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藏区骚乱

1959年藏区骚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称之为1959年西藏武装叛乱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支持者称之为1959年西藏起义中華民國政府称之为1959年西藏抗暴运动民國48年西藏反共抗暴,是1959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藏族軍民在藏區發生的严重武装冲突,以拉萨最为激烈。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裝鎮壓后,將土地改革擴展到原噶廈控制區。原西藏政府首腦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與高官流亡到印度,成立西藏流亡政府,主張西藏独立大藏區自治[1]

1959年藏区骚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藏历史西藏独立运动的一部分

图为向解放军投降的藏族武装人员
日期1959年3月10 - 23日
地点
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勝利

参战方

中国共产党

  • 中國人民解放軍

中央人民政府

西藏地方噶廈

指挥官与领导者
周恩來 十四世達賴喇嘛
伤亡与损失
約2,000死亡 約85,000 - 87,000死亡
西藏历史
藏区 · “西藏”名称
历史年表吐蕃

背景

解放军進入西藏

1949年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攻佔了青海、西康、四川等地区,与此同时,西藏政府为了防范共产党的进攻。在1949年下半年发起第二次驅漢事件,将在西藏的汉族人驱逐出西藏。1950年解放军开始准备向西藏進攻,1950年10月7日,由军官王其美率领的解放军四万余人分八路向康区首府昌都进攻,爆發昌都战役,八千余人的藏军不敌,其中四千餘人遭解放軍擊斃。两天后解放军继续向昌都进军,俘获多麦总管阿沛·阿旺晋美及其手下士兵。[2]

1950年10月17日,面對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事力量,在西藏眾多僧侶的要求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提前正式親政,處理政教事務。隨后丹增嘉措被迫離開拉薩,暫居西藏南部的錯模避难。[3] 在打败西藏东部和北部的少数藏军之后,解放军约几万人向西藏中部地区推进。西藏噶厦政府代表团不得不前往北京进行和谈。

1951年4月,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五人代表团前往北京。1951年5月23日,西藏代表团在没有向西藏政府彙報的情况下与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4][5],协议一共十七条,规定:“西藏人民团结起来,将國民黨帝国主义侵略势力驱逐出西藏;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现行政治制度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以及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区的涉外事宜,由中央统一管理。”协议还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政府自动进行改革。

1951年5月27日,達賴喇嘛從北京的廣播中得知签订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條協定的消息。7月,張經武將軍抵達錯模會見達賴喇嘛,打算讓達賴喇嘛與解放軍軍隊一同進入拉薩。但達賴喇嘛堅持自己先回拉薩,8月,流亡在外大半年的達賴喇嘛回到拉薩。

噶厦政府以达赖喇嘛名义于1951年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班禅喇嘛和堪布厅也发表声明,指出协议“完全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特别是藏族人民的利益”。同年10月26日,解放军进驻拉萨

1951年10月26日及27日,三千余解放军进入拉萨。另外,从西藏东部和新疆等地有两万余解放军进入西藏,并控制了日土噶尔等重要地区,随后又进驻江孜日喀则等地。于是,拉萨在内的西藏全部主要城市都有解放军驻守,并在西藏东部和西部的整个地区集中大量的军队。

噶厦控制区

从政治背景,语言等方面划分,藏区可以分为三部分:达赖喇嘛与噶厦政府直接控制的卫藏(今西藏自治区中、西部),以及由中央人民政府控制的康區(今四川省西部,云南省北部及西藏自治区东部)和安多(今青海省南部,甘肃省南部与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北部)。其中康区東部及安多在中华民国时不受噶厦政府管辖。安多地区被分別劃入甘肃省,四川省和青海省。康区西部被噶厦政府控制,而东部康区地方武装控制的地区1939年被中华民国劃為西康省。康区地方武装因领土纠纷和噶厦政府的军队曾发生多次武装冲突,然而当地民众大多数信奉藏传佛教并承认达赖喇嘛的宗教地位。“西藏和平解放”后,西康省被取消,并入四川省与云南省,而西部则仍为噶厦政府管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中,例如十七条协议等,“西藏”一词只针对“政治西藏”,即由噶厦政府控制的卫藏地区,而不包括由四川省、青海省管理的安多、西康藏区。1959年藏区骚乱前,大规模的武裝衝突则主要发生在中央人民政府控制的西康地区,而1959年后与解放军作战的也主要是来自西康的武装分子。

根据十七条协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应强迫噶厦政府在其控制的卫藏和康区西部进行土地制度改革。1956年底,因达赖喇嘛参加佛诞后滞留印度,总理周恩来又承诺[6]六年之内不进行改革,而六年之后由达赖喇嘛度情决定是否改革。然而,这些政策只适用于达赖喇嘛管辖的卫藏,并不适用于不受达赖管辖的西康安多两个藏人聚居区。根据十七条协议的规定,噶厦政府需要负责为驻藏解放军部队提供供给。然而,当时拉萨市规模较小,只有两三万名市民,而且当时藏区运输设施比较落后,供应三千名驻拉萨市的解放军的供给非常困难。

解放军官兵和共产党地方干部由于受到比较系统的共产主义教育,往往认为藏族非常宗教化的传统,如藏族服饰、占卜等习俗,是“落后”的表现,共产党地方干部改革心切。然而藏族群众则对这些传统非常自豪,由此引发了一些宗教、民族矛盾。因为西藏地区的特殊性,为了防止基层干部走极端而触发矛盾冲突,中央对噶厦政府管辖地区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一再要求地方干部不搞土改与民主改革,并将西藏问题决定权收归中央[7]

由於政策失误,衝突扩大化与饥荒,加剧了西康与安多地区民族矛盾,引发了更严重的骚乱。部分西康地方武装和饥民进入噶厦政府控制地区,使卫藏局势也十分紧张。至1959年,驻拉萨的解放军根据中央指示已经开始进行备战,而西康游击队则占领了山南地区。随着西康难民涌入拉萨,紧张的拉萨局势也更为恶化了。

四川与青海藏区

在1955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四川青海等不受达赖管轄的藏區强制推行人民公社制度,进行“大躍進”运动,并以推翻“三大领主”的名义大量摧毁寺院,强迫僧人还俗[8]。由于当地藏人对这些政策的不满,安多和康区先后爆发武装冲突。達瓦諾布教授認為更深層的原因是這些政策與西藏以藏傳佛教為基礎的價值系統與團體衝突。[9]:81

推行人民公社制度时,为了推行“合作化”的指示,采取了不当的牲畜入社政策,牧民反抗强烈,生产积极性低迷。例如1959年5月30日青海省委《關於牧業區牲畜入社問題的指示》指出

公社化初期,我們對牧業區的經濟特點和處理牲畜入社問題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不適當地採取了不分階層、不論牲畜多少,一律無代價入社的辦法,入社後又忽視了生產隊的所有制和「按勞分配」原則,加之牧業區大多數地區只經過幾個月初級合作化過程,個別地區剛辦起高級合作社就轉為人民公社,以致許多群眾誤認為「牲畜都成了公家的」,他們是給公家「當牧工」,因而不愛護牲畜,丟了不找,病了不治,死了不剝皮。

1960年以前人民公社存在比较严重的一平二调现象[10],公社管理干部抽调大量牧民进行当地不适宜进行的农业种植工作,造成牲畜大量死亡[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處理安多、康区武裝衝突的过程中,又扩大抓捕,例如青海省给中央的报告显示仅1958年一年就抓捕了全省藏族人的10%[12]。扩大抓捕造成了青壮劳动力的下降。这些被捕者直到1981年平反冤假错案过程中,绝大多数被确认为冤案,才获释放。与全国其他省份相似,大跃进时期四川、青海、甘肃的藏区也出现了虚报产量风,引发过度征缴。这些因素在安多和康区引发了比较广泛的饥荒[8]

拉薩事件

1959年2月7日(藏曆年廿九),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軍區副司令员鄧少東與丹增嘉措觀賞賀年金剛舞時閒聊,閒聊間丹增嘉措決定在2月21日大法會的考試後擇日去看西藏軍區文工團演出(是鄧少東邀請還是丹增嘉措主動提出,史料矛盾極爭議[13]),又因燈光與佈景技術困難,丹增嘉措同意不按慣例在羅布林卡宮殿觀賞,而是3月10日移駕軍區禮堂觀賞。[13]

達賴出行按傳統禮儀有25名藏軍警衛團全程隨行仪仗[14],而西藏軍區慣例不許外部軍人進入,加上在藏軍不知情下軍區內正在修築備戰工事,[15]軍區副司令員鄧少東拒絕藏軍警衛團隨行入軍區。鄧少東安排達賴來軍區禮堂看演出,是燈光與佈景技術困難的不得已之舉,本意是舒緩緊張局勢[15]。中国大陆异议人士李江琳认为,此举結果給自己造成難題,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出版物均避而不談「拒絕藏軍警衛團隨行入軍區」[16]。噶廈高層官員認為不遵從達賴出行傳統禮儀是極不尊重[14],加上當月(3月)在青海和川邊發生了喇嘛被政府邀去「學習班、宴會」遭誘捕的前科[17][18],令上層官員憂慮其安全。

丹增嘉措堅持出行,兩名孜仲(僧官)益西隆珠巴什·阿旺丹均見無法勸服,蓄意曝光其保密行程,[19]然而消息經謠傳變成「漢人準備帶走達賴」甚至「達賴已被劫走」[19],各地藏民蜂湧包圍羅布林卡,請求丹增嘉措取消軍區之行,[20]後改為要求丹增嘉措撤換隨行藏軍警衛團,由包圍民眾另組衛隊護送出行。

藏民群眾控制了罗布林卡内的三位噶伦,並在大街上張貼海報、呼口號,要求中国共产党離開西藏,最后演变为大规模起義。噶伦阿沛·阿旺晋美帕巴拉·格列朗杰等几位亲中共派噶厦官员在军区内寻求保护,而帕巴拉·格列朗杰的哥哥索朗降措则被藏民杀死。围困罗布林卡的群众推举了一百余名代表成立了人民会议,实际上取代了噶厦政府的权力,形同政变。

解放軍與藏軍的攻防

3月17日,羅布林卡北门出现两三声炮响,造成极度恐慌。达赖喇嘛依然未下定决心,决定请求神谕。乃琼护法执行神谕舞蹈,并给出了当夜就走的神谕后,达赖喇嘛携带母亲、姐姐、姐夫彭措扎西、弟弟阿里仁波切、三名噶伦索康、柳霞、夏苏、经师林仁波切、副经师赤江仁波切,护法及随行藏军等600人随马队逃离拉薩,向南进入四水六岗衛教志願軍活动的山南地区。根据中国内地出版的多部书籍[21][22][23][24],引发达赖出走的两发炮弹是由一名叫曾惠山的经济警察私自发射的。例如解放军士兵吉柚权所寫《西藏平叛记实》[21]

叛亂武裝……連續三次向青藏公路管理局拉薩運輸站進行挑釁性射擊,密集的槍彈打壞了該站許多門窗,氣焰非常囂張。該站的經濟警察曾惠山對叛亂武裝的這種挑釁非常氣憤,沒有請示任何人就用60迫擊砲還擊了兩發砲彈,砲彈落在羅布林卡北面圍牆以北兩百至三百米處爆炸……

然而1959年3月的新華社公报解釋「平叛」,對17日「叛亂武裝發動了進攻」一事卻一字不提,而「經濟警察擅自開砲」也沒有公布徹查結果,都是疑點。[25]

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意見是:「我們現在工作的立足點已不是等待原來西藏政府一些上層分子覺悟,而是堅決平叛,全面改革。」[25]

3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一整天讨论西藏问题。参加会议的杨尚昆当日日记[26] 中写道:“據西藏工委報告:達賴已在16日或17日向南逃走。”,显示当日中共中央初次获悉达赖出走,但还未能确定出走具体日期。

3月20日,根据前一天的中央会议精神,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开始了拉萨战役,炮击罗布林卡和布达拉宫等藏军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战斗是由藏军19日对驻拉萨解放军开始进行进攻挑起[27]

3月22日,在解放军猛烈攻势下,药王山大昭寺小昭寺、布达拉宫等藏军据点相继被攻克或投降,拉萨市内的骚乱平息。

3月26日,在山南地区的隆子宗噶倫赤巴索康代表达赖喇嘛宣布成立临时政府。

3月28日,周恩来宣布解散噶厦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接替其职权,并即日起在全藏实行「民主改革」。

3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由毛泽东亲自定稿[28]的《新华社关于西藏叛乱事件的公报》[27] ,认定此次事件为噶厦政府与“地方反动集团”所策划:

新华社1959年3月28日电 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违反西藏人民的意志,背叛祖国,勾结帝国主义,纠集叛匪,于三月十九日夜间在拉萨向人民解放军驻军发动武装进攻。我英勇的人民解放军驻西藏部队奉命讨平叛乱,已在二十二日彻底地粉碎了拉萨市区的叛匪。现在我军正在西藏僧俗各界爱国人民的协助下,继续向西藏一些其它地方的叛匪进行扫荡中。...

流亡藏人茨仁夏加不同意公报所說「西藏上層反動集團策動的武裝叛亂」,认为“西藏貴族、喇嘛們當天都在解放軍總部接受慇勤款待,不可能策動叛亂”[29]。中国大陆异议人士李江琳认为,“中共中央早就想打,早就策劃「總決戰」以掃除在西藏進行土地改革的障礙,只需要找到藉口打破《十七條協議》中「不改變西藏現狀」的約束。拉薩藏人集會抗議,給了中共一個開打的理由”[30]

这篇公报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官方立场,即达赖喇嘛是被劫持出走。此后虽达赖喇嘛多次否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仍坚持此立场。

在三月十日拉萨叛乱爆发以后,达赖喇嘛曾三次给中央驻藏代表来信,说明他已被反动分子劫持,并且表示正在尽一切可能设法处理反动集团的违法行为。中央代表在复信中欢迎达赖喇嘛这种态度,同时表示仍然希望西藏地方政府改变错误态度,负责平息叛乱。但是,这些反动分子不但毫不悔改,还决心扩大叛乱。他们在三月十七日悍然将达赖喇嘛劫出拉萨,并且在三月十九日夜间向人民解放军驻拉萨部队发动了全面进攻。和平解决的希望消灭了。西藏反动势力最后选定了使他们自己走向灭亡的道路。

3月31日,达赖喇嘛等一行到达印度实际控制的达旺地区,開始了与八萬西藏人一起的流亡生涯。[31][32]

后续

1959年6月20日,达赖喇嘛宣佈不承認「十七條協議」,並聲明「十七條協定」是西藏噶廈和西藏人民在武力逼迫下簽訂的。西藏流亡政府指,当年由阿沛·阿旺晉美率领的5人谈判代表团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逼迫下与之签署17条和平协议的。当时他们在无法通知西藏噶廈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在协议上签名,文件上的印章没有他们的正式官衔[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指出这次武装冲突是达赖喇嘛挑起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要废除原在西藏实行的封建农奴制,这将触犯到达赖喇嘛的个人利益[34]。流亡藏人茨仁夏加则指出,西藏貴族、喇嘛們當天都在解放軍總部接受慇勤款待,不可能策動叛亂[35]

同年,西藏开始进行名为「西藏民主改革」的土地改革運動。1959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国务院令,宣布解散西藏噶廈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政府职权,并在西藏实施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多次公开指责美国对这场骚乱负有重大责任[3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由于冷战的需要,美国中情局直接資助了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两个哥哥[37],也在1950至1959年之间,支持达赖喇嘛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抗和流亡国外,又联合英国向印度施加压力,使得印度同意接纳达赖喇嘛和流亡西藏政府。1950年代,美国中央情报局在位于美国科羅拉多州赫尔营军事基地,秘密训练四水六岗卫教志愿军約250人,并于1957年至1961年间空投到西藏参战。[38][39]流亡藏人達瓦諾布认为美國中央情報局的援助對四水六崗影響不大,四水六崗只收到過兩次空投的武器,多數武器是解放軍入藏後富起來的康巴商人花錢從印度買來,以及打開西藏的軍火庫得來[9]:92

國際反应

1959年9月,愛爾蘭等諸國在聯合國第十四屆大會上提案,譴責中国大陸摧毀西藏宗教之暴行,引起世界各國的支持,大會通過第1353號決議案:「申明大會對聯合國憲章及世界人權宣言原則之尊重,為發展法治為基礎之和平秩序所必須。促請中國尊重西藏人民之基本人權,及其特有之文化與宗教生活。」[40]

1961年8月18日,馬來亞泰國聯合國第十六屆年會上,對於中国大陸繼續摧殘西藏人民之基本權利,提出:「譴責中国侵略西藏人民基本人權和壓制他們傳統上所有的特有文化和宗教生活習慣」案,指出:「中国這些事件侵犯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中規定的基本人權和自由,包括各國人民和各國的自決原則在內,並且使國際緊張局勢加劇,各國人民關係惡化等令人遺憾的後果[41]。」1961年12月20日,聯合國第十六屆大會通過第1723號決議案:重申1959年10月21日聯合國第1353號決議案,呼吁停止剥夺西藏人民基本人权自由的行为,包括停止剥夺西藏人民的民族自决权[42][43]

1965年,联合国大会第二十屆年會上以43票赞成,22票弃权,26票反对,通过第2079號決議案。[44]决议呼吁停止一切剥夺西藏人民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行为。[45]

影响

3月10日被流亡在国外的藏人定为西藏人民起义日(也称为西藏抗暴纪念日、西藏抗暴日、西藏起义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针锋相对地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

每年的三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一些憤怒的藏人也会发动游行自焚等运动,例如1989年2008年2012年藏区先后发生过三次大规模抗議[46]。每年的3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会增加在西藏青海等藏人聚居地区的警戒力度。(另外,每年的三月份还是中国大陸各地两会举办的时间,全国各地都会加强警戒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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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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