 10名的約佔總收入的 53%,而排名在前 100名的佔收入的 95%。[32]:70

較小型的區域性或者新的保險機構如 Oscar HealthModa Health,和Premera Blue Cross,也提供類似保險服務。

醫療服務提供者資助的醫療保險計劃也可組成綜合型服務提供系統;截至 2015年,這種機構中最大的是凱撒恆久[33]

在消費者滿意度方面,凱撒恆久是排名最前的商業醫療保險計劃,在 2018年[34],另外一項調查的結果,凱撒恆久與保險機構 Humana兩家的排名不分軒輊。[35]

截至 2017年,聯邦醫療補助(簡稱 Medicaid)和聯邦醫療保險(簡稱 Medicare)已在私人醫療保險行業佔越來越大的比率,尤其是隨著Medicare 優惠計劃的興起。[36] 截至 2018年,三分之二的 Medicaid 參加者都是經由私營保險公司管理,而私營保險公司為這種管理收取固定的費用。[37] 這些管理可能包括某種按績效計算報酬的設計;此外,可以根據當地人口健康的統計數據對簽約公司作評估,例如加利福尼亞州Medi-Cal(負責加州的 Medicaid 計劃),這個機構就責成它簽約的保險公司要改善享有加州 Medicaid 民眾的健康狀況。[38]

管理式醫療護理機構的類型

類型有幾種。它們運作方式從嚴格到較為寬鬆,有:

健康維護組織(HMO)

保羅·艾爾伍德博士在 1960年代他的“健康維護策略”中提出這個建議,HMO 概念由尼克森總統政府推廣,用來解決不斷上漲的醫療衛生費用問題,並通過《1973年健康維護組織法》。根據這項法案,經過聯邦核准的 HMO 將以收會員費(類似保費)的方式,讓會員可以到 HMO 僱用的醫生,醫生網絡,或者包括醫院在內的設施,接受醫療照顧。HMO 獲得政府特許進入市場,並接受聯邦發展資金的補助。

HMO 是在州一級根據稱為授權證書(certificate of authority,簡稱 COA)的許可證而設立,不是根據保險法獲得許可。[39] 1972年,美國全國保險專員協會內部通過一項《 HMO示範法》,目的是為美國各州提供一種示範監管結構,用於授權建立 HMO 和監督這種組織的運作。施行的時候,HMO 是一個協調的服務提供系統,為加入者同時提供財務以及醫療服務。在設計中,每個 HMO 的成員都是一個“守門人”,是負責為所分配到會員提供醫療照顧的初級照護醫師。如果需要, PCP會轉介給專科醫生。非急診的入院也需要經過 PCP的同意。通常,如果服務不是由 HMO 的僱員提供,或者由 HMO 批准,HMO 不會支付費用,但是急診情況為例外。

在不是急診情況下,卻使用到急診服務,HMO 為此所做的經濟制裁曾經是一個問題,但是現在使用仔細推敲,簡單易懂的語言,把適用於急診服務條件說明清楚之後,就很少發生受到處罰的情況。

自 1980年代以來,根據1974年僱員退休所得安全法(簡稱 ERISA)及其對州普通法侵權訴訟(與“僱員福利計劃”相關)的廣泛影響,通過私人雇主醫療保險計劃管理福利的 HMO 受到聯邦法律的保護,免受醫療事故訴訟,理由是有關 HMO 對於患者醫療護理的決定,在本質上屬於行政性,而不屬於醫療性。請參見安泰人壽 訴 Davila 案信諾 訴 Calad (Cigna v. Calad 2004)的章節。

IPA 通常設有一個理事會,來推動最佳實踐的做法。

獨立執業醫師/機構協會(IPA)

主條目:獨立執業醫師/機構協會

IPA 是與一組醫生/機構簽約為 HMO 會員提供服務的法律實體。最常見的是,這些醫生被根據論人計酬付費的方式做支付,在這種情況下,分配給個別醫生或一組醫生的會員,按照會員人數收取固定費用,不論會員是否尋求醫療護理。這類合同通常並非排他性,同樣的醫生或團隊可以與多個 HMO 簽訂合同。參與 IPA 的醫師通常還為不屬於 HMO 的患者服務,用按服務收費的方式計費。

IPA 通常設有一個理事會,來推動最佳實踐的做法。

優選醫療組織(PPO)

主條目:優選醫療組織

醫療服務提供者可以與優選醫療組織簽約,而不是與各保險公司和第三方管理機構簽約。參加的會員從與組織合作的特定專業人士接受到服務所發生的收費,比這些專業人士的標準費用低了很多。這個組織是向使用到它們網絡的保險公司收取使用費來賺錢。

使用此類計劃,與具有共付額費用分擔功能的 HMO 計劃不同,PPO 通常並沒共付額,但具有自付額共同保險兩者的特性。在提供任何理賠之前,自付額必須全額支付。支付自付額後,共同保險的福利開始適用。如果 PPO計劃是 80%的共同保險計劃,自付額為 1,000美元,則患者將支付的最高金額為 1,000美元。剩下的其他費用,保險公司將支付 80%,而患者將支付剩餘的 20%。患者或保險公司不支付超出明訂的費用,而是由醫生以折扣價的方式自己沖銷。 由於患者支付購買保險的 “第一筆錢” 中的大部分,因此 PPO 的費率是最便宜的保險類型。[40]

服務點(POS)

主條目: 服務點計劃

POS 計劃使用到上述每個計劃的某些功能。 POS 計劃的成員在使用服務的當時才會決定要使用到哪個系統。

使用這樣計劃的時候,隨著患者更多的利用到管理式醫療護理以外的功能,POS 計劃的患者就需支付更高的費用。例如,如果患者在醫療提供者網絡內尋求轉介,以用到專科醫師的服務,他們可能只會支付共付額。但是,如果他們不尋求推薦,而使用網絡外服務提供者,他們將必須支付更多的費用。

POS計劃變得越來越普及,因為與標準的 HMO 相比,它們有更多的彈性和選擇自由。

私人按服務收費(PFFS)

醫療保險基本上有兩種類型:按服務收費(補償),還有管理式醫療護理。為了滿足客戶的不同需求,保單的設計可能會從低成本到包羅多項,取決於消費者需求,偏好,以及預算。按服務收費是一種傳統的醫療保險的保單:保險公司為被保險人接受的每項服務支付給醫事人員。不同的保險計劃給予消費者在醫生和醫院方面有廣泛的選擇。

按服務收費有基本和主要的醫療保障類別。基本保障覆蓋住院病房,醫院服務,護理和用品的費用,醫院內外的手術費用,以及給醫生看診的費用。主要醫療保障涵蓋嚴重疾病和受傷的費用,這些病症通常需要長時間的治療,加上康復期。基本醫療保險和主要醫療保險的總和被稱為綜合醫療保險計劃。有些服務並未被覆蓋。

補償性保險計劃中的管理式醫療護理

現在,許多“傳統”或“補償性”的醫療保險計劃都包含一些管理式醫療護理的功能,例如非急診入院的預先許可以及使用管理(使用審查)。這樣的保險計劃有時被稱為“管理式的補償”計劃。

影響

關於管理式醫療護理所產生的總體影響,仍存有廣泛的爭議。支持者認為,它提高效率,改善總體標準,並導致對關聯和品質有更好的理解。他們說,護理成本與品質之間並沒有一致,直接的關聯,並指出在 2002年 Juran 顧問公司[41]的一項研究估計,由過度使用(不必要的醫療照顧),濫用,和浪費,所造成的 “劣質成本” 佔美國全部醫療衛生支出的 30%。[9] 新興的循證醫學方法正被運用來確定,看是否低成本藥物可能實際上更會有效。

批評管理式醫療護理的人認為,這種“以營利為目的”的醫療護理是種不成功的衛生政策,因為它導致高昂的醫療衛生費用(某些最大的 HMO 的間接費用增加高達 25-33%),導致未有醫療保險覆蓋者的數量增加,造成醫療衛生提供者離開,並且降低品質(在國家品質保證委員會(簡稱 NCQA)的 14個品質指標中,全數降級)。[42]

最常見的管理式醫療護理支付方式 - 論人計酬付款,將醫療衛生提供者置於微型醫療保險公司[43](通常適用於發展中國家)的角色,承擔管理患者未來不可知醫療費用的責任。像個人消費者一樣,小型保險公司的年度費用波動比大型保險公司為大。 “專業護理人員保險風險”這個名詞[44][45] 標明醫療保險效率低下的情況,這種效率低下是因為風險轉移給醫療服務提供者,而醫療服務提供者必須在接受論人計酬付款的同時,還要購買保險來覆蓋自己的風險。

正如湯瑪斯·考克斯(Thomas Cox)在 2006年所說,如果讓管理式醫療護理組織相對於保險公司,沒有價格上的競爭力,它們就無力為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風險提供充分的補償。 湯瑪斯·考克斯在他 2010的作品(Legal and Ethical Implications of Health Care Provider Insurance Risk Assumption)[46] 中說,規模較小的保險公司比大型保險公司具有較低的合理利潤,比大型保險公司有較高的損失概率,能為受保人提供的福利較低,並且有較高的盈餘的要求。所有這些影響都不利於醫療服務提供者自身承擔風險。

績效評估

隨著管理式醫療護理的普及,醫療衛生品質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 1973年健康維持組織法》包括一項自願的 “聯邦資格認證” 計劃,這項計劃廣受歡迎,但隨著時間過去,這一角色大部由國家品質保證委員會(NCQA)接管,NCQA 於 1991年開始做認證的工作。[4]:19 認證通常是因為雇主的期望或要求而做。[4]:19 醫療有效性數據和資訊彙整(簡稱 HEDIS)是一套重要的衡量標準,美國各州和 Medicare 通常都要求根據它作報告;[4]:19 截至 2017年,HEDIS 收集的資料涵蓋到受保人計劃的 81%。[47]

績效評估可能會增加醫生的工作負擔;截至 2017年,估計美國有 900項績效評估,其中 HEDIS 佔 81項,醫療服務提供者用到電子健康記錄和手動數據輸入方式來製作數據。[47] 除了 NCQA,其他參與品質保證的組織包括醫療機構認證聯合委員會使用審查認證委員會,醫師績效改進組合(Physician Consortium for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簡稱 PCPI)和美國醫療保健研究與質量局,這些組織會利用國家品質論壇進行協調。[48]

在 2006年和 2007年,利用 HEDIS 指標針對 優惠 Medicare 和 Medicare 按服務收費計劃作比較報告,結論是各有優劣。[49]

非管理式的醫療護理

從 1990年代即存在的法國醫療系統被稱為“非管理式”的系統,患者可以自行選擇服務提供者,而無需像在美國一樣的需要有網絡,並要進行使用審查。[50]

另請參見

參考文獻

  1. Managed Care Programs. 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
  2. WHAT IS MANAGED HEALTH CARE? by Christine Tobin
  3. (PDF). The Commonwealth Fund. June 2014 [August 5, 2018].
  4. (PDF). . Kongstvedt, Peter R. (Peter Reid) 6th. Burlington, MA: Jones and Bartlett Learning. 2013. ISBN 9781449653316. OCLC 759084209.
  5. The backlash against managed care, Nation's Business, July 1998, accessed 2007-10-05
  6. Kaiser Public Opinion Spotlight: The Public, Managed Care, and Consumer Protections 存檔,存档日期2007-10-22., June 2004, accessed 2007-10-05.
  7. . National Council on Disability.
  8. Health Care Costs: A Primer 存檔,存档日期2007-11-27., Kaiser Family Foundation Health Care Marketplace Project, August 2007, accessed 2007-10-05
  9. The Factors Fueling Rising Healthcare Costs 2006 存檔,存档日期2007-11-27., report prepared by Price Waterhouse Coopers for America's Health Insurance Plans, January 2006, accessed 2007-10-05
  10. Trends in Health Care Costs and Spending, Kaiser Family Foundation Health Care Marketplace Project, September 2007, accessed 2007-10-05
  11. . HealthDecisions.org. America's Health Insurance Plans. [2007-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已忽略未知参数|url-status= (帮助)
  12. https://www.amazon.ae/National-Directory-Managed-Organizations-Seventh/dp/188236483X
  13. . Agency for Healthcare Research and Quality. 2014-04-09 [2014-04-14].
  14. Managed Care: Integrating the Delivery and Financing of Health Care – Part A, Health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1995, page 9 ISBN 1-879143-26-7
  15. The value of provider networks and the role of out-of-network charges in rising health care costs: A survey of charges billed by out-of-network physicians, 存檔,存档日期2012-02-26. America's Health Insurance Plans, August 2009
  16. Gina Kolata, "Survey Finds High Fees Common in Medical Care ," The New York Times, August 11, 2009
  17. Peter R. Kongstvedt, "The Managed Health Care Handbook," Fourth Edition, Aspen Publishers, Inc., 2001, page 3, ISBN 0-8342-1726-0
  18. Margaret E. Lynch, Editor, "Health Insurance Terminology," Health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1992, ISBN 1-879143-13-5
  19. . sourceonhealthcare.org. [2019-06-04] (美国英语).
  20. (PDF). United Healthcare. [2018-11-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11-25). 已忽略未知参数|url-status= (帮助)
  21. . www.uhc.com. [2018-11-25] (英语).
  22. . Healthcare Finance News. [2018-11-25] (英语).
  23. . www.healthaffairs.org. [2019-04-16]. doi:10.1377/hblog20180924.442050 (不活跃 2020-08-24) (英语).
  24. Mitus, A. J. (2008). The birth of InterQual: evidence-based decision support criteria that helped change healthcare. Prof Case Manag, 13(4), 228-233
  25. Sebastian, Michael. . AdAge. January 27, 2014 [April 14, 2018].
  26. Argiropoulos, Anthony; Herschman, Gary W.; Gibson, William; Kuder, rew. . Epstein Becker & Green. [2019-04-16]. Lay summary (PDF) (美国英语).
  27. . AIS Health. 2017-03-20 [2019-04-16] (美国英语).
  28. https://medical-dictionary.thefreedictionary.com/group+practice+without+walls
  29. https://www.99mgmt.com/blog/physician-practice-management
  30. Haefner, Morgan. . www.beckershospitalreview.com. [2018-11-25] (英国英语).
  31. . www.iii.org. [2019-06-24].
  32. (PDF). FEDERAL INSURANCE OFFICE, 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33. . Modern Healthcare. 2011-09-07 [2019-05-27] (英语).
  34. . www.beckershospitalreview.com. [2019-05-18].
  35. . www.beckershospitalreview.com. [2019-05-18].
  36. . Modern Healthcare. 2019-03-29 [2019-05-27] (英语).
  37. . NPR.org. [2019-05-27] (英语).
  38. Terhune, Chad. . California Healthline. 2017-02-09 [2019-05-27] (美国英语).
  39. Peter R. Kongstvedt, "The Managed Health Care Handbook," Fourth Edition, Aspen Publishers, Inc., 2001, page 1322 ISBN 0-8342-1726-0
  40. (PDF). web.archive.org. September 27, 2007.
  41. https://www.juran.com/about-us/
  42. (Himmelstein, Woolhandler, Hellander, Wolfe, 1999; HMO honor roll, 1997; Kuttner, 1999)
  43. https://bmcpublichealth.biomedcentral.com/articles/10.1186/s12889-016-2937-9
  44. Cox, T. (2006). Professional caregiver insurance risk: A brief primer for nurse executives and decisionmakers. Nurse Leader, 4(2): 48–51.
  45. . web.archive.org. November 30, 2009.
  46. Cox, T. (2010). Legal and ethical implications of healthcare provider insurance risk assumption. JONAS Healthcare Law, Ethics and Regulation. 12(4): 106–16.
  47. . Managed Care magazine. 2017-01-14 [2019-06-12] (英语).
  48. McIntyre, Dennis; Rogers, Lisa; Heier, Ellen Jo. . Health Care Financing Review. 2001, 22 (3): 7–21. ISSN 0195-8631. PMC 4194707. PMID 25372047.
  49. Brennan, Niall; Shepard, Mark. .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Managed Care. 2010-11-01, 16 (11): 841–848. ISSN 1936-2692. PMID 21348555.
  50. Rodwin, Victor. . Health Policy Reform, National Variations, and Globalization. 1996: 39–58. Lay 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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