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阿曼王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辦事處負責推動臺灣與阿曼之間的雙邊關係,以及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领事相關業務,並提供僑民服務與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國大使館[4][3]

駐阿曼王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成立時間1977年1月
類型 駐外代表處實質大使館
總部Way no.1528,Villa no. 2058 Madina Al Alam, Oman[1]
23.6068447°N 58.4681221°E / 23.6068447; 58.4681221
服務地區
 阿曼
代表
陳柏秀[註 1][3]
上級組織
中華民國外交部
網站www.roc-taiwan.org/om

駐阿曼王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阿拉伯语:英語:)是中華民國政府派駐的代表機構。

阿曼政府派駐臺灣的代表機構則是阿曼王國駐華商務辦事處(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Sultanate of Oman-Taiwan)。[5][註 2]

歷史[6]

1977年1月11日,中華民國於首都马斯喀特設立具大使館性質駐阿曼王國商務代表團,3月31日正式成立。

1979年4月27日,商務代表團關閉。9月6日,改設立遠東貿易中心駐阿曼代表處

1991年7月1日,更名為駐阿曼王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Muscat, Oman)。[3]

注釋

  1. 2012年9月,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
  2. 截至2021年2月,非邦交國駐臺灣機構使用駐「華」名稱的有:奈及利亞、阿曼。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9年12月31日.
  2. 陳培煌. . Yahoo!奇摩. 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4.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6.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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