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綜合大樓

立法會綜合大樓
立法會綜合大樓
概要
归类政府/公共建築
地點 香港金鐘立法會道1號
坐标22°16′51.64″N 114°9′58.69″E
起造日2008年2月
兴建期2011年9月
开放日2011年10月12日
造价49.4億港元(約7億美元)
金門協興
香港立法會
管理者香港立法會
高度
高度議會樓:33.3米
辦公室樓:57.5米
技术细节
结构系统鋼筋、混凝土
建筑面积38905平方米[1]:3
层数議會樓(包括地庫):5層
辦公室樓(包括地庫):11層
设计与建造
主承包商金門建築協興建築有限公司
网站
www.legco.gov.hk
地圖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2樓觀景廊
宴會廳
辦公室樓

立法會綜合大樓英語:)位於香港香港島金鐘立法會道1號[2],為香港立法會的會議場館。[3]

歷史

1985年起,立法局及香港主權移交後的立法會均在中環昃臣道舊最高法院大樓舉行會議。

1998年起,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一直爭取為立法會興建一座專用大樓。2005年年中,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透過《行政長官施政報告》宣布,恢復將中區政府合署和立法會大樓遷至添馬艦的計劃,添馬艦發展工程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後於2008年展開[4][5][6],於2011年10月4日通過會議運作測試,於同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啟用及舉行會議。[7]

2011年10月11日,一名29歲工人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通往B1地庫停車場通道進行爬梯維修燈箱系統時,觸電重傷,被送往醫院後陷入昏迷,延至同月14日凌晨終告不治,成為搬遷添馬艦發展工程中第一名死者[8]

2012年2月11至12日,立法會綜合大樓首次舉行開放日。

2014年6月,在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示威期間,立法會綜合大樓首次遭受有組織人士破壞,大門及玻璃門至少兩度被毀壞及撞碎。為求安全,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就此進行檢討,立法會秘書處於同年7月以逾20萬港元委託保安顧問檢討立法會綜合大樓的保安措施,立法會秘書處平衡各方面考慮後,僅接納了部分建議,於2015年3月3日正式提出及徵詢全體立法會議員的意見,包括在立法會停車場出入口、立法會東面出入口及花園設置3米高的金屬鐵閘、在保安亭亭外安裝金屬防撞柱、在立法會花園亦會裝一幅3米高、由金屬混合環境保護木條製成的圍欄、部分玻璃門後亦會設置電動捲閘,並且建議設置黃、紅警示制度,以要求警察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候命(包括規定所有進入者均需要接受安全檢查,經過身份核實後才可以進入)及採取行動[9][10]。2015年3月,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就建議徵詢全體立法會議員意見,67名回覆者中逾40名表示支持,因而落實相關措施[11]

2019年7月1日的七一大遊行期間,有大量示威者用長鐵通紙皮車等硬物破壞大樓的玻璃門[12],在當天晚上九點,示威者撬開鐵閘[13],闖入大樓破壞,包括區徽、回歸後3位立法會主席相片、建制派議員座位投票機、影印機電視機電腦等設施,然而圖書館文獻則沒有損毁。[14]他們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撤回逃犯條例、收回暴動定義、撤銷反逃犯條例抗爭者的控罪、徹底追究警隊濫權情況、2020年全面普選立法會。[15][16][17]

設計

添馬艦工程由金門協興聯營投得。立法會綜合大樓的設計理念為「玻璃圍合的圓錐」,象徵透明、包容及充滿創意動力,也結合「嚴肅謹慎」和「包容開放」兩種元素,「方」象徵收斂,「圓」象徵變化,體驗了中國傳統天圓地方的建築概念[18][19][4]。立法會綜合大樓與政府總部、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和休憩設施展現「門常開、地常綠、天復藍、民永繫」。

樓層分布

樓層設施平面圖
G/F
  • 立法會廣場
  • 立法會花園
  • 展覽區
  • 公共申訴辦事處
  • 紀念品店
  • 影片放映區
  • 訪客分享區
  • 立法會圖書館(含議員閱覽區)
  • 兒童學習室
  • 餐廳
GM/F
  • 立法會檔案館
  • 立法會圖書館(議員閱覽區)
  • 秘書處職員辦公室
1/F
  • 立法會主席辦公室 (101室)
  • 秘書長辦公室
  • 法律顧問辦公室
  • 秘書處職員辦公室
  • 新聞發佈室1A, 1B
  • 會議廳(會議廳面積達800平方米,設計最大的容納量為120席坐位)
  • 會議廳前廳
  • 電視台/電台室
  • 宴會廳(只供議員及嘉賓)
1M/F
  • 會議廳前廳
  • 記者室
  • 電視台/電台室
  • 秘書處職員辦公室
2/F
  • 觀景廊
  • 公眾/記者席(會議廳)
  • 會議室1-4(會議室2可分為2A及2B)
  • 傳媒休憩區
  • 秘書處職員辦公室
3/F
  • 教育廊
  • 歷史長廊
  • 教育活動室
  • 公眾/記者席(會議室1-4)
  • 秘書處職員辦公室(議會事務部、法律事務部、資料研究部)
  • 會議室318
4/F
  • 秘書處職員辦公室
5/F
  • 海景角
  • 咖啡角
  • 會議室502、505、506
  • 議會活動室
  • 天台花園(只供議員及嘉賓)


立法會議員辦公室 (2011-2012)

樓層設施
10/F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9
1010
1011
1012
1013
黃毓民
1014
陳偉業
1017
1018
1019
梁國雄
9/F901
馮檢基
902
李國麟
903
何秀蘭
904
梁耀忠
905
李卓人
906
張國柱
909
涂謹申
910
劉慧卿
911
何俊仁
912
李永達
913
鄭家富
914
李華明
917
黃成智
918
張文光
919
甘乃威
8/F801
林大輝
802
譚偉豪
803
陳健波
804
葉劉淑儀[20]
805
陳茂波
806
梁家騮
809
何鍾泰
810
湯家驊
811
梁家傑
812
余若薇
813
吳靄儀
814
陳淑莊
817
方剛
818
張宇人
819
劉健儀
7/F701
霍震霆
702
李鳳英
703
黃宜弘
704
劉秀成
705
詹培忠
706
梁美芬
709
石禮謙
710
梁君彥
711
劉皇發
712
林健鋒
713
梁劉柔芬
714
謝偉俊
717
李國寶
718
719
6/F601
602
603-606
王國興黃國健葉偉明潘佩璆
609
陳克勤
610
黃定光
611
李慧琼
612
黃容根
613
張學明
614
陳鑑林
617
譚耀宗
618
劉江華
619
葉國謙
1/F立法會主席辦公室(101)
曾鈺成

立法會議員辦公室(2012-2016)

^ 2016年離任的議員
$ 2016年成功連任,但第六屆任期內離任的議員
& 2016年離任,因第六屆的補選而成功重返立法會的議員

樓層設施
10/F1001
黃毓民^
1002
陳偉業^
1003
陳志全
1004-1006
秘書處
1009
陳婉嫻^
1010
黃國健
1011
王國興^
1012
麥美娟
1013
鄧家彪^
1014
郭偉强
1017
張超雄
1018
范國威&
1019
梁國雄$
9/F901
馮檢基^
902
李國麟
903
何秀蘭^
904
梁耀忠
905
李卓人^
906
張國柱^
909
涂謹申
910
劉慧卿^
911
何俊仁^
912
黃碧雲
913
單仲偕^
914
胡志偉
917
莫乃光
918
梁繼昌
919
葉建源
8/F801
林大輝^
802
謝偉銓&
803
陳健波
804
葉劉淑儀[21]
805
田北辰
806
梁家騮^
809
毛孟靜
810
湯家驊
(至2015年9月30日)
楊岳橋
(2016年2月29日起)
811
梁家傑^
812
郭家麒
813
郭榮鏗
814
陳家洛^
817
方剛^
818
張宇人
819
田北俊^
7/F701
石禮謙
702
潘兆平
703
廖長江
704
吳亮星^
705
張華峰
706
梁美芬
709
盧偉國
710
梁君彦
711
劉皇發^
712
林健鋒
713
馬逢國
714
謝偉俊
717
易志明
718
鍾國斌
719
姚思榮
6/F601
曾鈺成^
(預留,未使用)
602
李慧琼
603
梁志祥
604605
蔣麗芸
606
葛珮帆
609
陳克勤
610
黃定光
611
何俊賢
612
鍾樹根^
613
陳恒鑌
614
陳鑑林^
617
譚耀宗^
618619
葉國謙^
1/F立法會主席辦公室(101)
曾鈺成^

立法會議員辦公室 (2016-2020,初版)

樓層設施[22]
10/F1001
梁頌恆
1002
游蕙禎
1003
陳志全
1004
1005
1006
1009-1013
黃國健何啟明陸頌雄郭偉强麥美娟
1014
陳沛然
1017
張超雄
1018
邵家臻
1019
梁國雄
9/F901
朱凱廸
902
李國麟
903
姚松炎
904
梁耀忠
905
羅冠聰
906
鄺俊宇
909-914
涂謹申林卓廷尹兆堅黃碧雲許智峯胡志偉
917
莫乃光
918
梁繼昌
919
葉建源
8/F801
吳永嘉
802
803
陳健波
804
葉劉淑儀[23]
805
田北辰
806
容海恩
809
毛孟靜
810
楊岳橋
811
譚文豪
812
郭家麒
813
郭榮鏗
814
陳淑莊
817
邵家輝
818
張宇人
819
7/F701
石禮謙
702
潘兆平
703
廖長江
704
陳振英
705
張華峰
706
梁美芬
709
盧偉國
710
梁君彦
711
劉業強
712
林健鋒
713
馬逢國
714
謝偉俊
717
易志明
718
鍾國斌
719
姚思榮
6/F601
周浩鼎
602
李慧琼
603
梁志祥
604
劉國勳
605
蔣麗芸
606
葛珮帆
609
陳克勤
610
黃定光
611
何俊賢
612
張國鈞
613
陳恒鑌
614
柯創盛
617
618
619
 
1/F立法會主席辦公室(101)
梁君彦

立法會議員辦公室 (2016-2021)

樓層設施
10/F1001
鄭松泰
1002
陳志全
(至2020年9月30日)
1003
游蕙禎
(至2016年11月15日)
1004
梁頌恆
(至2016年11月15日)
1005
1006
1009
劉小麗
(至2017年7月14日)
1010
黃國健
1011
何啟明(至2020年6月1日)
1012
陸頌雄
1013
郭偉强
1014
麥美娟
1017
張超雄
(至2020年11月30日)
1018
邵家臻
(至2020年11月30日)
1019
梁國雄
(至2017年7月14日)
9/F901
羅冠聰
(至2017年7月14日)
區諾軒
(2018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12月17日)
902
李國麟
(至2020年11月30日)
903
朱凱廸
(至2020年9月30日)
904
梁耀忠
(至2020年11月30日)
905
姚松炎
(至2017年7月14日)
范國威
(2018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12月17日)
906
鄺俊宇
(至2020年11月30日)
909
涂謹申
(至2020年11月30日)
910
林卓廷
(至2020年11月30日)
911
尹兆堅
(至2020年11月30日)
912
黃碧雲
(至2020年11月30日)
913
許智峯
(至2020年11月12日)
914
胡志偉
(至2020年11月30日)
917
莫乃光
(至2020年11月30日)
918
梁繼昌
(至2020年11月11日)
919
葉建源
(至2020年11月30日)
8/F801
陳沛然
802
吳永嘉
803
陳健波
804
葉劉淑儀[24]
805
容海恩
806
田北辰
809
毛孟靜
(至2020年11月13日)
810
楊岳橋
(至2020年11月11日)
811
譚文豪
(至2020年11月30日)
812
郭家麒
(至2020年11月11日)
813
郭榮鏗
(至2020年11月11日)
814
陳淑莊
(至2020年9月30日)
817
邵家輝
818
張宇人
819
謝偉銓
(2018年3月12日起) 
7/F701
石禮謙
702
潘兆平
703
廖長江
704
陳振英
705
張華峰
706
梁美芬
709
盧偉國
710
梁君彦
711
劉業強
712
林健鋒
713
馬逢國
714
謝偉俊
717
易志明
718
鍾國斌
719
姚思榮
6/F601
陳克勤
602
李慧琼
603
梁志祥
604
黃定光
605
蔣麗芸
606
葛珮帆
609
陳恒鑌
610
周浩鼎
611
何俊賢
612
劉國勳
613
張國鈞
614
柯創盛
617
何君堯
618
陳凱欣
(2018年11月26日至2020年9月18日)
619
鄭泳舜
(2018年3月12日起) 
1/F立法會主席辦公室(101)
梁君彦

註:六名立法會議員(包括游蕙禎、梁頌恆、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姚松炎)分別於2016年11月15日及2017年7月14日被法庭裁定宣誓時違反基本法第104條而先後被撤銷議員資格。
五名立法會議員(包括鄭泳舜、區諾軒、范國威、謝偉銓、陳凱欣)分別於2018年3月11日及2018年11月25日補選中當選,當中區諾軒及范國威於2019年12月17日、陳凱欣於2020年9月18日被法庭裁定選舉時行政程序出錯而被撤銷議員資格。
何啟明因為就任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於2020年6月1日辭職。

爭議

採訪安排

2011年10月12日及13日,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宣讀《2011至2012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及出席答問大會時,場內保安被指控阻礙記者接觸採訪對象,包括比較過去記者能夠自由採訪高級官員,甚至可以追訪高級官員至他們登上座駕為止,惟現今記者卻被困在環境狹窄的採訪區,只能夠目送高級官員離場。此外,過去記者可以在立法會走廊與立法會議員攀談,不過現時記者只能夠在採訪區範圍活動,只能夠隔着保安人員所組成的人鏈與立法會議員交談;而在鄰近停車場的示威區,記者亦被要求留在記者區採訪,惟從該處無法清楚拍攝示威情況。有攝影記者離開記者區拍攝時,更曾經被保安人員包圍,甚至從後攬腰和按下鏡頭;有記者採訪警察抬走示威者時,被保安人員所組成的人鏈及設置鐵馬阻撓。時任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對事件表示震驚及已與保安主管表達關注。她對受到影響的記者致歉,又表明許多保安人員都是新聘請回來,他們未掌握自己的位置及對工作角色有所誤解,自己對此感到有點失望及不開心。

立法會於同月15日舉行工作坊,向保安人員解釋工作安排,以避免再有雷同的事件再次發生。同月22日立法會再舉行會議,邀請無出席的保安人員講解如何協助記者採訪。立法會又成立小組,商討在立法會外的示威區的採訪安排。時任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劉健儀表示,立法會搬往立法會綜合大樓後,新聘的保安員可能不熟悉立法會運作及環境,以致出現阻撓記者採訪事件,承認需要對此加強培訓。她認為,立法會綜合大樓運作初期難免有不暢順的地方,希望日後改善。

香港記者協會則去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立法會綜合大樓的通道設計有區隔記者與議員之嫌,例如連接會議廳樓層的升降機只容許高級官員和立法會議員使用,記者則需要使用樓梯或者電樓梯,令到記者難以追訪高級官員和立法會議員,嚴重窒礙傳媒採訪。[25]

增強保安管制

自從2019年7月1日衝入立法會事件發生後,建制派要求增強立法會保安。行管會其後落實保安專家建議,在立法會大樓地下入口,1樓和2樓電梯位置加裝1.8米高的閘機。而戶外廣場的臨時水馬陣在2021年1月正興建圍欄同花槽,原有的花園消失,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批評目前立法會正「興建一所監獄通過惡法」,質疑浪費公帑。[26]

重大事件

2014年立法會衝擊事件

2014年6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繼續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工程撥款,面對泛民議員提出大量臨時動議拉布,主席吳亮星晚上突宣佈「剪布」,激發在場外集會的逾千名村民及市民不滿,三路衝擊立法會綜合大樓,有玻璃門被打至破裂,大樓外牆的磚更被鐵馬撞穿,在大樓內佈防的警員以警棍和胡椒噴霧武力阻止。雙方對峙之際,吳以治安問題為由休會。撥款表決暫緩,但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稱絕不撤回撥款申請。到6月14日凌晨2時許,警方開始在立法會門前清場,逐一抬走示威者。示威者手挽手築成人鏈躺在地上,有示威者和警方推撞。最終凌晨4時完成清場,警方指集會高峰期有900人參加,清場時移走了190人,使用了18次胡椒噴霧,並拘捕21人,六名立法會保安員與四名警員受傷,政府高層譴責示威者的行為。

2014年11月19日凌晨,一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聲稱要阻止網絡23條審議,示威者用鐵馬及磚毀壞玻璃門及外牆,大批警員到場制止,雙方衝突,警員多次施放胡椒噴霧。警方稱事件中有三名警員受傷,至今拘捕六人。立法會回應指當日沒有相關的議程,大會要改期進行,警方、政府及議會各黨派強烈譴責暴力行為。

2019年7月立法會衝擊事件

晚上8時55分,示威者以鐵枝撬捲閘衝後成功衝入立法會綜合大樓
梁繼平在會議廳拉低口罩發表《香港人抗爭宣言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前主席范徐麗泰畫像被拆下,港英管治時代最後一屆立法局主席黃宏發畫像得以保留

2019年7月1日,數十名示威者在下午2時左右於立法會添美道入口突然情緒激動,手持大鐵枝和以鐵籠車多度撞向立法會綜合大樓的落地玻璃,大樓落地玻璃碎裂,其後更有示威者推住一架廢紙回收鐵籠車,撞向落地玻璃。[27]約百名手持盾牌的警員在立法會大樓內戒備,並舉出紅旗警告,要求示威者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防暴警員其後透過鐵閘,向示威者噴胡椒水劑,示威者以雨傘阻擋。多名民主派議員呼籲示威者停止衝擊大樓及冷靜,[28]立法會議員甚至一度下跪哀求示威者不要再衝撞,但無法勸阻示威者衝破立法會玻璃大門 [29]

立法會主席發聲明強烈譴責相關暴力行為,並批評示威者以手推鐵車和鐵枝等硬物破壞立法會大樓多處地方,透露已就此要求警察協助。[30]

傍晚6時30分,示威者多次以鐵籠車撞擊立法會玻璃門第一道防線,之後在晚上9時以鐵枝撬捲閘衝後成功衝入立法會綜合大樓。原先大批防暴警察突然離開。

到晚上9時21分,示威者前往一樓立法會會議廳,並將會議廳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前主席范徐麗泰畫像噴上黑油並將其踩爛,前主席曾鈺成肖像則被示威者破壞且帶離立法會大樓,並被傳媒在夏愨道街頭發現,而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施偉賢的肖像未有損毀。示威者於會議廳內四處噴漆寫上訴求,包括立法會主席椅背被噴黑「釋放義士」字眼;而牆上香港區徽亦被噴黑,留下「香港特別行政區」字句,並在主席枱上掛上香港旗,豎起「沒有暴徒祗有暴政!」橫額。而牆上寫上「取消功能組別」、「釋放義士」、「反送中」、「黎明跳樓自殺死亡」、「神舟十二號」、2019大事回顧、2019難忘記等訴求。其後在立法會主席椅前方放上四張黑白照,分別為特首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31]。6名示威者在場宣讀宣言,除了4個訴求外,亦包括盡快實行雙普選。

而立法會大堂外掛上「警察暴力濫權可恥 即時釋放被捕人士」和「示威抗議非暴力 誓守法治反送中」等標語。牆壁寫上「釋放黎明跳樓自殺死亡」、「時代革命」、「神舟十二號」、「2019大事回顧」、「2019難忘記」字句。[32]示威者在立法會餐廳內的雪櫃拿飲品後,亦留下金錢,用紙寫上「我們不是賊人 不會不問自取」。[33]

而大樓內多處設施被破壞,立法會入口玻璃門完全粉碎,大堂有人以雞蛋擲向立法會的徽號,會議廳前廳的牆上噴上「真普選」、「永不屈服」、「官逼民反」等字,電視機被損毁。職員辦公室被搗亂,文件散在地上,影印機、文件架和電腦遭推跌。升降機大堂和閉路電視的設備亦被破壞。

有示威者亦以鐵籠車撞破立法會圖書館玻璃,其後有人寫上「保護圖書 不可破壞」的告示牌。圖書館內大概完好無缺,但檔案室被搗亂,有部分機密文件散落地下。而公眾教育區雜物散落一地,而紀念品店其中一個的玻璃框被破壞,但有示威者貼上字條提醒大家不要損壞。保安室內大批職員門卡及電腦硬碟被偷走。[34]

警方於晚上10時許公布即將清場後,有4名示威者願意堅持留守會議廳,在11時40分,數十名示威者折返大廳,高呼「一齊走」,並拉走4名堅持留守的示威者,以免有人落入警察手中。

警方在凌晨成功清場後,開始全面搜查立法會大樓各部分,包括洗手間,未有發現示威者。但只容許傳媒繼續採訪,其他人不容許進入。

事件發生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於翌日清晨4時在灣仔警察總部會見傳媒,林鄭月娥批評示威者以暴力衝擊立法會綜合大樓並大肆破壞、又以含毒性化學物襲擊警員,形容該等行為目無法紀,並表示對違法行為追究到底。

過去的香港立法機關會議場地

立法會綜合大樓落成之前,立法會會議場地如下:

由於中英兩國就政制過渡安排談判破裂,香港特區籌委會組建的第一屆政府推委會於1996年12月選出臨時立法會。為避免香港同時存在兩個立法機關,臨時立法會於香港主權移交前的日常運作及會議均在深圳市進行。曾經暫作為臨時立法會會議場地的地點如下:

交通

鄰近建築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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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立法會大樓再受衝擊 有人用長鐵通滅火筒等破壞玻璃門
  13. 示威者已撬開鐵閘闖入立法會
  14. 塗黑區徽毁歷屆主席照 保護圖書館文獻
  15. 立法會大樓發出紅色警示 所有人士必須立即撤離
  16. 反送中:群眾佔領立法會會議廳 示威者:遺書寫好了
  17. 【佔領立法會】示威者讀出抗爭宣言 列普選、追究警隊等五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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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立法會綜合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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