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
黎棟國,GBS,IDSM,JP(英語:,1951年11月12日-),籍貫廣東順德北滘,於英屬香港長大,前香港特別行政區保安局局長。
黎棟國 Lai Tung-kwok GBS IDSM J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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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第4任保安局局長 | |
任期 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 |
行政长官 | 梁振英 |
前任 | 李少光 |
继任 | 李家超 |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3任入境事務處處長 | |
任期 2002年7月1日-2008年4月6日 | |
行政长官 | 董建華 → 曾蔭權 |
保安局局長 | 葉劉淑儀 → 李少光 |
前任 | 李少光 |
继任 | 白韞六 |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英屬香港 | 1951年11月12日
国籍 | 中国(香港) |
政党 | 新民黨 |
签名 |
簡歷
黎棟國原籍廣東順德北滘,成長於香港,於瑪利諾神父教會學校小學部(1957年至1963年)、瑪利諾神父教會學校(1963年至1968年)[1]、倫敦大學國際課程法學士畢業,於1973年12月投考加入人民入境事務處成功,成為助理入境事務主任,他於1980年9月獲晉升為入境事務主任,於1986年9月獲晉升為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於1990年2月獲晉升為總入境事務主任,於1992年5月獲晉升為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於1995年10月獲晉升為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於1997年4月獲晉升為高級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於1999年2月獲晉升為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於2001年1月獲晉升為入境事務處副處長,於2002年7月至2008年4月擔任入境事務處處長。
2008年至2010年年度,黎棟國擔任母校瑪利諾神父教會學校校友會主席。
2009年10月22日,黎棟國獲委任為保安局副局長,於2012年7月1日起接替李少光擔任保安局局長。[2]
2018年1月,黎棟國獲選為第13屆港區全國政協委員。[3]
2018年8月,加入新民黨任常務副主席。
爭議
「酒後強姦論」
黎棟國於2013年5月14日出席撲滅罪行委員會記者會上談及近期強姦罪案數字上升及接受英文傳媒訪問時,表示「Some of these cases also involved the victims being raped after drinking quite a lot of alcohol, so I would appeal that young ladies should not drink too much。」(部份個案的受害人被強姦前曾經飲用大量酒精,我因此呼籲年青女性不要飲酒過量。)此番言論觸動婦女權益團體神經;民主黨黃碧雲認為黎棟國之言論冒犯女性,要求他收回。[4]保安局發言人於同月15日解釋,黎棟國的言論旨在突出相關個案的作案手法,疑犯大多看準飲用了過量酒精的女性,因應女性的自我保護能力驟降而犯案,故此呼籲女士盡量少飲酒,保持清醒以防止有人乘機施毒手。發言人強調,黎棟國無意將罪名推委於受害人身上[5]。同月16日,黎棟國解釋他並無任何意思將任何的責任加諸在受害人身上[6][7][8][9][10]。
參考資料
- . 瑪利諾神父教會學校. 6月6日 [2018-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6).
- . 香港政府. [2012-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20).
- . 立場新聞. 2018-01-25 [2018-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 . 香港電台. 2013-05-16 [2013-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5).
- 籲少女飲少杯免被姦 黎棟國失言捱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蘋果日報》 2013年5月16日
- 黎棟國:「酒醉被姦」非針對受害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成報》 2013年5月17日
-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澄清飲酒被姦言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大公報》 2013年5月16日
- 飲酒論捱批 黎棟國:虛心聆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經濟日報》2013年5月17日
- 籲少飲酒遭誤解 黎棟國「好唔安樂」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文匯報》 2013年5月17日
- 瑪利諾神父教會學校校友要求「舊生」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下台
- . 蘋果日報. 2015年1月8日 [2015年1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月11日).(繁體中文)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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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少光 |
入境事務處處長 2002年—2008年 |
繼任: 白韞六 |
首任 | 保安局副局長 2009年11月2日—2012年6月30日 |
繼任: 李家超 |
前任: 李少光 |
保安局局長 2012年7月1日— 2017年6月30日 |
繼任: 李家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